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巴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09年 9 月成立以来,一直把动监执法办案作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确保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的有力抓手.自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以来,巴南区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案件逐年增多,办案水平逐年提高.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巴南区按一般程序办理动物卫生监督 案 件 共 135 件, 其 中 :2009 年办理 4 件,2010 年办理 8 件,2011年 办 理 34 件,2012 年 办 理 32 件,2013 年办理 35 件,每个案件都圆满结案.
一、涉案类型
自 2009 年来,在不到 5 年时间里,巴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了135 件(一般程序办理)案件,主要涉及六大类型.具体是 :
1. 涉及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案件 10 件.
其中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尸体案件 1 件、经营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案件 6 件、盗掘病死动物案件 3 件.
2. 涉及动物检疫案件 71 件.其中.
经营动物或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案 28 件、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案 40 件、编变造检疫证明案件 3 件.
3. 涉及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备案案件 18 件.
其中未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案 17 件、跨省引进种用动物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案件 1 件.
4. 涉及动物诊疗活动案件 8 件.
其中.未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案件 6 件、跨区域违法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案件 2 件.
5. 涉及动物防疫条件案件 5 件.
全部是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兴办畜禽养殖场的案件,都是在2012 年开展"动物防疫条件清理"专项行动中办理的.
6. 涉及畜禽标识案件 1 件.
这个案件是运输动物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畜禽标识案,是在2013 年《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颁布并施行后,依据《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办理的.
二、案源分析
近五年来,巴南区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逐年增多,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 设立专门的执法办案机构,增强了办案能力.巴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成立起就设立了执法办案办公室,配备了 3 名专职办案人员和一辆执法办案专用车,其中 1 名为专门的执法办案驾驶员,作为兼职办案人员.自 2013 年开始,建立了"2+3+1"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人员梯队,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备 2 名执法办案专职人员、3 名执法办案兼职人员,各镇街畜牧兽医站配备 1 名协助办案人员,使全区形成了动物卫生监督办案网络,能够及时发现案源并及时办理案件.
2. 重庆市政府 2009 年 101 号通告及 2013 年《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的颁布,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违法案件增多."101"号通告的发布,我区强化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调运监管,一些非法入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得到依法处理,增加了案源.特别是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施行,还增加了动物标识方面的违法案件办理.
3. 动物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增加了专项案件.自 2011 年开始,每年组织 1 ~ 3 项专项行动,采取集中整治的办法,发现了许多案源.特别是 2011 年至 2013 年每年设立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专项整治行动,2012 年设立了动物防疫条件整治专项行动,2012 年和 2013 年设立了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使这些方面的违法案件得到立案处理.
4.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实行申报制,逃避检疫的案件增多.自2011 年实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申报制度,无论是动物产地检疫还是屠宰检疫,逃避检疫现象陡然增多,还出现了变造检疫证明的现象.
5. 给镇街畜牧兽医站下达发现案源任务,增加了案源.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初给镇街畜牧兽医站下达了发现有效案源任务,促使每个镇街畜牧兽医站加强动物各环节监管,增加案源,2011 年全区办理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 34 件、2012 年全区办理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 32件、2013 年全区办理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 35 件.
三、办案效果
通过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动监执法办案,规范动物养殖及动物防疫秩序,维护动物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增加了动物防疫效果.近年我区曾发现违法调运动物导致引入动物疫病,由于监管到位,发现及时,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快速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把动物疫病扼杀在隔离场,控制了动物疫病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