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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美国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对我国的启示研究
【第一章】体育场馆产业研究意义与文献综述
【第二章】浅析我国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运营现状
【第三章】美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现状分析
【第四章】美国大型场馆运营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章】关于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2 章 我国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运营现状
我国现阶段大多数大型体育场馆的投资建设主体为国家或者当地政府,由社会或者私人融资赞助的仅占少的一部分,体育场馆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大型体育赛事的承办,赛事结束之后场馆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存在着非常突出的问题。目前其运营过程当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包括投入资金成本过大、经济效益低、资金周转速度慢、管理机制不健全、运营机制不完善等等,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现阶段在九十万个体育场馆当中 41%的处于开放状态或者半开放状态,而 59%的则处于不开放状态17,通过这一组数据能够看出,我国体育场场馆在大型赛事举办之后,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是处于不景气的状态。
如下图 1-2 所示,从性质上来看我国大多数大型体育场馆为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当中场馆是缺乏自主性的。全国范围内仅有 5.3%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向企业进行转型,这种现状对我国现阶段体育场馆经济发展,产生了非常不好的负面影响。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体育场馆的利用率能够达到 56.8%。其中的原因主要为其大多为国有性质,现阶段大多数综合性体育场馆依旧沿用过去传统的运营模式,对其效用未充分的挖掘出来,运营模式当中也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予以改进。
2.1 运营模式现状.
2.1.1 政府财政拨款建设运营模式.
该经营模式主要有国家投资建设,这些场馆的建设是专门为已经确定的国内赛事或者国际赛事设置。赛事举办完成之后,体育馆所有权即为国家享有,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场馆运营过程当中,所有的开支由财政全额支付,因为其性质本身就是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下这种模式显然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对于国家财政而言,其之后的运营资金可以说是一笔非常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在这种模式下场馆运营市场化程度非常不足,其赛事的举办主要是靠政府的力量予以采购,具有非常强的行政色彩,而且其事业单位的性质,对其自身的定位存在着非常大的限制作用,很难实现角色和观念的转变,大大限制了体育场馆进一步的利用。对于经营管理者而言,进一步提升场馆运营效率的积极性也不高,经营长期无法盈利,再加上需要财政拨付大量的资金,这不管对于体育场馆自身而言,还是对于国家经济而言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对于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而言,需要改变这种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运营模式。
2.1.2 部分由政府财政拨款建设运用模式.
在投资主体上,这种经营模式和全额预算经营模式是一致的,均由政府投资建设。
在相关赛事举办完成之后,由政府部门进行管辖,但是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差额拨款方式是一种“半皇粮”似的财政拨款模式。场馆的硬件由政府负责出资建设,场馆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的费用及其后续的设备,在进一步更新维护等费用,通过定向补贴的差额运算进行管理。对于我国体育场馆而言,大部分运营均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说该模式当中既有国有的影子,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住创新的因素。体育场馆整体运营的方向上由政府把控,但是对于一些实际问题,场馆可以进行灵活经营,场馆的收入及其发展与其自身的经营效益挂钩,对管理者及其工作者能够起到非常积极性地调动作用,对于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而言,这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主盈亏的运营模式是具有一定的适应性的。然后该模式尽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是创新程度不够,可以说这种经营模式是换汤不换药,在运营模式上采用这种方式的体育场馆依旧需要寻找新的突破点。
2.1.3 政府委托给第三方建设运营模式.
同以上两种经营模式一样,这种模式投资建设主体也是国家政府,国家对其依旧享受所有权,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等市场运营模式,场馆所在的地方政府部门,将场馆的经营和管理权转交给企业或者个人,由这些市场主体对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全权负责,场馆在经营权和管理权转交之后获得了一定的独立发展空间,因为失去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保障,场馆完全处于自主盈亏的状态。在该种模式下,企业或者个人在对大型体育场馆承包之后,经营管理过程当中尽管场馆设施场地对公众开放,但是会收取费用,完全承包的经营模式使得大型场馆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对国家财政而言减轻了负担。同时提高了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提升了场馆的使用率以及开放程度,但是纵观我国该模式在体育场馆,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当中普遍性不高。
2.1.4 多元主体参与建设运营模式.
大型体育场馆投资建设在这种经营模式之下,依旧以政府为主,以政府为主导对社会上的资金进行筹措,其他社会主体在投资过程当中,投入的资金可以购入体育场馆日后运营的股份。投资多元化经营模式的另一种形式,就是政府以场馆的土地房屋或者其他设施作为投资,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设备管理等要素作为投资,由政府和其他投资者合作,对体育场馆予以经营管理。在融资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下,不论是政府还是其他投资者,对于资金压力和管理经验等问题均不必过多地担忧,在所投资份额的基础上对经营所得进行分配,投资回报是非常公平合理的。这对于投资管理者显而易见能够起到很大程度的调度作用,但是对于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而言采用这种经营模式的依旧很少,因此可以大力推广运用。
2.2 我国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2.2.1 经费来源未实现多元化.
地方政府或者国家的财政拨款,作为我国绝大多数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经费的主要来源,可以看出经费来源是非常单一的,对于国家财政而言压力是非常大的,我国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绝大多数投资主体都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政府,在其日常运营过程当中获得的收入,通常情况下仅能对场馆日常的水电物业员工工资等进行支付。除去这些日常性开支之外场馆本身运营收入所剩无几,如果场馆需要大规模的维修,则还是需要当地和国家政府财政拨款,根据调查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维修以及维护主要资金渠道,百分之百是依靠国家或者当地政府的财政补助,或者由政府补助拨款再加上依靠自身的运营收入相结合,或者完全依靠自身的运营收入三种模式,但是主要以前两种方式为主,第一种模式占比为 19.3%,第三种模式占比为 28.5%,第二种模式占比为 52.2%。
2.2.2 需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经营管理体制.
场地器材工作人员卫生环境的管理均包含在经营管理体制当中,迄今为止我国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过程中,尚未形成一套具有约束力的统一规章制度,对其经营管理的成效也没有一套健全完善的评估机制,我国体育事业改革现阶段正处于尝试性的探索阶段,而且在定位上存在一些偏差,所以对于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过程当中,其经营管理机制的不健全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一方面要在最大限度内避免属于国有资产的大型体育场馆资产流失,同时还要对由于一系列现实因素的存在,而使得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当中产生各种形式的经济损失,同时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其公益性,要充分的服务于群众体育运动,以及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动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充分的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规律,来经营管理大型体育场馆,同时有不能完全忽视其国有资产的性质,如果从社会和经济权益的群众角度考虑政府管理者,通常情况下会对社会效益更加关注,而实际经营者会对经济效益更加注重18,因此,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特殊国情的国度,在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过程当中,如果完全将市场经济理论运用,其中会产生一些水土不服的现象,在我国通常情况下其行政部门主管大型体育场馆,其行政部门的角色具有多重性,有时候既要扮演运动员的角色又要扮演裁判员的角色,因此就无法充分的行使其对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的监督职责,所以在我国不能完全照搬市场经济的经营理论,并且将其运用在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过程当中,需要拟定一套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体制和机制。
现阶段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依旧具有非常浓烈的计划经济性质,主要靠行政指令来运行管理,尽管在客观上我国已经步入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主观上依旧均有非常浓烈的传统气味,需要打破思路开拓创新打破经营理念。
2.2.3 场馆资源配置不平衡.
我国通常情况下都是根据赛事的需求来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因此场馆的设计和建设具有显著的针对性,这就造成了在其建设以及设计过程中,对其赛后的进一步开发使用有所忽视,在建设过程中大型体育场馆具有一些突出特点,建设面积大,在设备设施的配置方面更加倾向于赛事举办的要求。在赛事举办完成之后经营过程中,如果要完全开放经营,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而且整体上适用效率也不高,若进一步开发程度无法实现的话,投入与收入则会形成入不敷出的局面,这同样也是我国绝大多数大型体育场馆常年大门紧闭的根本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社会以及物质文化的不断进步发展,人们的消费理念不断转型升级,对体育运动的需求不断增加,在体育方面投入的消费力度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而我国目前的体验场馆发展已经落后于这种体育需求的发展,二者之间形成尖锐的矛盾,根据下图能够看出我国目前大型体育场馆,对社会公众开放的情况是令人堪忧的,这些大型体育场馆除了更多的向商业演出、娱乐演出、团体开放之外,对于普通社会公众开放的频率非常低,一方面是普通的群众不断攀升的体育设施需求,另一方面是常年闲置的大型体育场馆二者的对比非常鲜明,因此,对于我国目前处于运营不善的大型体育场馆而言,需要在自身场馆设施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场馆的闲置时间,对于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效率的提升而言,大众实际需求的无法满足也是障碍之一,经营管理者如果不勇于打破这种思想的障碍,不勇于创新则势必会造成大型体育场馆资源的严重浪费。
2.3 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3.1 缺乏宏观规划和法律规范.
从本质上而言,我国大型综合体育场馆可以纳入体育产业的范畴之中,我国针对体育产业发展,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发展的顶层设计不是非常理想,相关的法律政策不是非常全面。主要规范我国体育产业的法律规范目前仅仅包括《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于体育事业的发展,从整体上作出了规划,但是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当中没有具体地规定,包括大型体育场馆在内的体育产业的发展路径、发展目标和社会规划。而且没有任何指导性文件,来对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发展作出进一步的规划和指导。因此行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探索除此之外,在财政税收倾斜方面,我国大多数体育场馆还需要上缴相关的税费,这使得其举步维艰的日常运营更加雪上加霜。
面对如此沉重的税费负担,大型综合体育场馆如果要摆脱这种困境,首先要明确自身在将来的发展方向以及发展目标,在宏观上制定出与体育产业及其大型综合体育场馆有关的相关规定,在体育场馆建设过程当中,就要考虑到其将来的运营问题。
2.3.2 计划经济特征显著.
我国大型综合体育场馆长期以来运营带有非常显著的行政色彩,这是受我国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影响,由政府或者国家包办体育项目的举办,综合体育场馆自身缺乏运营管理的自主权。因此,现阶段在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体育场馆应当将经营管理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将体育和经济密切联系在一起。要改变过去只注重国家和政府投入,自主经济开发和主观能动性不强的发展现状。体育场馆运营在体育产业发展过程当中,逐渐转化为企业行为或者个人行为,而不再局限于政府行为,政府也要积极地转变角色,在服务的提供、监督方面投入更大的力度,从微观经济活动当中逐渐退出。
2.3.3 大众体育意识不强.
大众体育参与意识不强,体育运动在强身健体、增强免疫力方面具有非常显著的价值。但是我国目前在中老年群体当中,这种意识是比较强的,青少年人群没有树立其体育锻炼的观念。这就对其体育消费意识和体育运动意识的欠缺产生了非常显著的影响。
进而影响到体育场馆等日常经营活动管理。相对而言,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消费水平是比较高的,这对于潜在的消费人群,起到了非常显著的限制性作用。现阶段,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我国人群,尤其是青少年体育锻炼观念的宣传,使体育消费成为日常生活的关键组成部分,形成体育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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