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的任务
(一)机电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管理任务
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控制、建设标准、工期等进行估计。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要提供科研方向,由业主或被委托的总承包单位负责试验研究。协调落实内外部协作关系,如能源供给、水电通信、原料供应、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政府承诺的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等。初步设计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投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初步设计完成同样要先自行审查,再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管理任务
实施的设计计划、实施的设计方案、主要工艺布置、房屋结构布置;还有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设计概算。在施工图设计的同时落实设备材料的采购,组织供应商向设计单位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按管辖规定报政府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规划许可证。将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后,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机电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交底和变更的管理任务
交底应由业主或受委托的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参加单位应包括设计、监理、施工、业主等各相关方,交底的过程要有书面记录、并征得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经审查后应通过资料管理部门及时转发给有关单位执行,重大的设计变更应召集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再执行,若评审中异议较大,要退回设计单位进行完善,最终应由业主裁定。竣工验收活动应邀请设计单位共同参加。
(四)设计回访阶段的管理任务
项目竣工移交后,投入生产或营运,经过一段时间实际运转,组织设计单位回访。回访过程中听取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的工艺流程改进意见或工艺装置改善措施,以利于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使营运效果或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施工阶段项目管理的任务
(一)进度计划管理
应由业主或业主委托总承包单位编制,但必须征得业主认可确认。
计划的实施应建立跟踪、监督、检查、报告机制、以利有效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
(二)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控制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标准。
选择具有与工程性质相适应的资质的分承包单位,分包合同要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分包方的质量义务。总承包单位制订的总体质量计划应包括质量目标、控制点的设置、检查计划安排、重点控制的质量影响因素等,并要告知各分包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对所承担工程制订质量计划的指导性意见,分包单位制订的质量计划应细化总承包单位编制的质量计划,并报总承包单位审核确认后执行。
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的必须保持证书在有效期内。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交底后作业的原则。
进场的施工机械及机具要保持完好状态,其工作性能和精度能满足作业的需要,尤其是检测用的仪器仪表要检定合格,并处在有效期内。
工程设备和材料要认真进行进场检验,确保其符合性,并做好符合其要求的仓储保管工作。
施工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要经审核批准,批准后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要先试验后使用,可建议采用样板示范方法。
有些作业对风、雨、雪、温度、湿度、尘、沙等环境条件的限制明确,达不到要求会明显影响作业后的实体质量,因而要采取适合的防护措施。
(三)安全管理
对施工各阶段各部位和场所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制订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到有效控制。根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日常安全巡检,掌握安全信息,召开安全例会讲评安全情况和应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定期或专项的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文件,通报全场各相关单位,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需及时整改的部位跟踪监督整改情况,直至完善合格。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规定,一方面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施工环境管理
遵照《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0的要求,建立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通过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估,确定管理目标及主要指标。建立项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组织培训,使各级人员明确环境保护的意义和责任。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项目的环境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保持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条件和工作秩序,做到污染预防。
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并保证信息通畅,预防可能出现非预期的损害。在出现环境事故时,应消除污染,并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环境二次污染。应保存有关环境管理的工作记录。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有条件时应规定能源使用指标。
(五)文明施工的管理
进行现场文化建设。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创造有序生产的条件。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文明意识和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定期进行评定、考核和总结。
(六)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前了解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处理。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标志。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执行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制度,落实防范范围和责任,检查报警和救护系统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建立现场卫生防疫管理网络和责任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检查职业健康服务和急救设施的有效性。制订施工活动中产生的“三废”防治或处理方案,并与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的主体是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各分包单位要依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参考文献:
[1]工业机电安装工程采用《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
[2]房屋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3]《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2017
TAG标签:
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
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