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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技运动中“锦标主义”形成原因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29


  竞争性是竞技体育的重要特性,每一个竞技体育主体都希望在竞技场上赢得竞争,夺取锦标,这本无可厚非。然而,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界“锦标主义”盛行,在目标定位上以夺取锦标为唯一追求,在行为选择上以夺取锦标为唯一依据,在价值评价上以夺取锦标为唯一标准,这显然背离了奥林匹克运动“重在参与”“以人为本”的宗旨和精神,引发了竞技体育恶性竞争和诸多不道德现象。“锦标主义”的盛行影响了大众体育、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和竞技体育的均衡、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值得人们深思并探明其原因。

  通过对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界“锦标主义”盛行原因的探究,以便找出病因,对症下药,纠正“锦标至上”的体育发展观、价值观,确立起符合奥运宗旨和精神的体育发展观和价值观,即以人的身体、心理、精神的健康、和谐发展为出发点,以人生的意义、人的目的价值的全面实现以及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终极关怀。为我国体育工作的具体实践提供参考依据,以此实现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大众体育的健康、均衡、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1 狭隘的小集团、个人主义和庸俗功利主义的蔓延滋长

  1. 1 狭隘的小集团、个人主义的蔓延滋长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体系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建设的必然要求。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竞争逐利为特征的市场经济的确立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同时也带来人们价值观的深刻变化,小集团和个人的物质功利价值在人们整个价值观念体系中的地位得到了显着提升。

  同时,受西方近代腐朽价值观和中国传统狭隘的小农思想意识的消极影响,或出于对计划经济时期片面集体主义教育的逆反,一些人以自我为中心,狭隘地以小集团和个人的物质利益为生活的第一要义,并片面地以此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和衡量行为是非善恶的最高标准,忽视甚至否定他人、集体利益和精神文明的价值。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伦理道德体制尚不够完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狭隘的小集团、个人主义有进一步蔓延滋长的趋势,对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包括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极大的危害。这一狭隘的小集团、个人主义的蔓延滋长对我国体育事业的极大危害就是造成了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界“锦标主义”的盛行。

  1. 2 庸俗功利主义的蔓延滋长

  庸俗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蔓延滋长也是竞技体育领域“锦标至上”价值取向形成的重要因素。许多竞技体育主体不是将竞技体育作为利国利民的一项事业和挖掘人的潜能、挑战人类极限的一项运动,而是忽视其完善、超越人自身的内在价值,将竞技体育完全功利化、庸俗化,将从事竞技体育运动,参加竞技体育比赛,夺取锦标,视为谋取狭隘的小集团、个人利益的工具,在他们心目中,“金牌就是金钱,‘金牌之战’也就是‘金钱之战’”.为了获取心目中具有至上价值的锦标、金牌,甚至无视体育道德、体育规则、国家法律的约束,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在“锦标主义”盛行的背后,实质是庸俗的“名利至上”“金钱至上”.

  2 竞技体育政治化的消极影响

  竞技体育比赛作为展示国家形象、国民素质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国家荣誉和综合国力的竞赛,能极大地激发竞技体育主体及全体国民的爱国热情、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形成国家、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毋庸置疑的政治影响力和价值。然而,一些竞技体育主体由于狭隘的爱国主义和泛政治思维作祟,将竞技体育的竞争演绎为以国家为单位的政治抗衡,视其为国家间没有硝烟的战争,将竞技体育比赛的胜负与民族的振兴、国家的荣辱、政治制度的优劣直接挂钩,将参加竞技体育比赛当成一项必须出色完成的政治任务。于是,一场普普通通的比赛,附上了太多的政治意义,比赛的胜负被拔高、放大、扭曲地与国家荣誉、国家尊严、民族地位、民族荣辱、国力强弱等牵连起来。把简单的事情搞得复杂起来,多了狭隘的胜负观,少了包容的平常心[2].

  在国内竞技赛场,一些竞技体育主体由于地方( 部门) 本位主义、虚荣心作祟,将竞技体育比赛完全解读为“争光体育”,是你荣我辱的荣誉竞赛,是你高我低的政治地位竞赛,是你大我小的政绩竞赛,成王败寇。因此,竞技体育所附属的政治影响和价值被片面地、过度地强调,竞技体育不再是简单的竞技体育,而是被政治化,成了政治的附庸,竞技体育的本真及其所蕴含的内在价值被消解了。

  正是由于竞技体育政治化的消极影响,“奥运战略”“全运战略”“金牌战略”目标迷失,一切服务于夺标争光,“锦标至上”“锦标主义”盛行,似乎夺标争光就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唯一目标。其实,大众体育的发展与竞技体育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正如《奥林匹克宪章》所说的: “大众体育是高水平体育的基础,而高水平体育又有助于推动大众体育的发展”[3].因此,没有大众体育这一基础,竞技体育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政策片面扶持,利益过度刺激下的竞技体育所取得的所谓“辉煌成就”只会是“昙花一现”.因此,有学者指出: “现在的中国已经不再是几十年前需要靠运动场上的辉煌才能撑得起门面的国家了。现在,国家应将更多的经费投入到大众体育事业上来,使全国人民拥有更为强健的体魄,这比运动员在奥运会或世界竞技体育赛场上拿几枚金牌的意义要大得多得多”[4].

  3 竞技体育过度商业化和职业化的消极影响

  3. 1 竞技体育过度商业化的消极影响

  20 世纪 80 年代,商业化运作介入竞技体育,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支持,竞技体育获得了巨大的活力和动力,此后,竞技体育商业化浪潮席卷全球。20 世纪 90 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使我国竞技体育与国际接轨,走向市场,实现商业化运作提供了重要条件,在竞技体育商业化背景下,我国竞技体育获得了较快发展。从竞技体育的长远发展来看,一定程度的商业化是其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一部分社会资本进入竞技体育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竞技体育发展经费不足的矛盾,并为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提供了新的动力。然而,“资本具有‘逐利’的最基本特征,而且千方百计地想使资本的利润最大化。当它们进入职业体育时也一样,不能天真地认为投资于职业体育的资本就会改变其基本性质和本性。还有,掌握资本的人或者集团,当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必然会对投资的对象提出按照其所设想的方向发展的要求,必然要表现出强烈的发言权和控制欲望,这同样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5].

  当前,我国一些商业化了的竞技体育项目受资本的控制较为严重,一些涉足竞技体育的商人忽视了竞技体育商业化的宗旨是为体育服务,小集团或个人的商业利益应是竞技体育商业化的附属产品。

  但他们本末倒置,俨然将竞技体育完全看成是商品,过度强调其商业价值,以获取最大商业利益为其涉足竞技体育的首要追求,竞技体育被置于金钱的控制之下而失去自身的独立性和目标理想,成为商业的傀儡,竞技体育被过度商业化了。因此,有学者曾不无担忧地指出: “当商业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因素时,体育利益就会成为牺牲的对象。当商业的砝码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天平上超重时,就会严重干扰体育运动的正常状态,并与奥林匹克理想发生剧烈冲突,给奥林匹克带来巨大的威胁。商业化给奥林匹克带来了生机,注入了活力的同时,也给奥林匹克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6].

  然而,这些担忧和忠告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涉足竞技体育的商人们也往往仅从经济效益出发,运用经济思维去关心如何通过竞技体育,以竞技体育为工具获取最大商业利益。与此同时,由于竞技体育过度商业化的消极影响,运动员一旦在竞技比赛中夺标,很快便会成为媒体聚焦的目标,也很快会成为商家追逐的目标,成为商品代言人和商业广告明星,出席各种商业活动,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巨大的商业利益又强烈刺激其他运动员不计代价地追逐锦标。在他们看来,锦标至上,涉足竞技体育就是为了夺标以获利,而为了心中至上的锦标可以不惜代价、不择手段,至于体育的利益和价值只是其商业利益和价值的附庸,在二者出现冲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牺牲体育的利益与价值。这可以说是体育真正的悲哀。

  3. 2 竞技体育过度职业化的消极影响

  与竞技体育商业化相伴随的是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志在赚取商业利润的体育职业俱乐部纷纷亮相,成为从事、发展竞技体育的重要主体和载体。

  在俱乐部高层的商业化运作下,各种体育职业赛事轮流登场,为观众提供有偿观赏的水平更高、更激烈精彩、更频繁的体育比赛,竞技体育的社会影响和商业效益与日俱增,体育运营商、赞助商、广告商等趋之若鹜,竞技体育成为新的投资热点,职业化了的竞技体育在充足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下获得了较快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过去一段时间,竞技体育的职业化被过度强调,那些专门从事竞技体育训练和直接参与竞技体育比赛的体育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教练员、运动员完全职业化,成为职业体育人,都被置于商业的控制之下,他们的价值的大小完全由市场决定,他们的收入、利益直接、完全与各自的职业业绩挂钩,体育完全成为他们的职业而非事业,他们也完全受这一职业及其所附着的利益支配,“人为物役”,忽视人的内在价值和体育的内在价值。

  更为可悲的是,由于竞技体育职业化被过度强调,在竞技体育“从娃娃抓起”的幌子下,一些人( 包括家长、体育职业俱乐部工作人员以及所谓的“竞技体育界伯乐”等) 出于各自的理性的名利考量,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人生目标未定、尚不具有完全人生道路选择能力的娃娃身上,使他们过早地涉足竞技体育,被迫而非出于热爱,选择了职业体育之路,青少年的宝贵时光过多地花在了职业体育训练和比赛上,这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文化学习和全面和谐发展,当然也就不可能理解竞技体育的真谛和从事竞技体育的目的。竞技体育不再被当成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一种人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磨练自我、提升自我、愉悦自我的生活方式,值得为其奉献青春热血; 而是仅仅将其视作一种谋生的职业和手段。

  而竞技体育一旦成为一种职业,其职业竞争是残酷的,其职业前途是不确定的,职业运动队及其所属体育个体从事竞技体育完全是职业行为,完全为提高运动员的职业运动能力并参加竞争激烈的职业比赛服务。“而职业比赛是为生计和金钱而进行的比赛,不会有崇高的追求,参加者很难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参赛”[7].因此,只有在赛场上夺取锦标才算是取得了好的业绩,才算得上优秀运动员,才能有很高的职业收入和职业前途; 而赛场上不能获得锦标或好的名次就会被视为“失败者”,或自认为是“失败者”,胜败有别,各自所得利害也泾渭分明。

  由于竞技体育过度商业化和职业化的消极影响,商业利益、职业前途僭越了体育利益,小团体、个人价值僭越了集体价值,能带来最大社会影响与商业利益,能实现最大的小团体、个人价值的锦标取得了尊位,“锦标至上”成为竞技体育的价值取向,“锦标主义”盛行,“重在参与”“以人为本”的体育精神曲高和寡。

  4 竞技体育道德教育的偏失和运动员道德修养的边缘化

  4. 1 竞技体育道德教育的偏失

  受社会道德环境的消极影响,竞技体育道德教育主体( 譬如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运动队的领队、教练) 自身的道德观出现问题,认识不到道德的作用和意义,必然不会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提高道德知识、道德觉悟、道德能力、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因而不具备对运动员进行道德教育的意愿、能力和资格。然而,对运动员进行道德教育特别是竞技体育道德教育又是他们必须做的一篇表面文章,于是,他们不得不硬着头皮、皱着眉毛、按照自己的理念对运动员进行所谓的道德教育,而体现奥林匹克精神的以人为本、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乐于奉献、重在参与、追求卓越等体育理念被抛弃,他们的道德教育只是围绕“夺标争光”进行,他们教育运动员,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就必须、也只有刻苦训练、认真比赛,志在夺标争光,前提仅仅是不违规违法。此外,社会、家庭对运动员的道德教育也存在偏失或缺位,因而,竞技体育道德教育的偏失是毋庸置疑的。

  4. 2 运动员道德修养的边缘化

  竞技体育领域道德教育的一定程度的偏失,再加上职业运动员的主要精力都被迫放在了专业训练和参加比赛上,无暇顾及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人文素养的培养,影响其综合素质的提高,这导致他们的道德观出现偏失,认识不到道德的作用和意义,自然也认识不到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必要性,道德修养在他们身上成为一座孤岛,被边缘化。由于运动员道德修养的边缘化,于是,在竞技体育所附着的名利面前,社会公德、甚至是体育职业道德都是可以违反和舍弃的,运动员对优秀运动员的评价标准由此出现单一化,只以“夺标争光”为优秀运动员的首要标准,“锦标至上”,忽视甚至否定道德素质在价值评价中的地位。殊不知,“锦标至上”价值取向指导下评定的所谓“优秀运动员”,只不过是“具有杰出运动能力的运动员”而已。

  5 结 语

  竞技体育并不一般地排斥锦标,竞技比赛中设置锦标是提高训练水平和比赛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评价教练员、运动员( 队) 等优劣的重要标准,也是教练员、运动员( 队) 等训练、比赛中团结协作、勤奋刻苦、顽强拼搏,追求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目标的重要动力。但是,对锦标的认同应是有限度的,它仅具有工具价值,不具有终极目标价值。

  如果过度强调锦标及其背后的功利价值,就会竖起“锦标主义”的藩篱,陷入“人为物役”的误区,背离奥林匹克运动“重在参与”“以人为本”的宗旨和精神,并会引发竞技体育恶性竞争和诸多不道德现象( 譬如服用兴奋剂、吹黑哨、消极比赛,运动员资格作弊、过度训练、赛场暴力等) ,必然会造成竞技体育的异化,也造成人的主体地位的失落和精神价值的淡化,最终导致人的异化。因此,当前,在厘清造成“锦标主义”盛行原因的基础上,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解上述原因并消除“锦标主义”盛行的消极影响,尽快走出“人为物役”的误区。真正地“以人为本”,既注重竞技体育的外在的物质功利价值,更注重其对于人的强身健体、愉心悦情、交朋结友、文化教育、伦理道德、求真审美的价值,真正地以人为目的,使竞技体育的发展回归正确的轨道并保持持久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李宏斌。 现代奥运困境的伦理透视[M]. 郑州: 郑州大学出版社,2012:205.

  [2] 李建新。 关注奥运的新视野[A]. 周哲玮。 体育的真义:2009 年上海大学体育学研究年报[C]. 上海: 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239.

  [3]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宪章》[M]. 北京: 奥林匹克出版社,2001:9.

  [4] 许敏雄。 竞技体育强国之路[M]. 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263.

  [5] 梁晓龙,杨卫东。 当代中国体育概述[M]. 苏州: 苏州大学出版社,2012:186.

  [6] 杨 弢,姜付高。 中西方体育文化比较[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65.

  [7] 郑小九。《论语》之道与奥林匹克伦理精神[M]. 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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