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有偿服务审计,审查事业单位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收支和管理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监督,确保事业单位有偿服务合法经营、高效运营。
一、有偿服务立项审计
有偿服务立项审计的目的,是促进事业单位端正对有偿服务的认识。通过有偿服务立项审计,在性质上,认清有偿服务与经营性活动的区别;在利弊上,控制有偿服务对履行职能的影响;在趋势上,把握有偿服务的限度和范围;在政策上,坚持有偿服务,让利于民。
(一)审查有偿服务合法性
审查有偿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执行政策水平。审查有偿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否为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服务,有无非法经营活动;审查有偿服务是否结合业务工作,利用闲置设施、设备、场地和技术等条件有计划地开展;审查有无乱开口子,自行其事的现象,有无影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倾向,有无延伸办企业或以赢利为主要目的,有无超过现有编制、人员和条件,另设机构、另铺摊子、超编人员搞有偿服务的问题审查注册登记情况。审查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规定办理开业手续,领取有偿服务许可证和有偿服务收费许可证;审查有偿服务项目批准情况,看注册登记有无弄虚作假、隐瞒真实的情况,有无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核准登记的范围搞经营性开发。
审查服务范围。审查事业编制的招待、接待单位有无对外租赁、承包经营,开办营业性歌舞厅、桑拿按摩等违规服务项目;审查经上级核定为缺房单位的房地产有无出租现象;审查院校、科研、设计、检滥)测等单位有无技术入股、从事科技新产品中试以后的规模生产和经营性活动等问题;审查专业文体单位和文化服务机构有无超规定范围开展有偿服务、向社会价拨文化器材,以及设置以盈利为目的的影视广告等问题。
(二)审查有偿服务效益性
审查有偿服务的效益性,重点是加大风险追究机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预决算审计以及专项审计等任务,开展经济岗位审计工作,注意审计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岗位,全面考核创收人员的经济绩效审查事业单位的开发实体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开发实体是否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力、资金、设备、技术等各项具体情况,是否有把握实现开发目标,是否把宏观目标和微观目标、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结合起来通盘考虑,防止短期行为;审查创收计划是否具有应变措施,是否留有应付风险的余地和能力;审查事业单位开发实体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是否协调,总目标和各分项目标是否衔接、保持一致。
(三)审查有偿服务真实性
审查有偿服务的真实性,主要是审查账薄、凭证和会计报表,客观评价有偿服务的创收情况,确保完成创收计划。审计有偿服务收支,重点解决成本挤占收益的问题,主要是审查事业单位的开发实体是否按照国家和规定,及时编报财务、成本计划表,特别要审查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成本费用的确定是否科学、正确;是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核算办法,不断降低成本;审查财务会计报表编报是否及时、真实、合法、全面,能否真实反映开发经营、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审查有无乱挤成本,偷漏税费、侵吞上缴款项的情况,是否按规定严格经济核算,工资、奖金、福利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二、有偿服务收支审计
有偿服务收支审计的重点是审查自收自支、开支随意的问题。例如,审查事业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有无乱收费、超范围标准收费问题,是否有支出不纳入财务管理,存在自收自支、损失浪费现象,有无违规支出问题;审查预算外经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现象,有无内部控制制度不落实、收费账目不清、收不入账等现象。
(一)审查支出是否纳入预算
有偿服务的创收支出是否符合预算,主要看事业单位的创收支出安排是否严格执行年初批准的预算,动用待分配的有偿服务创收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购物资是否符合批准计划,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开支,有无挤占挪用预算内经费和家底经费的风险,有无年度预算与执行脱钩、超预算开支、计划与采购脱离的现象。
(二)审查支出方向是否正确
审查事业单位的创收分配是否符合“补偿原事业”的精神,保障重点是否突出;审查事业单位能否针对不同任务、不同需要,把有限的创收收入用在“刀刃”上;审查事业单位创收活动的具体开支是否合理,除成本性开支外,是否纳入单位年度预算,是否主要用于发展原事业;审查事业单位有无挥霍浪费或保障方向偏移、机关行政消耗性开支过多、忽略事业发展等问题(三)审查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事业单位的有偿服务支出是否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纳入预算、通盘考虑的原则,达到“当年收入一般不得安排支出”的要求,有无挤占挪用预算经费或随意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审查开发服务合同或协议是否合法完备,价款计算是否正确,结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规操作或虚报冒领等问题;审查购物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品名、价款、金额是否齐全,报销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是否列入预算支出科目。
三、有偿服务管理审计
(一)审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审查事业单位的开发实体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有偿服务的收、支、管等各环节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可行,有无制度残缺不全或名存实亡等现象;审查管理秩序,重点解决财权财力分散、管理秩序混乱问题,如审查有无多家管钱、自成体系、各自为政的情况,有无自收自支、乱收滥支的问题,有无职能交叉、规章制度相互矛盾的现象。
(二)审查管理制度是否有效
审查事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曲解制度规定断章取意等现象;审查管理体制,看事业单位与开发实体是否脱钩,是否严格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无自收自支、收不入账和私设“小金库”,是否认真执行会计法规制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主办事业单位的经济往来是否坚持“平等交易、等价交换”的原则,有无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现象;审查执行本级制定的管理规定情况,看各项管理规定是否落到实处,有偿服务管理中的“跑、冒、滴、漏”现象是否得到遏制;审查是否将经营成本转嫁到预算经费支出的问题,有无伪造、涂改、出租、转让有关文件、偷逃税款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把审查银行账户和审查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有机结合起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撤并不符合规定的账户,重点解决多头开户、私设账户及违反规定存放资金问题。
(三)审查物资器材管理
物资器材是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的工具,要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高度重视物资器材的管理。审查事业单位是否有无偿动用或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审查采购是否严格执行计划,物资器材储存是否合理,库存物资器材的出入库手续是否严密,在用物资、器材是否实行限额管理和计价核算,库存周转率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积压、损坏、锈蚀、霉烂变质以及账物不符等现象;审查贵重物品管理是否严格,贵重物品登记是否有效,专人制度管理是否落实,有无丢失或贵重物品去向不明等问题。
(四)审查有偿服务收益上缴情况
事业单位有偿服务审计应把收缴管理列为审计的重要内容,按照收缴管理办法,逐项逐笔查处截留、挪用应上缴收益问题。为此,需要审查事业单位的有偿服务成本核算管理,看有无乱挤乱摊成本开支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应上缴收益的时间和数额,看有无乱摊成本开支问题;认真计算事业单位应上缴收益的时间和数额,看有无以不正当手段少交、不交或拖延上缴时间问题;审查事业单位对应上缴款项管理,看有无垫支、挪用或随意开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