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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知行合一”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演变历程

发布时间:2019-09-29

  知行合一论文第二篇

  题目:大数据背景下“知行合一”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演变历程


  摘要:云会计是基于传统会计, 在大数据背景下, 未来企业会计发展的必要趋势, 其产生和高速发展, 将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产生根本性影响。在信息共享的大数据时代, 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产生、权衡及最后考量将产生新认识, 对自身整体决策和信息披露方式也会有新变化。“知”与“行”将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相结合, 使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更契合社会整体发展要求。本文基于大数据背景, 从披露影响因子、立足点和路径选择方面入手, 阐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演变历程, 为企业如实披露环境信息, 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参考性的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 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框架演变;

  一、引言

  仓廪实而知礼节, 衣食足而知荣辱。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ID) 及承担的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也符合这一传统理论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和发展早期, 环境问题还未能充分凸显出来,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及公司社会责任并未引起人们重视, 相对应基于此研究方向和相关文献就不太多。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 伴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徐光华, 2011) 。产业扩大, 资源过度开采, 导致资本与多种资源相互耦合共生, 环境信息逐渐备受重视, 与之相对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共生理论、竞合战略理论等等都在传统的竞争理论框架之外提出了新的企业运作规范”。与此同时, 企业不断扩张, 如今企业更重视自身在社会中的品牌形象, 积极履行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努力树立良好的品牌口碑 (Donald and Martin, 2012) 。公司在发展历程中, 逐步认识到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也很清楚社会责任履行的市场定位。而且愿意向市场传达积极的信息 (Solomon&Thomson, 2015) 。但是, 怎样去设计, 从何种方面去构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社会责任履行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就成为有待解决的问题 (Kijimaeta1, 2016) 。

  然而, 必须清楚, 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社会责任履行相结合, 会导致企业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加趋向复杂化和指标化。对于过去发布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而言, 无论是内容和形式都存在着较大变化。所以, 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 企业发展与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成为环境会计学者们关注并研究的焦点问题。肖淑芳、胡伟 (2015) 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为例进行系统评估, 调查研究了近五年我国大型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 概括总结出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五方面弊端。结论如下:整体看, 我国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比例低于西方国家;披露相关资料缺乏系统独立性, 披露行为存在擦边球现象, 同时, 在同行业间参量比较中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可比性不足;披露环境信息资料属于事后数据, 信息主要为过去式数据指标;有悖于会计实际操作中实用性运用, 缺少对公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必要鉴证;我国法律法规有待修正和完善,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缺乏规范性约束。

  基于学者以上研究结论, 我们认识到, 通过法律和市场规范手段去加强和完善不能从本质上解决环境信息披露与社会责任履行之间的矛盾关系。笔者认为, 社会责任与内在信息本质属性是矛盾问题的所在。随着经济发展,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迅猛发展, 使得二者关系跨越市场容量, 并打破了相对保守的市场界限, 并通过不断地渗透影响了其他相关行业和新兴产业。所以, “大数据”的发展就给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及环境信息披露提供了很好的解决平台。

  二、从环境信息披露单一指标向多重指标的格局嬗变

  同一企业面对不同时期, 环境信息披露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不尽相同的。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 其环境信息披露无论是在资料信息、披露形式上, 都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 而且衡量环境信息披露也从单一指标向多重指标的格局进行嬗变。

  (一) 单一指标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局限性

  目前而言,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标相对单一, 且未形成统一的指标衡量体系。其发布形式和信息披露主要以企业报告或是报表附注中简单说明, 向市场传递相对单一的讯息。所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在对外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时承担社会责任应表现在两个方面:企业应披露什么样的环境信息及市场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信息发布承担社会责任的反馈, 即企业不同的环境信息披露在信息使用者反馈表现出不同满意程度的反应。

  (1)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2002年1月,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并颁布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该准则首次对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之环境会计信息提出了明确披露要求。2006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之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这两部约束性法规的颁布, 对我国上市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了说明和规范。虽然有相关法律的出台, 但是在实际的披露过程中, 仍然存在着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张林 (2012) 立足于我国相关企业制度规定, 认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应通过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来说明, 其中也应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加以说明。沈弋, 徐光华 (2014) 在此基础之上将有关的研究延伸到国家法律层面。举例来说明:从数量层面加以说明, 王文等 (2014) 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研究得出结论, 尽管从2006年开始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在不断地增加, 但在绝对数量上表现并不好, 至2013年仍然没有超过700家, 不足上市公司五分之一, 而在这些发布环境报告的企业中, 通过第三方独立审计部门进行鉴证的数量仅仅为其总量的60%。李正 (2014) 指出, 报告中环境信息披露在方法及思想表达上, 基本上采用定性描述, 对其他环境投入信息、治理信息等, 通过货币性定量信息加以说明。吉利等 (2014) 通过调查统计得到环境信息质量要求为相关性、可理解性、平衡性和完整性等, 但这只是问卷调查得到结论, 尚未通过相关实证研究加以证明, 所以还不能从整体上描述我国相关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状况。陈浩 (2015) 认为可以从一个局部加以考虑, 在现有的披露基础和众人普遍的评价下, 企业作为获取资源的主体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应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宋献中、龚明晓 (2016) 分析上证相关数据, 通过大范围向会计专业学者征求意见, 就会计年报及其附注说明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分析进行了问卷调查, 表明其披露的环境信息价值不大, 不足以满足市场使用者要求。

  (2) 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市场反馈现状。在资金投入以及企业整体价值表现方面, 孟晓俊等 (2012) 从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进行分析, 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 阐述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 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工作。同时, 披露环境信息不仅应满足自身企业发展需求, 也应当满足其他信息使用者需求, 解决针对不同选择群体对于信息不对称问题, 符合企业和市场需求。处理好这两方面问题, 既考虑了企业战略发展, 又满足了关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的义务。理论上我们认为是可行的, 但是在实际企业操作和信息披露的过程中, 则存在着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Dhaliwal (2014) 通过调查分析, 说明权益资本成本较高的企业更乐意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以满足市场要求达到企业未来预期权益资本成本降低的目标, 尤其是环保类型企业。通过环境信息披露, 企业不仅可以获得高度的社会声誉, 而且会受到政府税收优惠的奖励。显而易见, 企业自觉地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 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会受到社会的良好反映, 符合市场良性发展的要求。

  对于企业自身发展而言, 通过实地调研可以得出, 理论推理与实际企业实践有着较大出入。陈玉清, 马丽丽 (2012) 深入企业及通过审计相关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分析, 构建企业社会贡献评价指标, 通过该指标检验, 得到了沪、深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都倾向于积极方面, 而且该信息披露对股价变动的影响关系不大。但朱松 (2014) 调查研究发现, 披露环境信息一旦出现异常数据变动, 就会引起相关市场的剧烈变动, 对股价变动影响巨大。总的概括来说,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于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关系, 企业表现出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 市场就会倾向更高的评价。

  (3) 单一指标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局限。立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本身, 从绝对数量上说, 不但披露企业少, 而且在披露过程中反映其性质的指标评价比较单一。从信息表现形式出发, 企业往往通过单一在财务报表及附注加以说明, 在其他方面表现形式相对较少。因此, 传递出的环境信息就会收到各受众影响, 具体衡量和评价环境信息内容却不被信息载体所表现出来。所以, 真实的环境信息只在企业内部所熟知, 有悖于信息在整个市场的相互传递。从传递手段上看, 报表具有一定格式和要求, “图文并茂”已经是环境信息表达的上限, 但其仍然不能被信息使用者完全领悟, 从而限制了环境信息披露效应。从信息内容上出发, 内容结构单一, 信息纬度不广泛, 甚至很难从整体上表现出企业相应环境信息的披露情况。

  从大众对于企业环境信息评价来看, 市场参与者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履行社会责任会有自我判断和选择性评价。Simnetteta1 (2012) 从心理学出发, 阐述市场参与者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有着自身的评判标准。对于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 如果于己有益, 就会给予较高评价, 相反, 就可能持反对或不接受态度。因此大众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 我们只能从一定程度上作为参考性建议, 不具有普遍性。Kim (2014) 指出, 企业环境信息评价单一指标也加剧了大众自我判断评价的可能性。当企业所反映的环境信息不充分, 论据不太合理, 其他信息使用者就不能全面了解企业整体环境情况, 就会把这种环境信息披露的责任与企业经营者道德水平相结合来考虑。所以, 企业经营者道德素质在单一指标的反映下就显得尤为重要。Simnetteta1Pflugrath (2015) 说明, 第三方审计鉴别报告能为社会大众提供相对公平的环境信息。但是, 单一指标仍然不具备参考性和行业对比作用, 大大削弱了第三方鉴证的作用。

  通过以上综合分析可以看出, 目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依赖于财务报表及附注, 而这些财报又被其他市场参与者所使用。基于单一的披露指标和利己之心, 企业环境信息就被限制于一个相对狭窄的空间, 而第三方鉴证又因为单一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标, 在形式和内容上大大的削弱了行业参考性价值, 效用最大化原则也不能充分体现。

  (二) 多重指标下企业会计环境信息披露———基于大数据背景

  (1) 大数据的起源与发展历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 大数据概念被众多学者推出并在实践中得以广泛运用。2011年, 麦肯锡明确地提出了“大数据时代将推动会计行业的革命性进程, 海量数据的大融合将渗透到与之相关的每一个行业, 会计行业的数据整理及分析将在大数据时代变得更加的便捷”, 表明了“大数据 (Big Data) 时代已经到来”。2012年3月份, 美国国会发布《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 以法律形式将大数据作为政府发展的重大项目之一, 并明确地提出将重点运用于财务管理和数据处理中。同时, 该项目在科学研究、环境信息、生物医学等方面力求突破, 这从根本上推动了大数据的发展。众多学术研究者也对其发展表现出高度热忱。2008年Nature杂志中讨论了大数据应用前景和未来发展方向;2011年Science也出专刊讨论从大数据背景下来论述会计方面处理和应用。

  从大数据产生来说, 早在20世纪70年代, IBM就创新性提出关系型数据库 (Relational Database) 。进入新世纪后, 物联网、可视化模拟系统不断发展, 给予了信息更高层次和更为深远的传播。企业披露信息在计算机载体辅助下能够实现全球范围内信息共享。据世界权威部门预测, 到2020年, 全球90%以上信息将通过云系统和多媒体辅助实时发布, 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进行分析决策。同时, 大数据还兼有“4V”特证, 即规模性 (Volume) 、多样性 (Variety) 、实时性 (Velocity) 以及价值性 (Value) 。基于以上大数据的特征, 通过多层次分析可以看出, 在大数据背景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将会呈现多重指标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 这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和环境信息有效披露提供了绝好途径, 同时也将企业环境信息有效的向外传递, 符合信息及时性和有效性要求。

  (2) 大数据下多重指标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特征。在大数据背景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在多重指标下呈现出如下特征:

  第一, 融合性。我们把企业经营与发展看成是一个完全信息传递与决策的过程, 而且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其中组成的一部分。所以, 局部信息的短缺可能对于整个整体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在传统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下, 相对独立且离散的信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融会贯通, 给信息使用者提供完整且有价值的信息。但是, 通过计算机大数据信息处理平台, 相对离散的环境信息将会通过数据分析与相关法律政策相结合, 初步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与评价, 信息使用者再进行数据分析和加工, 就能形成一个相对完善良性的信息披露循环系统。

  第二, 多样性。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地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种类、质量等参量作出完善的概括和总结,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也是基于自身社会责任而自发履行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来说, 它是一种自发性的、游离于市场与法律边缘的行为, 所以, 不同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的内容和方式上就不尽相同, 这就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在过去信息披露行为下, 多样性较多倾向于企业自身发展而忽视市场和社会需求, 因此, 也就不能提供相对应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但在在大数据背景下, 信息载体是多样的不同行业在披露方式上更加灵活多变, 所以多重指标就更有助于提升环境信息的价值。

  第三, 可追溯性。传统手工记账及报表编制给企业会计人员带来巨大压力, 在资料留存过程中也根本无法保证环境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随着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加强和大数据平台下云会计不断发展, 多样化信息存储与分析平台使得多重指标中的每个有用的信息点都被纳入系统平台中去, 这样平台就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可追溯的可能性。

  在传统意义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可能仅仅局限于形式, 而忽略其披露背后的重大意义, 这就背离了环境信息披露原则。但是, 在大数据平台下, 这些相对独立的数据在多重指标分析和整理下呈现出新的格局演变。

  三、由“知行不一”到“知行合一”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结构框架演进

  (一) 基于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自身行为———信息披露的基本起源

  环境信息披露, 从其本质属性来说:是向外部环境提供和传递企业内在的经营状况及其对于环境投入和产出, 是一种由内向外的信号表达。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受到市场讯息和行为影响, 因此容易通过市场变动来收集环境有关的数据资料。基于社会责任, 企业很可能及时并全面性的将这些信息在财报中表达出来。但遗憾的是, 市场并不能保证企业能够自觉地履行自身责任, 如实向市场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因此, 仅仅依靠市场并不能解决信息披露问题, 还应考虑其他的“知”, 如企业文化和公益影响力等。因此无论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还是企业自身社会责任履行, 其质量和效果很难鉴定, 这就是所谓的“知行不一”。“知”不能有效地反映“行”, “行”也难以保证“知”的有效披露。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履行真正的达到“知行合一”, 那就要求企业将大量有关环境信息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并向公众进行披露。聚焦于大数据背景下, 其本身不具备创造和完善信息的能力, 但是与传统环境信息披露相比较, 大数据能够将更多更精确的数据信息加以组合, 这在一定程度下可以约束企业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传统环境信息搜集与鉴定的手段成本较高, 时间较长, 但结果却不尽人意, 相对于大数据环境下, 通过信息处理平台能够实现短时间、集约化数据分析和信息处理, 不仅处理速度快, 而且在处理效果上也令人满意。因此, 在大数据背景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自身社会责任履行也就能最大限度的有机结合, 使之信息披露能回归到其本质要求。

  聚焦于此, 本文就将立足点放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上, 通过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来阐述在大数据背景的影响下, 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框架的演变历程。

  (二) 基于大数据背景的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市场要求, 也是相对公开的社会行为, 但究其行为本身则是与自身企业经营发展密切相关, 是既定主体信息搜集、整理、分析和披露的过程, 之后形成企业财务报表和附注向资本市场进行传递使用。剔除资本市场自身对信息的选择后,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 企业参与了整个市场运作, 其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更应在体现在污染物产出、资源循环利用、碳排放标准等其他与之密切相关的数据。

  (1) 大数据背景下运用环境DEA模型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于企业披露的能源效率和环境绩效信息, 要全面综合考虑, 企业可以通过传统数据包络法 (DEA) 来分析企业对于环境方面的直接投入和直接产出。但随着经济发展, 传统数据包络法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 它不能对企业的环境污染排放物进行直接的衡量 (非期望产出) , 那么披露的环境信息就无法传递这方面的市场讯息。由于模型的局限性和企业自身的利己心理, 其环境信息披露并未有严格意义上的模型框架, 企业就经常将环境信息与商业经营相结合一并传递给受众, 通过结合企业盈利转移受众注意力, 来达到披露有利于自身的环境信息, 从而履行社会责任。这种捆绑式披露行为, 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受众判断, 就算是通过数据分析将其剥离分开, 但是其中成本会很高, 这在无形之中导致了追溯与审计鉴证的困难性。

  在大数据背景下,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与传统披露有着较大差异。基于大数据信息处理化平台, 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弥补了传统披露上的两点不足:一是弥补了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上对于环境效率的衡量方式的不足。在过去的披露中, 多重假设无法与非期望产出相结合, 无法真实反映企业失误环境情况, 因此披露信息在实务价值上是有局限性的。二是改善了传统模型中指标因素不健全状况。如传统非期望产出主要是考虑二氧化碳排放, 但是随着发展, 工业粉尘、氮氧化物、PM2.5等其他非期望产出也被引入到环境DEA模型里面, 通过大数据处理平台, 这些相关数据很容易得到并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 环境信息披露就相对更加完善全面。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引入大数据, 不仅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 更在实践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操作意义。

  (2) 大数据背景下通过资源循环再利用行为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于企业来说, 每一次生产过程都会或多或少的产生附加品, 这些附加品都是有价值的, 如果能够得到合理循环利用, 不仅对于企业经营业绩有巨大帮助, 而且对于环境信息披露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 关于资源循环再利用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目前为止能够查阅到的文献资料较少。Balakrishnaneta1 (2014) 通过对石化工业进行调查研究得出结论, 当企业启用循环回收设施, 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将会呈现出几何式增长。并且, 无论是环境信息还是数据分析, 在报表和附注中这些反馈信息都会呈现显著增加, 并且信息有据可查。

  在传统企业运营中, 企业可能基于成本因素考虑采取了粗放式生产模式, 只重视生产后的最终产品, 而对于在生产过程中衍生品及相关污染物排放没有过多关注。这样的结果就是, 企业整体综合收益质量不高, 而且最为让企业为难的是, 企业相关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显得比较被动。一方面需要应对环保部门监管, 处理好公众舆论方面的问题;而另一方面, 企业要投入相当多的人力物力成本去粉饰自身在对外环境信息披露上的不足, 如包装相关数据、环境投入和产出等情况。但是这种社会责任行为的履行虽然能够隐藏一些相关数据, 但是这类信息经不住调查。一旦一环出错, 所有环境信息就很容易被追溯调整, 这将带给企业很严重的后果。

  在大数据背景下, 大规模数据被网络平台进行集成化管理, 无论是软件设施, 还是硬件设施, 都日益完善。因此, 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环境信息披露都会受到多方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自身行为。此外,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 路径选择也日益丰富, 这些由大数据带来的变化将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与社会受众之间的壁垒, 企业与社会受众都倾向于整体环境信息的客观披露。这也从路径选择上使得企业改变了在传统信息披露情况下, 不愿披露或是代价较高的信息不易获取的弊端。如在传统的SBM模型下, 企业需要对环境生产技术加以考量, 来度量和评价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关系的非径向、非角度期望与非期望产出。但是遗憾的是, 企业无法从众多的信息资料中得出精确的数据。随着大数据平台建立和发展, 企业可以迅速便捷的获取自身所需要的一切信息, 这就推动了企业采用了NS-SBM环境模型, 从而解决了传统SBM模型的弊端。

  (3) 大数据背景下基于碳排放标准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碳排放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碳税及碳排放标准来看, 在2009年召开世界气候会议之前, 我国一直未出现相关碳排放政策和碳排放标准措施。相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中, 也没有涉及类似问题。但是, 在德国看守协会 (German Watch) 与欧洲气候行动网 (Climate Active Network Europe) 通过近十年的研究中国的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 运用数据仿真模拟得出了中国气候评价指标。在最近一期公布的数据表现中, 我国在参与排名的163个国家或者地区中, 位居134位, 这也引起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视。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峰会之后, 我国就着手制定相关的碳排放政策, 宏观的碳排放总量及碳排放标准开始成为我国大政方针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基于政策改变, 企业在环境披露中也革新了披露指数, 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企业碳排指标也随着大数据进程而不断地完善发展。

  四、从“蜻蜓点水”到“专题报道”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路径演化

  在新大数据背景下, 由于环境信息披露与信息构成的“要素行为”相比更为贴合, 又因为形成了企业专项环境新消息报道, 因此依赖于企业自身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也由最初的企业自发性行为逐渐转向构建整个市场背景下关联方互动行为, 从而减弱了企业盲目性, 形成了专项环境信息报道。基于大数据信息平台,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连续系统的集合表现。不论是信息产生、还是信息采集和储存, 都成为了平台下的子系统, 通过对数据进行加工分析, 共同服务于最终的信息披露。所以, 从这个传递过程和方式上, 也充分展现了大数据下环境信息披露路径上的大变革。

  (一) 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预处理过程

  如前文所述, 在大数据背景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在方式和内容上更贴合于实际行为本身, 信息来源和加工处理也都表现良好 (如图1所示) 。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 各项生产步骤都处于数据搜集和监控之下, 那么相对应的环境信息就有了一系列从头到尾的收集点, 从而获取更为丰富的环境信息资源。大数据背景下不但能够主动获取生产过程的真实信息, 而且尤为重要的是, 相关政策数据和管理分析数据也会通过系统进行分析评价。冯芷艳 (2013) 通过研究表明, 基于海量的大数据环境, 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将与现代企业管理评价密切结合, 从而渗透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中去, 最终形成一个数据信息一体化社会。

  图1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预处理逻辑结构

  在企业环境信息的储存介质上, 大数据背景下更区别于传统披露模式。在过去的信息披露过程中, 由于信息获得来源与方式的局限性, 环境信息要么不披露, 要么不能反映企业的实质环境问题, 很少有用信息能够提取并反映在财表之中。但是在大数据背景下, 整个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数据都被实时储存, 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数据来源及储存问题。

  (二) 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路径特征分析

  随着大数据不断地发展运用,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在很大程度上跟传统形式存在差异, 尤其是在信息传播路径选择上。信息披露形式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那么, 相对应受体也不断地多样化创新发展, 路径选择上的变化也将带来一系列影响。

  图2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渠道及信息反馈结构图

  (1)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逐渐从企业自发行为真正向社会与市场行为转变。在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不得不向社会披露环境信息的情况下, 其披露信息势必更多的考虑企业自身利益。在财表或者附注中, 企业会更多采取文字描述的形式, 而不会通过具体数据分析来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但是在大数据背景下, 信息受众群体很容易通过网络平台实时掌握企业讯息及其生产变动态, 企业环境信息也比较容易获知。因此, 这在无形之中会增加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自觉性, 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

  (2) 由于在大数据平台下信息可以实时共享, 那么企业和信息受众可以随时了解最新信息动态, 实时修改, 这样有助于在交叉复核中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能性。在过去信息披露中, 企业只是依据相关信息在最后财报中加以说明, 没有实时进行修正的可能性, 相对应数据真实性就很难去确认。但在大数据背景下, 企业一个小小的变动就可能会引起多方面检测数据的变动, 并以多维度形式进行信息储存, 通过多重指标进行数据分析, 进一步对数据进行校正检验, 从而提高信息真实性。举例说明, 企业对于污染气体排放, 在过去披露过程中, 企业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 出具有益于自身的环境报告, 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可能因为技术等方面原因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核查。但是在大数据的条件下, 环保部门可能通过环境技术检测实时对企业的排放数据进行监督和分析。无论是在排放过程中, 还是在后期对其环境报告评测过程中, 都能真正意义上来确认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真实性。除此之外, 多重指标衡量标准能够解决相对独立分散的数据, 建立相对密切的联系关系, 从而从整体进行把握。因此, 在大数据的辅助下, 企业得到的不仅是环境数据量的积累, 还有这种量的积累通过数据处理平台和结构性数据优化, 能够促使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得到质的飞升。

  (3) 环境信息披露方式多样性和路径选择上的统一性能够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义务。从早期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上来说, 忽略社会道德因素, 企业能对外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利己手段。但是, 基于以往技术手段, 显然不能杜绝企业这种利己之心。相反, 在大数据背景平台中, 方式多样性, 路径全面性和数据广袤性, 让企业这种隐瞒行为无处可藏。第三方审计机构也能对其进行高质量的评估和检测,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也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政策, 发布客观正确的环境信息,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五、结论

  通过以上讨论研究, 本文建立了披露影响因子, 立足点和路径选择这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的结构框架。而且基于之间关联, 详细阐述并解释了在大数据背景下,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变化趋势和发展历程, 其目的是将这种大发展大变革与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相结合, 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重视, 更好地适应这种全新数据信息一体化地变革。而且, 与其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受到了严格约束和限制, 倒不如说大数据时代给予企业更有效更直接的监测手段, 带给企业更长远的发展机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以往相比较是革命性变革, 在封闭中找到了一条全新思维路径解决了披露行为, 这也必将对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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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文二: 大数据背景下“知行合一”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演变历程
  范文三: “知行合一”思想的正确认识
  范文四: 新时代的理想信念 理性认知知行合一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范文五: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其哲学思想体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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