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管理决策水平的提升需要全面而精准的信息获取和传递, 管理流程的优化和管理效率的提高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 经济社会管理决策方案的确定也必然会选择信息技术作为支撑, 信息技术在信息传播、价值判断、公共行政、社会秩序、公众心理等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过于强调信息技术的功能性原则就可能违背社会伦理。本文通过对信息技术伦理以及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行分析后认为, 应加强信息技术伦理的认知和教育, 强化对信息技术伦理边界的控制, 建立信息技术伦理评审制度, 促进信息技术创新与信息技术伦理的平衡。
关键词:信息技术伦理; 公共管理领域; 信息技术应用;
On the Ethic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in Public Management
Ni Donghui Cheng Shuqin
Abstract:
The improvement of management decision-making level needs comprehensive and accurate information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the optimization of management process and efficiency need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upport,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economic and social management decision-making scheme will inevitably choos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s support.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ll have a profound impact on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value judg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cial order and public psychology.Overemphasizing the functional principl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y violate social ethics.Based on th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ethics in public management, this paper holds that the recognition and edu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thic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control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thics boundary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thics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ethics should be promoted.
Keywor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thics; publ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ethics;
技术进步和技术伦理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相伴而生的矛盾统一体, 也形成了人类社会新的风险源。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和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等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与科技进步之间的逻辑关系。人类对科学技术进步的预设是人类可控的, 但技术的演进逻辑并非完全由人类把握, 技术应用的场景和结果都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和伦理冲突。所以, 人类社会开始在许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伦理审查或技术限制, 在更广阔的领域审慎思考技术伦理属性和界定技术应用的边界, 理性规避技术伦理失范现象。信息技术对社会问题、社会意识、社会行为产生的深刻影响, 构成了信息技术内在的伦理实然。
一、信息技术与信息技术伦理概述
当前, 在现代科学技术领域, 信息技术最为活跃, 无论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还是云计算技术都已渗透到了社会各个领域, 信息技术应用产生的伦理问题也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信息技术带来的潜在伦理问题和技术风险挑战着人类社会, 无论是公众还是技术研发者和管理者的伦理意识都滞后于技术的发展, 在单纯技术崇拜的背后是强技术、弱人性的逻辑, 由此产生的技术伦理问题则不再是单纯的行业管理和技术规范问题。[1]
对于信息技术伦理的相关研究距今已近50年, 技术伦理规约中的"技术应然"是对现代技术的价值认识和道德把握, 通常以技术伦理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2]20世纪70年代, 美国伦理学家W·曼纳教授首先提出了"计算机伦理学"的概念, 即研究在生产、传递和使用计算机技术时所出现的伦理问题。1985年, 有学者开始探讨在计算机技术运用中发生的一些"专业性的伦理问题".1986年, 美国管理信息科学专家R.O.梅森提出了着名的"PAPA"理论, 即信息隐私权、信息正确权、信息产权、信息资源存取权。中外学者普遍认同信息化已经渗透到现代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人们既享受到了便利, 也深陷于伦理问题带来的挑战之中。信息时代的来临, 不仅对人类现实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 还导致了人类社会的"再结构", 而且给人类的伦理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3]如数据身份认证、隐私的泄露及网络行为管控等。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新的伦理问题甚至是违法犯罪问题对传统伦理道德观形成了巨大冲击。从技术的本质和定义而言, 信息技术具有价值负荷性, 其通过技术牵引人类的行为, 甚至改变了人们的信息接收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判断标准。信息技术不是作为一种"工具"而存在的, 它所体现的价值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科技、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因此, 有必要对信息技术进行伦理层面的反思, 从而减少或避免信息技术引发的负面效应。已有的研究表明, 公众对信息技术的伦理风险认知存在较大的差异, 从这个角度看, 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更需要开展伦理方面的研究。
二、信息技术的伦理属性和风险
信息技术应用因其广泛的影响力和作用范围而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和其他类型的技术一样, 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可能构成人类社会的风险和伦理冲击, 信息技术的发展迫切需要结合技术伦理去审视和规范, 恪守技术理性的伦理规范。
(一) 信息技术具有伦理属性
信息技术进步与技术伦理相互作用和博弈是技术发展的常态。现代信息技术形成了社会成员间的超链接, 并通过信息传递、情感认知、知识积累和行为"驯化"作用于人类社会。社会对伦理的认识受到意识形态和外部环境影响而呈现出动态演进和多维性规律, 信息技术层面的伦理观也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判断。技术方案的选择体现了技术发起方的价值判断, 具体的技术手段、技术类型、技术应用的选取都表现为技术发起方的决策;信息技术应用方对技术目的、技术管理、技术后果的理解常常与发起方形成不同的价值判断, 对价值判断具有导引性。基于公共管理领域的特殊性, 信息技术在该领域的应用更应均衡技术功能性、先进性和世俗伦理的平衡, 忽略对广大公众技术层面的伦理关照和人文关怀就容易形成伦理冲突。如互联网媒体低俗色情、标题党、谣言、恶意炒作、黑公关, 违规链接恶意诱导、引流等问题的存在, 又如当公众得知公共部门采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其进行态势感知和行为研判时表现出的担忧, 而无法知晓、分辨和规避通过信息技术披露信息的充分与否, 更容易加剧公众对信息技术的抵触情绪, 因此, 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不仅具有伦理属性, 而且在社会发展愈加依赖信息技术的背景下更要审慎对待伦理问题。
(二) 信息技术对社会形成反制与"驯化"
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刻地影响并使得社会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和形态, 还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信息技术传递的信息对个体行为具有诱导性, 信息系统管理的流程设计对个体和群体的思想意识、行为特征、社会活动形成了反制, 使原有的社会行为模式、社会秩序和伦理判断的演进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 如夫妻间因为使用手机而减少了直接的沟通。人们对信息技术的依赖使线上社群关系得到强化, 现实社交受制于网络交往, 出现了社会适应能力的递减效应, 虚拟交互模式替代了原有人际交往, 是人类驾驭信息技术还是技术"驯化"人类就成为需要思考的伦理问题。公众在强穿透力的信息技术作用下很容易在价值判断、行为模式上被技术"驯化"和"异化", 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引导接受所谓"感兴趣关注"的内容, 长此以往, 阅读视野受限, 表现出思维窄性强化等现象。高频和无时空限制信息的涌入, 也会产生信息过载进而严重扰乱人类正常生活的问题。因此, 没有伦理来匡正信息技术应用, 人类必然会被信息技术"操纵"和"驯化".
(三) 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存在的伦理风险
在专业知识呈现细分状态的认知模式下, 一般公众难以认知和把控信息技术底层的逻辑, 这就把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权在无形中让渡给了管理者和管理机构。管理者通过信息技术获得的行政权力比以往更具有便捷、隐秘和穿透性, 就有冲动去精准获得支配管辖领域内外群体、个体的信息。管理者从自身的偏好定位信息技术在应用中的价值和应用场景, 就有扩大信息技术应用范围、技术穿透、辅助决策支持方面的冲动, 忽略信息技术的数据收集范围、存储、传输、应用等环节, 一旦敏感信息泄露就会造成大面积社会伦理冲击。如果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的顶层设计缺失, 各地方政府、部门分散建设信息化项目, 选择信息技术系统类型更多注重业务功能的实现, 缺少统一的业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 不同的业务系统反复采集公众信息, 而公众信息的存储、共享、监管机制不规范, 就会导致公众隐私信息泄露, 而且不顾及信息系统的认证、数据集成、业务流程可能形成人的思维定势、行为定势, 渐进形成对人的"驯化".而过度的监管、隐私泄露和私人领域被侵害以及公共管理部门强制推广对价值不大的应用和系统都会导致公众对信息技术的抵触。随着公众信息技术感知能力和伦理意识的提升, 这种技术伦理危机将不断加剧。
三、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人工智能伦理、大数据伦理已经成为当前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 由于它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广泛, 因而必须将信息技术伦理进行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系统构建。[4]信息技术在现代文明演进中的重要作用已经被充分认识, 但信息技术与现代文明需要有机协调, 只有全社会积极行动, 才有可能解决发展中产生的矛盾和冲突, 否则难以摆脱伦理困境。
(一) 信息技术应用的伦理研究缺乏明确的目标
现今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集体意识还更多地表现为工业文明甚至是农业文明时期的特征, 信息文明的到来必然需要社会整体价值体系的重构。当前, 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的伦理研究应厘清其属性。公共管理部门在运用信息技术管理公共事务时, 既要考量信息技术带来的精准管理和服务便利, 又要慎重对待其中蕴含的伦理风险。比如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对个人行为、习惯、消费乃至政治倾向、宗教信仰进行精准描述, 但是如果对大数据技术不加限制地应用将混淆公共和个人空间的界限。因此, 有必要推动建立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伦理评审制度, 并使这一制度融入公共事务管理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等各个环节。同时, 增强公共管理领域其他技术应用的伦理评审意识, 加快建立相关制度, 这样, 才能为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应用的伦理研究确立明确目标。
(二) 信息技术应用潜在的伦理问题
在一般的信息技术应用伦理研究中, 信息技术应用的主体是企业, 客体是消费者, 而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应用的主客体关系有所不同, 整个社会的信息技术应用置于公共管理领域, 公共管理部门对信息技术的选择、信息传播的组织、法律法规的实施、信息挖掘和信息的开发与利用都作用于人与社会、虚拟与现实、技术与人等多维的协作与秩序构建过程。因此, 对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伦理的探讨离不开公共管理部门的行为规范和伦理约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不能仅仅强调技术的先进性, 需要结合社会风险和伦理审视问题, 尤其在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伦理研究还有空白点的情形下。[5]信息技术本身具有的复杂性、系统性和伦理冲突的滞后性等特点使得相关研究难度较大。任何公共管理的政策措施都应当秉承正当程序原则, 包括防止公权力滥用、保护公众的知情权、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公权力的行使获得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等, 但由于公共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政策措施的出发点不同, 其对待信息技术应用的本能冲动源自于信息技术带来的工作效率、便利以及对社会各层级、社会事务的精准把握, 因此, 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应用的伦理评审和研究都可能对其应用范围和效果带来影响。
(三) 信息技术应用存在边界模糊问题
当前, 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已得到普遍应用, 如智慧交通指挥、智慧城市管理、干部智慧绩效考核等。然而, 信息技术在助力公共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的同时, 却出现了技术滥用、技术越界、信息侵权和技术至上等现象。信息技术滥用和技术至上会形成管理者和服务对象在物理上的隔离, 即缺少人文交流和情感沟通形成的冷漠和隔阂。在现有的信息化项目评审中, 财政、信息化等公共管理部门对信息技术应用评审都是以创新性、绩效目标、经济性、社会价值维度为主, 基本不涉及技术应用的伦理品性。在"互联网+"智慧名义下, 为了实现行政效率的提升和精准管控, 有些部门盲目上马信息化项目和应用, 耗费了过多的人力、物力, 导致信息化项目管理失控。对于由此产生的矛盾, 迫切需要增强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的伦理自觉和伦理责任, 对涉及面广、穿透性强的各类信息技术应用项目进行伦理评审, 使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应用边界控制在社会公允的伦理范畴之内, 以实现公共管理的有效性与伦理性之间的平衡。
(四) 信息技术应用忽视技术伦理
在当前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无论是政府、研究院所还是企业都十分关注信息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功能性的实现, 如对芯片技术的研究, 对超算技术的热衷和对"互联网+"的推崇等, 而且为达到技术的先进性、功能性不惜投入巨资或关注各类设备的堆砌和算法的优选, 但信息技术的伦理问题却得不到关注。尤其在公共管理领域, 强势的信息技术在政策执行中往往忽略信息伦理的存在。信息技术伦理强调的不仅是技术的先进性, 还要强调技术的人性化设计, 因为功能性和技术伦理的均衡对构建良好的信息技术伦理生态能够产生积极作用。公共管理部门实施信息化项目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场景及技术策略存在较大差异, 公众对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在不同应用场景的技术策略容忍度有所不同。因此, 区别不同的应用场景, 针对具体项目的信息技术伦理和应用策略进行信息技术应用伦理评审是关键。
四、实现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的伦理平衡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广泛应用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但公共管理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不能完全由管理者和工程师主导, 需要多角度审视信息技术, 建立预警、评审机制, 避免"技术狂奔"与社会伦理背离。
(一) 加强信息技术伦理的认知和教育
在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同时不能忽略技术带来的负面效应, 因此, 必须增强公众和公共管理者的信息技术伦理意识, 强化信息技术伦理责任。在信息技术伦理风险调控和边界控制方面, 公众的伦理取向能够决定技术评审框架。未经充分沟通和知识普及, 公众对陌生技术产生的误解和恐慌就容易形成伦理冲突。围绕信息技术与公众进行相关伦理知识普及和沟通, 形成对信息技术伦理风险和技术边界的共识, 可以起到弱化伦理冲突、降低技术应用伦理风险的作用。公共管理部门是社会整体伦理价值的倡导者和监管者, 对技术伦理的评判享有法定的权威, 公共管理部门的技术伦理评判标准影响着社会整体对信息技术应用伦理的判断。在决策层面评判技术伦理的合规性不应以管理者的伦理素养和倾向为基础, 公共管理部门也不能凭借公权力任意放大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应用的尺度。管控好公共管理领域中的技术应用边界, 秉承理性控制的伦理态度, 对于信息技术应用而言是必要的。公共管理部门可能不是信息技术的直接开发和应用者, 但有监管和评价信息技术应用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和伦理失范的职能, 并且政府制定的技术产业政策会影响整个公共管理部门的技术应用选择, 因此, 政府有责任保障信息技术应用政策符合伦理规范。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伦理融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之中, 树立伦理意识, 强化伦理责任, 通过培训, 提高公共管理者对技术伦理形成辩证和理性的认识。公共管理者还应将信息技术伦理风险和信息技术伦理边界意识纳入教育和宣传体系中, 向公众传达正确的信息技术伦理观, 倡导高尚的信息技术伦理, 摒弃保守消极的信息技术伦理观, 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边界, 达成人类、信息技术、自然三者的和谐相伴。
(二) 强化对信息技术伦理边界的控制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让人类不可预料、不可控制。这场信息技术革命不仅改变了人类对自身地位和价值的认知, 甚至还使其担心信息技术将导致大规模人工智能替代人类。现代技术伦理能够在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多元的社会背景下, 为冲突各方提供一个彼此沟通的方法论、一个比较冲突各方所用论据的有效尺度。在公共管理中, 如果信息技术的应用完全由公共管理者主导, 技术应用的伦理和边界就容易失衡, 也不利于信息技术的可持续发展, 而隐私意识的强化和信息过载的焦虑, 就会抵触排斥信息技术的应用。[1]不受制约的信息技术必然带来潜在的社会焦虑和非理性, 因此, 要重视信息技术应用边界风险控制, 防止技术与伦理背离。
(三) 建立信息技术伦理评审制度
现代公共管理是建立在强规则基础上的制度秩序, 实现的基础是社会整体的认同和信任, 认同和信任源自于公众内在的信念, 缺乏公众普遍的认同和信任的公共管理设计会大大增加行政风险和行政成本。[7]现代社会对技术伦理评审是一个理性的过程, 从单纯追求"技术应然"到社会伦理认同的"技术实然", 技术评审就成为实现这一过程的关键环节。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应用也应该参照其他学科类型伦理评审进行制度设计, 从信息技术的设计方案、实施环节、技术策略和行为模式以及公共管理绩效等方面筛选关键变量, 将各变量与社会伦理、社会心理相互作用的逻辑关系进行比较研究, 并在此基础上采用社会实验的方法, 深入分析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信息技术伦理评审的演进过程和传导机制, 探索完善信息技术伦理管理体系。开展技术伦理评审必然会使公共管理者重视技术伦理, 以一定的技术伦理事实为基础, 根据一定的伦理道德标准和原则对技术作出善与恶、肯定与否定的价值判断, [8]把握信息技术应用形式、适用范围、隐私保护和法律适用, 限制信息技术的无限扩张, 针对信息技术可能出现的伦理风险提出意见, 划定信息技术伦理边界, 以此构建良好的信息技术伦理生态体系。首先, 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的研究阶段对信息技术进行伦理评审。不管技术研发的初衷是否是善意和理性的, 看似善意和理性的假设都可能在应用时失去控制或在追求公共管理效率和结果时被公权力放大技术应用的边界, 因此, 需要通过伦理评审防范信息技术给公众带来的伦理风险。其次, 建立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的伦理评估制度。任何对技术完善程度的预判研究和技术伦理风险的假设都存在不确定性, 在研发阶段, 信息技术的大部分伦理属性都无法直接判断, 因此, 在技术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伦理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再次, 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应用项目完成后, 也应该进行综合评审。通过伦理评审的全过程制度设计, 早期研发的伦理风险得以预警, 对技术实施过程中产生及扩散的社会伦理后果进行考察, 能够使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应用中的伦理风险最小化。信息技术的伦理评审不仅是专家的职责, 还应该使公众了解信息技术的科技和伦理政策, 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鼓励由公众、媒体、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第三方评价, 形成第三方技术伦理评估风险预警制度, 在公共管理领域构建立体的信息技术应用伦理风险安全防护网。
(四) 促进信息技术创新与技术伦理的平衡
技术伦理和技术创新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 当新的技术延伸到新的领域时, 就会出现新的技术伦理和技术边界问题。当然, 伦理价值观和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基因相关, 对技术应用对象和场景的伦理标准也不同, 而且伦理本身就是动态发展和变化的, 僵化地看待技术伦理必然束缚信息技术的发展, 遏制公共管理技术创新, 因此, 应当让信息技术创新回归价值理性。在信息技术的国家产业政策上, 秉承包容审慎的价值判断理念, 鼓励信息技术试验、设计无边界的研发, 限制信息技术有边界应用推广, 才是理性的伦理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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