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而新媒体的出现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经常将公安机关推至风口浪尖。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重视新媒体视域下警察公共关系的完善和建设。但是,由于新媒体的影响以及警察公共关系自身的因素影响,目前的警察公共关系还存在着缺乏理论基础和公关意识、缺乏专业机构和人员、网络负面舆情较多等问题。研究新媒体视域下警察公共关系的管理完善对策不仅能够加快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新媒体视域下警察公共关系的特点
首先,在新媒体环境下,警察公共关系的载体发生了变化,公安机关在开展警务活动的过程中需要新媒体技术的参与,新媒体技术能够将大量的警察公共关系日常事务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增强了公安业务处理的便捷性。并且,新媒体技术促进了新型传播工具的产生,公安机关可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安宣传和案件查处,促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其次,在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意见具有隐匿性和公开性的双重特征,公民可以在网络上畅所欲言,发表自己对警察公共关系的看法。但是也有人在网络上发布不实消息,阻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二、新媒体视域下警察公共关系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理论基础和公关意识
现阶段,我国警察公共关系的建设时间较短,相关理论比较匮乏,部分公安机关领导缺乏警察公共关系意识。甚至有些警察认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就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与开展公共关系建设毫无意义,将警察公共关系等同于民警关系,警察公共关系意识不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警察公共关系的建设。
(二)缺乏专业机构和人员
我国大多数公安机关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公共关系岗位和专职人员,而少部分具有专门公共关系岗位和专业人员的公安机关只将公共关系岗位视为空架子,导致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主要由宣传部门或办公室负责,公关资源严重不足。而大多数公安机关办公室和宣传部门的宣传工作形式化严重,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难以适应新媒体视域下复杂的警察公共关系的处理工作。
(三)网络负面舆情较多
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体十分关注涉警负面新闻,并且会大肆渲染和宣传负面新闻,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社会形象。例如,2016年的雷洋案,一些无良媒体恶意炒作,大肆宣传涉警负面新闻,无论警方如何解释都无法消除网络对公安机关的怀疑,甚至有些网民对公安机关产生仇恨心理,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社会形象建设。
三、新媒体视域下警察公共关系的管理完善对策
(一)加强公安机关机构内部的建设
首先,公安机关应积极树立警察公共关系意识,加强警务人员对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视程度,使警务人员将警察公共关系作为基本工作,在服务群众、查处案件的过程中时刻考虑公共关系。并且,公安机关应积极设置警察公共关系相关岗位,并配置专职人员,加快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其次,公安机关应不断提高警察素质,加快建设高质量的警察队伍。为此,公安机关应积极重视新媒体的发展,加强警察队伍对新媒体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使警察队伍能够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警务工作,合理处理新媒体视域下的警察公共关系。并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警察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警察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和公共关系建设的能力。
(二)加强对新媒体的正确引导
首先,在新媒体环境下,公安机关应积极重视新媒体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中的作用,转变传统的公安理念,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宣传警察工作,加强社会群众对警察工作和警察公共关系的了解,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并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不良媒体的管理,避免新媒体对低级趣味信息的迎合,减少网络上的负面涉警新闻。其次,公安机关应积极建立信息分析制度,积极搜集网络上的各种信息,并对信息进行辨别,引导正确的网络舆论,避免虚假消息造成的社会恐慌。最后,公安机关应积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在网络上及时发布社会治安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信息,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方向。
(三)完善公共关系危机处理
首先,公安机关应积极预防警察公共关系危机,加强对警察公共关系信息的判断,从整体上把握警察公共关系的最新形式。并且,公安机关应根据搜集来的信息找出警察公共关系中的薄弱环节,并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建设,解决警察公关危机。其次,公安机关应合理应对已经出现的警察公关危机,成立专门的新闻机构,做好危机信息发布工作,采取积极的危机应对措施,避免警察公关危机危害的扩散。最后,公安机关应做好公关危机的善后工作,加强对新媒体的法制教育和舆论监督,加强公安机关的形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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