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产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为实时准确管控实物移动和库存, 实现公司账务一致。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特殊订单出货需求而常规操作无法便捷处理的情况时, 生产运营会采用虚拟出货操作, 从而简化操作流程, 满足出货需求, 同时确保账务真实准确。
关键词:虚拟移动; 生产管理; 关键作用;
1 概述
生产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则需要做到实物移动和账务变化一致, 即实物出库, 账务也同步变化。[1]由于生产企业客户众多且需求多样。大部分客户要求产品以成品形式打包进行购买和运输, 有小部分客户由于多种原因而要求产品以半成品和相配套散件组合打包进行交易, 同时也存在半成品和产品等混合订单, 因此导致企业在实物出库和账务变更方面繁杂, 不利于公司账务操作。在生产至出货过程中, 公司对每种物料严格执行“物清、帐清”的操作方式, 思路清晰、有据可依, 达到账务一致。[2]但是, 由于生产企业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分别独立且分散, 各种实物出库地点与账务出库地点不一致, 导致企业总体盘点无差异, 而对企业厂内任一库存点, 无法得知准确库存信息, 不利于管理者统筹安排。为明确各库存点物料实时库存, 物料账务回流经各库存点时, 采用虚拟移动方式操作, 从而简化流程且利于实时管理。
2 账务虚拟移动前提条件及原理
2.1 账务虚拟移动前提条件
生产企业为实时管控物料库存, 同时提高“材料散件、半成品和成品”多种组合形式订单的货效率, 最终满足客户需求从而采用虚拟移动方法进行特殊订单操作。具体情形为:假定客户需要构成产品的半成品及配套材料, 那么, 将该半成品和配套材料不再进一步加工, 只打包在同个包装箱内。然而企业内“材料散件、半成品和成品”的实物出库地点是最后进行打包工作的成品生产工厂仓库, “材料散件&半成品”的材料账务与半成品账务出票分别是材料仓库和半成品生产工厂, 成品生产工厂账务出票无法直接进行材料账务和半成品账务出票, 由此带来实际操作效率低下, 不利于企业准确、高效管理。
2.2 账务虚拟移动原理
针对该情况, 基于对每种物料施行“物清、帐清”账、物同步的生产管理做法, 企业内部各环节账务随材料实物同步进入半成品生产工厂并最终后流至成品工厂, 进行材料实物与半成品实物同比打包, 材料与半成品共同组成“成品”实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材料账务和半成品账务最终堆积在成品工厂账务之上。然而, 材料和半成品实物已随“成品”实物离开成品生产工厂, 导致“材料散件&半成品”订单所用材料在成品生产工厂的盘点中出现有帐无物的盘亏状况。同时, 材料仓库、半成品和成品工厂无法将对应账务出至客户, 因为在生产初期, 材料账务和半成品已随实物同步进入成品生产工厂, 而成品工厂由于没有产出普通类型的成品实物而无法出成品账。为解决这一问题, 成品生产工厂经营者提出, 依据实际出货数量进行统一账面出库处理。在账、物同步的基础上, 成品生产工厂实时统计材料和半成品实物出货数, 再将统计的出货数用虚拟移动的方式原路返回移动至材料和半成品账面上。最终, 由材料仓库和半成品工厂账务分别出票将材料和半成品出票至客户, 从而解决实际问题。此办法既省时省力, 又避免实物频繁进、出发生账务差异, 提高实物移动数据、各库位盘点的准确性。
3 账务虚拟移动具体实施、注意事项
3.1 账务虚拟移动具体实施
生产企业具体工作是根据客户订单生产产品, 并交付客户, 通常情况下交付物为成品。这种依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成品并直接售卖的出货方式为物料正常移动。成品售卖, 实物出库点与账务的结束点均在成品生产工厂, 符合“物清、帐清”账、物同步的原则。由上文可知, 虚拟移动运用在“材料散件&半成品”的订单中, 在企业内部, 实物按照正常移动流程进行, 但是由于管理上账务开票权限限制, 成品仓库进行实物出库操作后, 无法开具“材料散件&半成品”票据, 因此成品工厂通过公司内部管理规则实行账务退库, 即账务分别退回给材料散件仓库和半成品仓库。账务退库过程中, 只移动账务, 不移动实物的操作。材料散件仓库和半成品仓库在收到退库信息后, 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开具相对应物料票据, 从而满足客户订单需求, 且实现“账、物同步”。这种内部账务操作既能满足客户特殊订单要求, 又能符合生产工厂内部账务出票要求, 而且不影响各库存点实时库存监控, 同时, 能够加强生产订单进度掌握, 多个订单并行管理不会相互影响。由于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物料正常损耗、偶发故障等情况而导致产出一般大于订单数量, 针对客户特殊需求, 厂内实物移动过程中会进行各种不良物料拦截, 从而确保出厂物品均符合要求。同时厂内成品工厂拦截的不良物料在虚拟退库过程中也能够同步移送, 从而做到企业管理上的准确性。生产工厂依据客户订单情况区分是否需要使用虚拟移动与正常移动, 接收“半成品&材料散件”订单时, 采用虚拟移动;接收成品订单时, 采用正常移动。
3.2 虚拟移动的注意事项
如上表所示, 已售出材料会有其自有属性, 表中体现的是保税与非保税属性, 在对存在自有属性材料操作进行虚拟移动时, 首先通过区分确定需采用虚拟移动的数据, 再依据该材料的自有属性进行分类处理, 即保税来, 保税去, 不得混淆。例如:材料A经区分需要采用虚拟移动, 同时自有属性“保税”, 将以“保税”形态操作虚拟移动, 而不是任意形态。
4 虚拟移动核对建议
虚拟移动返回的数据, 依据的是订单总数量, 在订单数量范围内进行虚拟移动, 即虚拟移动数据应永远小于或等于订单总数, 在至客户端均是良品的前提下, 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部品的退换情况, 应与需要虚拟移动的总数据无关。虚拟出货数据的核对方涉及较多方面, 在旧订单未生产出货结束前, 尽量不用“用后补前”的操作办法, 否则, 容易出现匹配不足, 或匹配过量的问题。出现匹配差异时, 应尽快核对并处理, 避免差异积少成多。
此外, 针对客户提出的特殊订单, 企业需加强管理灵活操作, 厂内各仓库进行物料移动时, 可以将出乎票据同时转送至后续工厂端, 由此一来厂内账务操作也能进一步简化, 提高效率。同时企业管理者需要注意这样操作带来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和解决, 从而使企业管理更加高效准确。
参考文献
[1]沈宇逸.K企业物料管理信息化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 2016-11-24.
[2]林树海, 陈鹏.浅谈企业物料管理[J].铁路采购与物流, 2012.No.05: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