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学目标既是教学的出发点, 也是教学的归宿。“教—学—评”是基于目标展开的专业实践。笔者以目标分类学为理论依据, 基于《课程标准》、“语文学科性质特点”及“目标分类层级”三个方面提高目标陈述技术, 制定一套明确、具体、可观察、可测量的二年级语文教学目标体系, 把《课程标准》的年段教学目标细化为单元教学目标以及课时教学目标, 实现《课程标准》到课时教学目标的转化, 为保障一线教师开展“教—学—评”教学活动奠定基础, 从而促成“教—学—评一致性”。
关键词:课程标准; 教学目标; 教—学—评一致性;
教学目标是指预期的学习结果。国家水平的目标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课程水平的目标由课程专家制定, 课堂教学水平的目标由教师制定。“教学目标在教学和教学设计中的作用概括为导教、导学和导评三种功能。”教学目标既是教学的出发点, 也是教学的归宿。“教—学—评”是基于目标展开的专业实践。
目标是保障课堂教学“教、学、评一致性”的核心。笔者以目标分类学为理论依据, 提高目标陈述技术, 结合语文学科特点, 把《课程标准》 (本文中指《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011年版) 》, 下同) 的年段教学目标细化为单元教学目标以及课时教学目标, 制定一套明确、具体、可观察、可测量的二年级语文教学目标体系, 实现《课程标准》到课时教学目标的转化, 为一线教师开展“教—学—评”教学活动奠定基础, 从而促成“教—学—评一致性”。
一、基于“标准”, 细化目标层级结构
《课程标准》从层级结构看, 是按“学段+领域”的格式来划分的, 分为“1~2、3~4、5~6、7~9”四个学段, 领域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习作 (写作) 、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学习领域下就是各领域的目标细则。但是, 在义务教育阶段, 日常教学并不是完全按领域实施教学, 如“阅读课”是整个语文课程的主要部分, 在“阅读课”中, 也要进行“识字写字、习作、口语交际以及综合性学习”的学习任务。因此这样的层级结构设置不能帮助教师直接制定具体的课时教学目标。另外, 在实际教学中, 学习的推进是以时间为序的, 每个学段的教学目标分年级、学期进行, 每个学期的教学以教科书为依托, 以教科书的单元为单位分为几个教学阶段实施教学。对于教师而言, 是通过一个个课时的教学来落实单元教学任务, 再通过各个单元的教学, 落实学期的教学任务。
综上所述, 要想提高教师的目标意识, 发挥教学目标在教学中导教、导学、导评的作用, 首先要有一套基于《课程标准》, 为实际教学服务, 以教学时间为序的清晰明确的目标体系, 从年段目标细化到年级、学期、单元教学目标, 然后教师以此为依据制定课时教学目标。
二、基于“语文”, 重组教学目标内容
《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学科的性质是:“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在《课程标准》中, 语文学科的主要学习领域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以及综合性学习。这种分类方法能够有效地帮助教师聚焦语文学科的本体性知识, 指导教师选择教学内容, 设计教学, 但是这种分类标准中每个领域的内容存在交叉重复, 细则又过于宽泛, 难以作为测量及评价的依据。
以第一学段的识字与写字教学为例, 《课程标准》从识字写字数量、态度、习惯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目标内容。但是, 汉字是音形义的结合体, 识字写字教学目标不仅包括会读、会写, 更要求理解和运用, 因此, 在实际教学中, 识字写字教学总是和词语教学相联系。即便是教学专题识字单元, 或者“识字加油站”, 也要遵循“字不离词, 词不离句”“在语境中识字”的原则教学。而词语教学在《课程标准》中却放在了“阅读”领域, 只有简单的一条“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 在阅读中积累词语”。因为缺乏清晰的目标界定, 长期以来, 在一线课堂中, 词语教学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大部分教师的词语教学只是停留在认读和识记的水平, 因而削弱了词语教学的效益。
笔者参考部编版教科书的编排体例, 按“字词句学习与运用”“阅读”“表达”以及“学习习惯”四个领域, 重新梳理了每一个领域的目标内容, 并依据每册教科书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如此分类, 更符合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和特点, 也能帮助教师明确教学目标。
三、基于“分类”, 明确教学目标水平
教学目标是指预期的学生学习结果。同样的教学内容, 不同的阶段, 学生学习应有不同的结果。要取得不同的学习结果, 教学就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比如, 第一学段的识字教学遵循“多认少写”的原则, 分别安排了“会认”和“会写”两种水平的教学目标, “会认”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 “会写”常用汉字800个左右。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 “认字”讲求的是整体识记, 而“写字”则需要对书写的内容进行精细分析。“多认”是为了提早阅读, “会写”不仅是为了学习书写, 更重要是为了能够表达。因此识字写字的教学目标绝不仅限于《课程标准》中所要求的“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 其中800个左右会写”, 还应能够组词、理解、积累并运用。因此, 我们还需要在《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水平, 并以具体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动词表述, 从而使得教学目标更加清晰, 发挥导教、导学、导评的功能, 保障“教—学—评一致性”。
仍以二年级“字词句运用板块”为例, 笔者以布鲁姆的目标分类学为理论依据, 把这一板块的学习内容从简单到复杂分为“记忆”“理解”以及“应用”三个一级指标能力水平, 又进一步细化为11个二级能力指标, 并依据《课程标准》以及教科书上第一学段“识字与写字”的相应要求, 一一对应到相应的层级水平中。这样一来, 每个内容该教到什么程度, 该怎样评价, 一目了然。
综上所述, 目标是保障课堂教学“教—学—评一致性”的核心。笔者基于《课程标准》, 基于“语文学科性质特点”以及“目标分类”三个层面帮助教师提高陈述教学目标的技术, 从而帮助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能够陈述“准确、明确、可观察、可测量”的教学目标,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011年版) [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2] 安德森, 等.学习、教学和评估的分类学: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M].皮连生, 主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3.
[3]皮连生.学与教的心理学[M].4th e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4]夏雪梅.基于标准设计教学目标:课程实施程度的视角[J].全球教育展望, 2010 (4) .
[5]徐铭.小学语文教学目标细分研究——基于布鲁姆认知目标新分类学视角[J].课程教学研究, 2013 (12) .
[6]陈爽.小学语文教科书中学习活动设计探讨——基于目标分类学的策略[J].教育参考, 2016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