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暴力现象在大学生情侣中普遍存在, 国内外的诸多研究表明, 不少大学生是恋爱暴力的经历者或目击者。事实上, 恋爱暴力会对大学生的身体及心理造成很大危害, 大学生又是祖国建设的重要力量, 代表祖国的未来, 所以对大学生恋爱暴力行为的探究迫在眉睫。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 我国对于恋爱暴力的研究比较少并且还处在起步阶段, 大部分主要汇集在恋爱暴力行为的现状调查上, 对其影响因素研究少之又少。因此, 有必要在高度概括总结大学生恋爱暴力现状的同时, 积极主动探索其影响因素, 从而能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恋爱暴力行为防患于未然, 引领大学生恋爱朝着积极向上的方面发展。
1 大学生恋爱暴力现状
1.1 恋爱暴力的概念界定
恋爱暴力的定义, 恋爱亦是一种博弈。恋爱双方在交往过程中通过策略的运用来“争取”恋爱关系中的权力, 于是就有可能会出现一方使用“暴力战略”尝试主导恋爱关系。过去人们认为恋爱暴力就是直接的看得见的躯体伤害, 忽略了心理、情感意识层面的伤害。如今其内涵随着学者对恋爱暴力研究的深入而不断丰富, 从最初的身体攻击延伸到精神虐待和性胁迫。身体攻击表现为拳脚相加、推撞或朝伴侣丢东西等;性胁迫主要表现在违背对方心意, 强迫或威胁伴侣发生性行为等;精神虐待则体现为言语攻击、辱骂、冷暴力、造谣中伤等。
故此, 本文所研究的恋爱暴力是指发生在恋爱期间的暴力行为, 包括各种形式的身心及性方面的暴力, 手段包括捆绑、残害、殴打、折磨、拘禁、精神摧残及性虐待等[1]。
1.2 国内外大学生恋爱暴力现状概述
近年来的研究结果显示, 恋爱暴力以多种形式存在着, 包括躯体暴力、性胁迫和心理虐待。Barter等的研究显示, 英国有88%的15岁以上的青少年经历着不同程度的恋爱暴力[2]。一项针对加拿大女大学生的调查研究显示, 79%的女大学生遭受过男友的精神虐待, 28%的女大学生曾经被性胁迫[3]。Lysova对正处于恋爱状态中的475名俄罗斯大学生的调查发现, 在最近1年内受到恋人躯体暴力的大学生超过25%, 29%的大学生曾经向恋人施加过恋爱暴力[4]。我国中科院王向贤博士的一项相关调查研究表明, 50%以上的大学生在恋爱期间会发生精神暴力, 接近33%的会发生躯体暴力, 10%以上的发生重度躯体暴力, 性胁迫也超过3%, 并且女性实施的精神暴力要超过男性[5]。中南大学何影博士在2010年的关于大学生恋爱暴力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中表明, 在大学生恋爱群体中, 精神暴力的发生率为65.6%, 躯体暴力的发生率为36.3%, 性胁迫达到11.0%[6]。2012年中南大学的另一项研究发现, 恋爱中的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实施躯体暴力和精神暴力[1]。显然, 国内外的诸多研究结果表明:恋爱暴力现象已普遍存在于我国大学生群体中, 并且精神暴力的发生率远远高于躯体暴力及性暴力, 从性别层面而言, 由女性实施的精神暴力和躯体暴力高于精神暴力。
2 影响大学生恋爱暴力的因素
2.1 传统性别角色观念的固着
性别角色观念指的是对两性差异和其行为方式的理解, 包括对男女两性在性别关系中所处位置的看法和态度。我们有着五千多年的传统性别文化, 如: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三从四德”的道德规范等。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以基本国策的方式去推动男女平等, 性别平等的观念已成为诸多国人意识层面的共识。但是在社会、市场和家庭多重因素影响下, 男女有别观念并没有完全消失, 甚至于突出体现在某些职业场合, 如:就业市场上给女性设置门槛, 职场上女性晋升的天花板效应等。而且在潜意识层面上, 即便许多受过新时代性别观念教育的女性, 仍然固执地坚信女性应该是弱小的、需要保护的一方, 同时受到现代性别观念或传媒影视的影响, 因此, 当男友有欺骗行为或没有做到当初的承诺时, 女方认为对男友使用“野蛮行为” (即轻度躯体暴力) 是合理的。同样男生也不会把女友的“野蛮行为”定义为暴力, 反而会因为有“愧疚感”而心甘情愿地接受暴力行为[7]。因此, 男女双方共同塑造出女性暴力合理化这一观念。“野蛮但也很迷人”说明在大学生恋爱中的部分暴力行为是琐碎轻微化的。至于精神暴力, 女性试图将其作为一种争取权力的策略, 从而掌握主动权, 迫使男友满足自己的要求。恋爱暴力现状和家庭暴力现状不一致, 恋爱暴力行为中的主要施暴者是女性, 但在婚姻期间女性却是主要受暴者。大部分女性赞同婚姻中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 缺乏改变这一现象的行动力, 于是就形成了一种矛盾的女性形象:一方面是在恋爱关系中掌握控制权的主导者, 另一方面是在婚姻中尽量符合传统女性形象的:“被控制者”。处在婚姻中的女性受到社会大环境和个别层面的男权压力时, 就很容易从恋爱中的主要施暴者变为婚姻中的主要受暴者。
2.2 自身的情绪管理、自我控制能力
2.2.1 情绪管理能力:
情绪影响人们的认知、行为以及人际关系的处理。情绪不仅受性格因素的作用, 也受到荷尔蒙的影响。处在青年期的大学生, 心理面临急剧的变化、情绪起伏大, 很容易为情绪所困[8]。这一特征会影响到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 长期处于负面情绪中会对大学生身心造成极大危害, 甚至在亲密的恋爱关系中引发暴力行为。一般来说, 男生容易情绪激动, 情绪管理能力比女生差。王大华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 荷尔蒙是影响人们对外界产生控制欲和攻击性的一个重要维度, 男生的荷尔蒙分泌量要高于女生。这一理论可以解释在大学生恋爱暴力中男生的性胁迫率明显高于女生的这一现象[9]。
2.2.2 自控能力:
自控能力, 又叫自制力。指人们既能鼓励自己无所畏惧地执行决定, 又能抑制不符合目标的愿望和行为, 能够主动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的能力。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 生活水平的提高, 大部分大学生较少经受生活上的磨难, 故在个性特质上表现为任性、缺乏自制力。这种人格特性在大学生恋爱中也有所显现, 他们一旦学习生活不如意, 就容易情绪失控, 将这种负面情绪发泄到对方身上, 严重者甚至引发恋爱暴力行为。
2.3 大学生生活经历
2.3.1 儿童期被虐待经历:
虐待儿童, 是指儿童的抚养监护人对儿童做出影响身心健康发育及伤害自尊的伤害行为。儿童期被虐待经历不仅使儿童躯体遭受折磨, 更会对他们青春期及成年后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有被虐待经历的人往往表现出两种极端的人际相处模式:即自我封闭的退缩型和控制欲极强的侵入型,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正常人际关系的形成, 甚至使其在亲密的恋爱关系中反复受到伤害, 很难通过向他人寻求帮助来减少负面影响、改变不利处境[10]。何影等的研究结果显示儿童早期的父母虐待经历对其成年期恋爱暴力的发生会有较大影响。在儿童期被家长虐待过的大学生在恋爱期间更容易经历恋爱暴力[11]。奥登的一项相关研究表明, 在遭受恋爱暴力方面, 儿童期被家长虐待过的大学生遭受恋爱暴力的比例要远高于儿童期没有被虐待过的大学生。同样在实施恋爱暴力方面, 儿童期被虐待过的大学生实施恋爱暴力的比例比儿童期没有被虐待的大学生要高很多。多数学者的研究结论虽然有差异, 但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儿童期被虐待经历会导致大学生对恋爱暴力的放纵, 增加受虐的可能性, 造成更多恋爱施暴行为的发生。
2.3.2 目睹父母双方暴力行为:
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深远持久、潜移默化的。父母之间的暴力行为不仅会影响儿童幼年的发展, 而且对于大学生来说, 虽然他们已经远离了家庭, 但这种影响依然存在。社会学习理论认为父母是孩子的榜样, 孩子会在无形中效仿父母的言行举止。在父母高度冲突、暴力频发的婚姻关系中, 父母双方通常不会对冲突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和解决, 从而导致暴力行为的发生, 这样孩子就学不到在亲密关系中所必要的对攻击性的控制、对亲密关系的经营。孩子会模仿父母亲面对冲突时采取的暴力行为, 应用到自己的恋爱关系中。在处理亲密关系冲突的过程中, 经常目睹父母暴力行为的孩子也表新出更多的暴力倾向。
2.4 恋爱中个人牺牲行为的心理误区
一方舍弃眼下的利益来提升另一方的幸福感行为是恋爱关系中的牺牲行为。恋爱中的个人牺牲行为是一把双刃剑, 如果一方的牺牲行为能够得到对方的赞同和理解, 那另一方会相对应地表现出更为珍惜、体贴、关心, 同时又增进伴侣双方的感情;但是假如一方的牺牲行为是无限制、无自我、过分的, 对方并不理解和接受, 那么这种牺牲行为就是无用的[12]。在大学生恋爱暴力行为中, 一方无限制地忍让, 不仅不会使另一方有所悔过, 反而助长了其暴力行为, 不断地侵犯底线, 这种结果是情侣双方共同造成的。在不少大学生恋爱暴力的案例中, 尽管一方常常遭到另一方的暴力侵害, 却不愿意结束恋爱关系, 无限度的个人牺牲行为助长了恋爱暴力的频繁发生。
3 预防和减少恋爱暴力的对策
3.1 大学生自身方面
3.1.1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恋爱观是大学生恋爱过程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作为大学生, 应该明白:爱, 不只是意愿, 更是一种能力。一份美好的恋爱不仅仅只有我们, 应该还保存有我和你的独立性, 爱情中你是你, 我是我, 尽管有我们, 因此, 爱情中过多的控制和牺牲都不是正确的恋爱观。爱的本质是尊重、接纳与认可, 而恋爱暴力的本质是控制与改造, 好的恋爱应该会让彼此感觉更好, 而不是通过对方的自我贬低来成就另一方的自我价值。
3.1.2 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 提高自控力:
情绪的自我管理是大学阶段的一个重要必修课。大学生正处于豆蔻年华, 其身心发展特点导致其更容易冲动易怒。因此, 大学生应该有意识地去进行情绪的自我调控。通过积极地参加校园活动, 丰富课外生活来释放情绪能量;采取自我激励或转移注意力的方法来控制自己的负面情绪;也可以适当参加一些情绪管理的培训课程来加强对自我情绪的管控, 最终减少恋爱暴力的发生。
3.2 家庭方面
3.2.1 加强交流沟通, 正确处理夫妻冲突:
人的成长环境不同, 对事物的看法自然也就不同。诸多的不同就会有诸多的分歧。夫妻间积极有效地沟通可以化解分歧、宣泄郁闷、增进感情、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父母双方要相互理解, 相互支持, 遇事相互沟通, 正确处理夫妻矛盾, 拒绝暴力沟通。
3.2.2 营造温馨的家庭教育氛围:
个体在人际交往中出现的心理和行为问题有绝大一部分都是在父母的影响下形成的, 大学生恋爱暴力的发生也不例外。在教养孩子方面, 拒绝棍棒教育, 努力做到“零吼叫”父母, 多学习科学的养育方式与方法, 树立平等的亲子关系, 遇事多与孩子沟通, 让孩子从小在宽松、民主、有商有量的环境中成长, 有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
3.3 学校方面
3.3.1 推行恋爱教育, 宣传性别平等观念:
高等院校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的形式, 宣传性别平等的理念, 加强大学生性别平等意识。开设有关恋爱教育的课程, 帮助大学生区分爱与控制, 从多种角度理解大学生恋爱, 培养恋爱的能力。宣扬健康向上的恋爱观。
3.3.2 加强恋爱心理辅导:
针对恋爱心理的辅导, 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可以适当开展部分团体心理辅导, 在一个安全、封闭的团体中, 学员会因为相互之间的相似之处而获得心理上的支持, 但同时因为恋爱问题是比较隐私的个人话题, 不同的人又会面临不同的问题, 所以恋爱心理辅导也要主要适当地分层次辅导。同时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畅通服务渠道, 及时疏导大学生的恋爱困惑, 帮助同学转移或宣泄不良情绪, 尽量减少恋爱暴力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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