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政府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 公车改革已经成为降低三公经费的关键所在。本文介绍了公车改革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带来的正面影响,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公车改革后出现的新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推进公车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公车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出行;
公车改革后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可能会对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积极性造成影响, 也将对单位的工作效率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有必要对公车改革之后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公车改革情况
2014年7月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简称意见) 提出,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对公车制度予以改革, 采用社会化方式为公务员活动出行提供保障, 对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
毫无疑问, 公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 公车改革后明显缩减了机关车辆的维护、运营以及购置方面的经费开支, 也明显控制了公共机构的运行成本, 推进了党风廉政的建设, 维护了政府和党的良好形象, 也顺应了民意。
二、公车改革后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制度保障
行政单位的公务用车不够明确, 单位内尚未形成相关的制度保障, 比如公务出行租车方面, 哪些公务出行需要租车, 每个单位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制度, 因此仍然存在领导说了算的现象, 这就会影响单位行政经费运行的效率与公平性。
(二) 对部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影响
公车改革后, “公务交通补贴”变“福利费”, 《方案》中参考采暖、物业、住房等补贴方式对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予以明确。岗位不同使得公务出行不均衡, 导致该出的公务单位不派车不出行, 该下的乡没车不下, 这种现象对部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严重影响, 导致单位工作效率受到影响[2]。
发放交通补助不是为了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 而是为了对职工的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予以保障, 现行方案则是根据职务的高低对以交通补助的方式将补贴发放至个人。关于进入账户的资金, 多数人都将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得到的福利, 因此当这些人需要为了公务出行而支付公务交通出行的费用时, 就会不愿意出门执行公务, 因为执行公务需要花自己的钱。2017年4月, 江西某镇危桥年久失修随时可能崩塌, 记者向该县水利局反应情况时, 某股长称“没有交通工具, 不方便查”, 这一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三) 加大公务出行难度
公车改革后,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公车数量明显减少, 但是对部分辖地较为宽阔、地形较为复杂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而言, 公务出行难度明显加大。村乡镇历程30公里、乡镇至县中心距离10-70公里时, 由乡镇到村, 由县到乡镇的跨度极大, 部分较远的乡镇如果通过社会营运车辆出行的话难以实现当天往返;如果需要到村的话, 有时甚至需要乘坐摩托车, 路途遥远的缘故导致差旅费用上升, 同时安全性也难以得到保障。
(四) 租赁费用较高
市场上的中低端轿车的租赁价格多为500元/d, 其中不包括过路费与燃油费用。假设参改单位自主集中统筹车改补贴的10%以便于解决单位内部的岗位不同导致的公务出行不均的问题, 统筹资金为50元每人每月, 对安监局、农牧局等需要经常下乡的单位而言, 10%的统筹资金仍然不足, 但是提高资金的话, 将导致下乡少的工作人员或岗位产生情绪[3]。如果通过社会营运车辆保障公务运行, 就会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运行成本。
(五) 私车公用隐患较多
公车改革后, 取消了一般性公务用车, 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处理、特勤等专业技术车辆和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各乡镇只能保留2辆车用作应急用车以及机要通信, 由于完全无法满足出行需求的缘故, 同时当前多数职工也有属于自己的车辆, 部分情况下工作人员可能会为了方便办事而选择私车公用。但是私车公用的过程中, 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费用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短时间需要私车公用尚可接受, 但是长期私车公用难免将导致工作人员对公务出行产生抵触情绪, 因为单位内无公车可用, 而私车公用又需要自行承担费用, 自身利益长期受到损害时就会导致工作人员抗拒公务出行。另一方面, 私车公用的过程中安全性也难以得到保证, 虽说是为了公务而私车公用, 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由于缺乏制度保障的缘故, 对私车公用并未做出明确的保护, 导致私车公用一旦发生事故无法得到安全上的保障。
三、推进公车改革的措施
(一) 对补贴予以规范
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对资源予以合理配置。推进公车改革的目的在于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节省财政费用并提高工作效率, 为公务出行提供保障, 因此必须成立合理、科学的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方式。发放补贴时, 与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匹配, 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匹配工资制度改革等一些政策;建立公务交通补贴管理系统, 以部门为单位, 经过财政部门审核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统一确认为统筹资金, 再匹配实际工作量、岗位以及职务级别, 进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公务交通费用补贴不是职工的福利, 属于职工消费范畴。发放补贴时, 需要对补贴规模予以合理调整, 不能搞平均主义, 也不能差距过大, 杜绝出现顶着改革的名头滥发津贴的现象。
工作人员需要公务出行时, 可以根据单位制度制订的公务出行里程范围确定出行方式, 公务出行近的提倡骑车、步行、公交等方式, 公务出行远的, 没有公车的单位可以选择本地方公务车管理运行平台调用车、租车等出行方式, 并在系统管理内将所有需要申请公务交通补助的公务出行轨迹均纳入其中, 对其予以审核, 经过审核确认属于公务出行范围的, 允许在一定标准内领取交通补助, 当超过标准时, 发放最高限额交通补助。
当部门交通补贴总额中已经扣除公务出行交通补助的支出后仍存在剩余时, 对每人每日应补贴的数额予以计算, 与当月实际出勤天数相乘即可得出个人的每月应得公务交通补助。需要考虑到职级的差别时, 可以根据职级差别设置不同的权重系数, 相乘即可。
采用这种先统筹集中, 后分别补贴的方式代替先发放补贴, 再个人支出的方式, 不仅能调动工作人员公务出行的积极性、确保公务出行, 也能鼓励工作人员选择高效、环保、绿色的交通方式。
(二) 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的管理
限制公车的数量, 这种措施能从根本上杜绝国有资源被浪费, 如何充分使用保留下来的公车资源, 保障平台调车、租车等方式公务运行, 杜绝公务用车私用等腐败问题, 答案是强化对公务用车运行的管理。可以充分借鉴国外的公车改革经验, 建立合理、科学的公车信息管理系统, 比如采用GPS定位系统、给公车加装电子芯片等, 对公车的运行轨迹予以长期记录, 记录公车的时速、维修以及加油的相关信息。通过该系统管理能提高公务用车公开、透明、规范、合理化管理。
(三) 设计私车公用补偿和风险处置制度
私车公用的方式是一种有效的补充手段, 因此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又具有潜在的风险, 因此不应过分鼓励。需要采用合同的方式明确风险处置以及补偿问题, 通过价格调节逐步引导工作人员由私车公用逐渐过渡至其它公车出行方式。要求车辆的手续必须齐全, 购买商业保险, 将其纳入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管理之下, 私车公用的过程中, 用户申请私车公用模式, 由管理平台完成对该过程的实时记录, 当出行完毕之后, 由平台结合实际距离与时间计算费用, 向个人发放交通补助。发放交通补助的过程中, 由于并不鼓励私车公用的缘故, 将补助标准稍微降低, 以便于引导用户逐渐放弃公车私用并选择其它出行方式。
四、结束语
公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合理化、公开化运行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 合理的开展公车改革工作, 切实推进单位经费的阳光化运行。
参考文献
[1]何志强, 罗新勇, 宗光等.关于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J].天津经济, 2018 (02) :29-32.
[2]徐采兰.公车改革后的“三公经费”管理[J].财会学习, 2017 (03) :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