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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西吉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9-29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减轻洪涝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改变滥采乱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恶化等一系列问题,结合西吉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经验进行简要总结。西吉县属于国家和自治区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保护区,是宁夏乃至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水土流失面积 2833.2km2,占全县总面积的 90.1%。西吉县水土流失面积大、类型多、危害重、治理难,严重的水土流失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乡镇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目前,西吉县水土流失面积已治理了516.36km2,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缓解,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但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严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1、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配合,从源头上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现象。严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凡在西吉县境内从事修建公路、水利、电力工程,开办矿山、建材企业、天然气工程、矿产资源勘探、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开山采石、取土烧砖、采砂采石、洗沙,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有征占土地、开挖回填土方或排弃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表 ),报西吉县水务局批准。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西吉县水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现有的各类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县水务局以及区水利厅、市水务局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监督检查 2 次以上,对违法违规进行生产建设的要进行批评、通报、曝光等处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项目业主服务的思想,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效率,在监管中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征收规费、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企事业单位和个体采矿者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对于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县水务局组织治理。县国土资源局可协助县水务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储备(统征开发)土地出让时,须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纳入土地成本。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全额上缴财政,专项用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计划。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1、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

  结合新《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的实施,西吉县水务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采取自学、集体培训辅导、出外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先后组织执法人员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到外地考察学习,个人书写学习笔记,撰写监督执法心得体会及调研文章。

  4.2、大力宣传水保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宣传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普及水保知识,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水保意识。把新《水土保持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的宣传和普及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并发放宣传单、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单行本,宣传画,宣传效果甚好。

  4.3、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管理工作

  西吉县水务局从生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着手,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建设项目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对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及时督促编报,并加大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竣工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4.4、切实用好 “三权”,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水土保持“三权”即监督权、审批权、收费权。西吉县水利建设、道路建设、城市扩容建设较快,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工作成为水土保持监管的重点。对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督促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责令整改;对部分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对乱堆滥弃的废渣进行处理,对已破坏的原地貌进行覆土平整,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并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配合新建、改扩建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多次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向上级部门的治理监督局的专家和法院咨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切实扞卫法律的尊严,有力地推动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按时收缴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书(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效能显着提高。

TAG标签: 吉县     水土保持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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