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公民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大学生德育与公民意识养成二者的关系表现为目标上一致、内容上契合以及途径上统一。当前, 大学生德育存在对德育本质把握不准确、内容安排欠科学、主体自我意识薄弱等问题。为此, 要切实重视社会德育环境的感染力、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发挥家庭德育的推动力、强化大学生自我教育的主体性, 四者合力, 共同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
关键词:大学生德育; 公民意识; 养成;
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对整个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当今的中国是开放的中国, 再加上新媒体的广泛应用, 当代大学生在接受各种信息的同时,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面临着冲击和挑战。因此, 加强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 促进其公民意识的养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德育与公民意识养成的关系
(一) 大学生德育与公民意识养成目标上一致
德育目标的确定是由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文化所决定的。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快速变化, 德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合格的“公民”。而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对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起着正向引导作用, 公民意识养成丰富和充实了大学生德育的内容。公民意识养成, 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出具有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 能够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合格公民。由此可见, 公民意识养成与大学生德育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二) 大学生德育与公民意识养成内容上契合
从内容上来讲, 大学生德育与公民意识养成二者的契合之处较多。大学生德育的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 其目的在于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公民意识培养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等, 其目的在于提高公民个人的能力与素质。在高校教育中德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 引导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 促使学生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第三,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综观大学生德育的基本内容, 主要表现在大学生是否养成了公民意识。
(三) 大学生德育与公民意识养成途径上统一
到目前为止, 我国在大学生德育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教育体系, 为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大学生德育为公民意识的养成提供了基础课程、人才队伍、实践活动等途径, 这些都在潜移默化中推动着公民意识的提升。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 大学生在社会、学校、家庭三个环境中可以自觉地遵守社会行为规范, 并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道德在公民意识的养成中处在不可替代的位置, 道德教育可以对公民意识的养成进行规范、全面的促进。
二、公民意识养成视域下大学生德育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养成关系到整个社会公民素质的高低和发展方向。从公民意识养成的视角全面洞悉当前国内高校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不足, 对推进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一) 对德育的本质把握不准确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对德育的概念进行了概述, 认为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 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 把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转化为个人的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教育”。由此可见, 德育的本质是“将一定的思想道德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 其重点在于将思想道德内化为人的价值观, 外化为个人行为。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曾经把人类把握世界的方式分为四种: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和实践精神的。德育恰恰就是第四种。当前, 大多数大学生对道德教育的本质把握不准确, 认为自己所接受的道德教育仅限于课堂教学。这种错误的认识脱离了社会实践, 因此, 需要加强当代大学生对德育本质的认识与把握。
(二) 德育内容安排欠科学
从整体上看, 学校德育课程安排比较科学合理, 但是仍存在一些需要调整和改进的地方。当前, 高校德育仍是以灌输式教育为主。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使得受教育者在无法理解或没有充分理解的情况下, 只能把知识视为一堆符号, 堆积、存储在大脑中。这种教育方法脱离学生现有的基础, 弱化了学生的主体作用。面对种种弊端, 要想提高高校德育质量、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就必须调整高校德育课程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不断创新, 将德育的内容系统化与科学化, 使道德教育的内容更好地外化为学生的良好道德行为。
(三) 德育主体自我意识薄弱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真正的教育乃自我教育。”进行高校德育的首要问题就是弄清德育的主体, 即大学生。面对多元文化的局面, 部分大学生存在道德判断模糊的问题。具体体现在部分大学生在面对复杂多样的选择时不能很好地运用个人所掌握的道德知识及时规范自己的行为, 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究其根源, 这些学生存在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主体自我意识薄弱, 自我意识薄弱往往又诱发种种不良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德育教育的效果, 不利于公民意识的养成, 不利于德育目标的实现。
三、公民意识养成视域下大学生德育教育问题的对策思考
“社会”“学校”“家庭”“大学生本身”这四者是公民意识养成的“助推器”。鉴于大学生德育与公民意识养成的影响作用, 面对大学生德育存在的问题也需要从这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 重视社会德育环境的感染力
社会德育环境的好坏对公民意识的养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 要明确新时代德育的价值取向。在当代社会的德育领域, 应将培养独立能力、批判精神及创新意识列入新时代新阶段的德育目标。其次, 要完善制度建设, 营造良好的社会德育环境。要健全法律法规, 净化社会风气, 有效地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再次, 要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对不合理的社会舆论要及时纠正, 推动社会良好舆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 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学校是大学生公民意识养成的主阵地, 也是开展德育的重要场所。学校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主要表现在教育手段与校园环境两个方面。一方面, 从教育手段入手, 要不断拓展学校德育的新内容和新方法。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服务于人的现实需要为宗旨, 尊重学生的主体性, 积极开展师生平等对话, 为社会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大学生。另一方面, 从学校环境入手, 要优化校园管理环境、制度环境、校风环境。在充分赋予学生权利的基础上完善学校以及班级的规章制度, 发挥其对学生的约束力, 营造良好的校风氛围。
(三) 发挥家庭德育的推动力
家庭是大学生德育的重要环境。家庭德育工作对大学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内容上应重视共性与个性相结合。这里的共性指的是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与信念, 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个性指的是要尊重受教育者个体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二是在方法上注重家庭与学校相结合。家庭教育是对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 家庭中的成员应相亲相爱。除子女在学校的学习时间之外, 当子女回到家庭后, 父母应及时发现子女的思想变化, 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 强化大学生自我教育的主体性
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没有自我教育, 就没有真正的教育。”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道德教育, 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 必须注重提升大学生的个人认知。首先, 要帮助大学生树立自我道德目标。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发扬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 将个人理想与民族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其次, 要提升大学生的自我道德追求。勉励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社会主义道德理想和坚定的道德信念, 不断提升个人道德水平。再次, 要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确立教育对象在自我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不断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坚定大学生道德信仰, 规范自我行为。
四、结语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 公民意识养成视域下的大学生德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大学生不能养成公民意识, 那么意味着其社会中受教育水平较高的群体缺乏公民意识, 这对社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公民意识养成是大学生德育的目标, 大学生德育是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途径。新时代大学生德育仍存在一些问题, 要从社会、学校、家庭和大学生自身等方面找寻原因, 并积极探索, 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 为大学生德育以及公民意识养成注入“新鲜的血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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