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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农村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情况调查

发布时间:2019-09-29


  为了推进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全国各地农村中小学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效果不太理想。以黔东南农村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为视角,探讨农村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于增强农村中小学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功能以及推进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把握农村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课题组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6个县市的81所农村中小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黔东南农村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概况

  2002 年和 2008 年,省教育厅、省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参与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在这些文件精神的指导下,黔东南州农村中小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至 2012 年初,黔东南州共有省、州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 52 所,乡镇、县(市)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示范学校 500 多所。在项目学校、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下,黔东南州农村中小学掀起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热潮。许多学校把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授课或者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模式。例如,丹寨县扬武小学开展的教育项目有:
  双语教学、民族音乐、民族传统乐器、民族绘画、民族舞蹈、民族体育、民族传统工艺制作等;榕江县古州二小非常重视民族体育文化教育和训练,培养出了很多优秀的运动员,向国家队输送了林丽等体操苗子。黎平县岩洞中学将侗语、侗族大歌、芦笙、琵琶、竹编、刺绣、摔跤等引进课堂;麻江县下司中学设立独竹漂、划龙舟、芦笙舞以及民间绘画班,其中学校的独竹漂项目在国家和省级大赛上都获得过各种奖项;凯里舟溪逸夫中学成立了民族文化班,每周一至周五下午第四节课对学生进行集中授课,主要内容是学习芦笙演奏及表演、民歌、刺绣、苗文等。其他一些学校也通过双语教学、开办民族文化班等方式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

  二、黔东南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实效性不足的原因

  当前,黔东南农村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其在促进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方面的实效性不足。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认识不到位

  目前,“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遇到的一大问题,就是许多教师在思想观念上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提出对中小学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02年省教育厅、省民委颁布的《关于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民族民间文化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定位为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但是一些领导和教师误认为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就是热热闹闹、唱唱跳跳,有时间就多安排,没有时间就少安排。没有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学生素质的高度去认识。课题组调研发现,绝大多数学校无专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教师,兼职教师大多担任着学校的主要课程,主要精力不在民族民间文化课上。有的学校只是发一本教材下去,让学生自己学习,一些学校甚至从未使用过乡土教材。

  (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经费紧缺

  尽管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教育厅出台了许多文件表示要支持农村中小学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但在经费投入这一项上,却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这给政策的具体实施留下了缝隙。例如,下司中学是黔东南州州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为了请民间艺人上课、编乡土教材以及购置芦笙、民族服装等教学用具,向有关部门申请了经费3 万元。几年过去了,资金到位却只有 1 万元,学校只好每年都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由于经费有限,只请过半年的民间艺人来上课,其他都是由学校的体育、美术等教师利用民族文化课或者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极少有非项目学校能从政府方面得到专项资助,绝大多数非项目学校除了能从生均经费中开支一部分用于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外,没有别的经费来源。由于农村生均公用经费本来就少,使用的范围又宽,因此所调研的学校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经费不足。课题组的调研数据表明,有 58.02%的学校认为非常缺乏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经费。

  (三)缺乏高质量的民族民间文化教材

  为了进行农村中小学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黔东南州除了编写有统一的中小学地方教材《黔东南历史》、《黔东南地理》外,各县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写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教材。为了教学的开展,一些学校也编制了本校的乡土文化教材。例如,丹寨县扬武乡中小学派出教师深入该乡各村寨拜访民间歌师、艺人,采集民间歌词,并将其编印成《苗乡家园》、《祝福》等优美动听的苗歌,在学校进行演唱。但是,从总体情况看,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乡土教材的数量少。有乡土教材的学校只有 5 成左右,其余主要靠老师手抄或民间艺人口口相传。由于缺乏具体、适用的教材,有些学校的民族文化教育课只好上一些乡志、村志,简单地了解当地民风和民俗。二是乡土教材的质量不高。许多乡土教材资料收集得不够完整、内容挖掘得不够深入,仅仅是对当地地理、历史或者民间歌舞、技艺的简单介绍。尤其关键的是并未深入到文化教育的内涵,缺乏内部深层次的文化背景介绍与分析。这种教材往往只注重民族歌舞和民间技艺的模仿与传授,重在形体声音等外部表演性质的学习,缺乏内部深层次的文化介绍、感悟与思考。如果只是教会学生唱侗族大歌而不深究其文化意涵,就容易使学生误解或扭曲其中的文化观念,造成学生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了解只停留在肤浅的表面,将民族文化教育狭隘地理解为一种文艺表演性质的学习,缺乏文化内涵的揭示与思考。可见,由于乡土教材存在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正常开展及其成效。

  三、增强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实效性的对策

  尽管黔东南农村中小学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为认识不够、经费不足、教材缺乏等因素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因而,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背景下,增强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实效性显得尤其重要。

  (一)提高学校和教师的思想认识

  “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教育在担负人类共同文化成果传递功能的同时,不仅要担负起传递本国主体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同时也要担负起传递本国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大量独特文化的逐渐消亡,毫无疑问是人类文明成果的巨大损失,少数民族优秀灿烂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贵州省教育厅、省民委在2002 年颁布的《关于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为了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应当把民族民间文化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定位为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为了加强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效性,必须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使他们认识到,学校有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义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既能增强学生保护民族文化的意识和观念,又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民族文化审美素质,是实现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建立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经费保障机制

  为了促进校园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建立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经费划拨和管理制度。除国家及省政府专门支持项目学校的经费外,各地政府应有相应的财政预算支持本地区的所有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同时,民族民间文化保存较好的县大都是贫困县,财政能力十分有限,难以为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和支持。为更好地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应该考虑设立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教育基金,以解决农村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中存在的教师培训、教材编写等问题。也可以通过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引导一些社会力量资助此项目。通过这些措施为学校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建立一套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强民族民间文化教材建设

  民族民间文化教材是实施民族民间文化教学的基本保证。为推进“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黔东南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学校积极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编写了一定数量的“乡土教材”。但是乡土教材的数量仍然比较少,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了增加民族文化教材的数量,提高民族文化教材的质量,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要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教师队伍,让他们参与民族文化教材的改革和课程编写。二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领导下,根据各地区民族文化的特点,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编印比较统一、规范的民族文化教材。从而使同一民族特性的学校有统一的、高质量的教材,以更好地实施民族文化教育教学,保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乡土教材不能过于狭隘,应在地域和族别方面具有更宽的涵盖面。乡土教材应当在“中华民族”这一整体框架下介绍民族地区的地方性知识,以培养学生的跨文化适应能力,帮助学生学会从异文化的角度去观察自己本民族的文化,从而促进他们对民族民间文化的理解、传承与创新。

  (四)尽可能地让民族地区学生在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场”中成长

  农村中小布局调整改变了原来“村村有小学”的格局,导致许多民族村寨儿童上小学后要到学校寄宿。远离家庭和村寨,也就脱离了民族文化的主要传承场,脱离了日常生活中的民族文化因子,自然就切断了民族文化的传承环节,影响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因此,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问题,在少数民族聚集的村寨应该保留部分村办小学和教学点。这样,此地的儿童可以在家庭、村寨中通过日常生活或者参加传统民俗节日,亲身感受独特的民族文化魅力,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在耳濡目染中慢慢理解、接受民族传统文化。这一举措对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来说,有事半功倍之效。“因此,要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光靠学校这一文化传承场所还远远不够,须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合作,以形成校内外互补的传承机制。”
  除了要在农村中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外,更为关键的是为民族地区学生保留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尽可能地让他们在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场”中成长。同时,农村学校要坚持“走出去”的战略,勇于担当起教育的社会责任,挖掘沉睡于农村的乡土文化资源和生活体验,引导乡村少年和广大村民更好地对待本土文化和现代文明,激发新农村文化的内生力。只有这样,传统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才能与时俱进,得到传承和创新。

  参考文献:
  [1]李纯,张静.贵州教师多元文化教育态度的调查—基于“民族文化进课堂”的背景[J].教育学术月刊,2009,(11):67.
  [2]腾星.多元文化整合教育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J].中国教育学刊,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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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吴惠青,王丽燕.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农村学校的使命[J].教育发展研究,201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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