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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国际借鉴

发布时间:2019-09-29


 

  本篇文章目录导航:

  【题目】金融服务创新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第一章】中小企业融资与服务创新引言
  【第二章】金融服务创新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第三章】浅析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问题
  【第四章】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国际借鉴
  【第五章】深化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策略探究
  【第六章】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论与发展展望


  第 4 章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国际借鉴

  4.1 美国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4.1.1 设置专职服务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

  美国政府为了更好地服务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专门设立了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联邦小企业管理局作为独立的政府机构,总部设在首都华盛顿,在各州设有 90 个派出机构,共有 3000 多名工作人员。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服务目标,拥有总额逾 450 亿美元的商业贷款、贷款担保以及风险资金。主要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等帮助;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技术支持;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项目提供协助;为中小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提供支持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

  4.1.2 创新融资形式,政府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大部分商业银行从放贷风险方面考虑,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美国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联邦小企业管理局为优质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引导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由联邦小企业管理局提供担保的贷款一般会比大企业的利率稍高,但到账快,偿还年限长。平均贷款额为 24 万美元,期限约为 11 年。

  一旦出现中小企业违约,无法偿还贷款的现象,联邦小企业管理局将履行担保义务向银行支付不低于 70%的的欠款。据统计,在 1980-1998 年这 18 年间,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企业提供总额达 410 亿美元的 28 万笔担保贷款。

  目前,美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担保体系:一是全国性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全国性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主要有联邦小企业管理局所开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业务所构成,也是小企业管理局的主要业务之一;二是区域性专业担保体系。

  美国各州情况不同,区域性专业担保体系也各有侧重点。如成立于 1990 年的加州出口信用担保体系,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加州的中小企业出口;三是社区性担保体系。这主要是小企业管理局建立的全国性的担保体系的部分,社区性担保体系主要是为了促进社区贫困人口通过创业实现脱困。

  4.1.3 创新融资渠道,开拓直接融资.

  美国政府、学者在经济发展过程发现过度倚重大企业的缺陷,认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方法。

  在此过程中,创业投资应运而生。创业投资是对传统融资模式的替代和补充。有效地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

  创业投资是美国中下企业的,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美国成立的唯一一家由美国政府出资组成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其主要的职能就是向美国中小企业的扩大生产、技术升级等发展提供产权资本和长期的债务融资。自计划实施以来,已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百亿美元以上的资金,惠及 10 万家左右的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方面,美国开拓了二板、三板市场,如 NASDAQ 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多层次的融资渠道。

  4.1.4 金融服务主体创新,合理定位银行服务对象.

  美国商业银行等融资金融机构对于融资服务的对象与方式有比较准确的定位。

  大型商业银行主要是为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于中小企业一般只是发放短期的贷款;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这种融资体系有利于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与区内中小企业联系,对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的了解较为便利,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1.5 重视立法工作,扶持中小企业保障金融创新.

  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建设。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中小企业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较为完善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颁发了《中小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开发中心法》、《中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中小企业法》等。这些法律的出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明确和保护了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促进了美国金融融资服务创新。

  4.2 意大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4.2.1 设置专职服务中小企业的管理部门.

  意大利政府在国家工商劳动部设置下属机构——小企业中央委员会,并在各地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该机构主要是对中小企业进行管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和成长;二是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业务的发展;三是促进手工业等中小企业的发展;四是促进中小企业生产技术的创新;五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社会民间组织。

  4.2.2 税收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意大利政府除了在贷款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在税收政策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一般税收减免。为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压力和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意大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将部分利润投资在技术研究开发的中小企业采取减免税收的措施;二是所得税优惠。意大利政府通过法律规定,制定有利于手工业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使手工业企业的税负轻于其他企业,从而扶持手工业企业的发展;三是特殊地区的税收优惠。为促进地区经济和大中小企业的协调发展,意大利政府通过制定免除国税、地区税、关税等一系列财税措施扶持地方和中小企业发展。

  4.2.3 金融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意大利政府对金融体系进行了必要的创新。一是发展中小银行。为优化银行业服务结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意大利政府通过设立主要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如合作银行、互助银行、国民银行等,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二是设立中小企业基金。意大利政府与银行出资成立中小企业基金,该基金主要是为具有发展潜力、发展稳定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三是信贷担保基金。意大利政府出资建立信贷担保基金,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在中小企业逾期无法偿还欠款时,信贷担保基金向放贷机构偿还部分欠款;四是建立互助担保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协会或是手工业协会等以协会或省为基础集资建立担保基金会,并将基金存入参与的银行,该银行则向基金会成员提供低息、高于存款额数倍的贷款;五是发展二级市场。改变依赖银行信贷,忽视二级市场建设的观念,在 1996 年意大利政府颁布 415 号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并在两年后提出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本地证券市场。

  4.2.4 重视立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意大利关于中小企业的立法经历了从全面扶持到有选择扶持再到重点扶持的过程。意大利政府从最初的全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到后来在实践中对扶持的力度和方法做出适当地调整。目前意大利主要是以 1991 年意大利议会通过的《扶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法》为依据,形成制度化扶持中小企业的模式。规范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适应经济全球化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4.3 日本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4.3.1 金融主体创新,设立政策性融资机构.

  进行融资机构创新,设立政策性融资机构。政策性融资机构是指政府调控经济的机构,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促进经济发展,而设立为贯彻政府经济方针政策的非赢利性金融机构。日本设立的政策性融资机构主要有国民生活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公库及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三个政策性融资机构。这些政策性融资机构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扶持新兴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贷款,促进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4.3.2 健全法律体系,保障融资各方合法权益.

  日本有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相关法律体系,是国际上关于中小企业立法比较全面的国家之一。战后日本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 1963 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其后几十年间陆续颁布了 30 多部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这些法律涉及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的各个方面,为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了公开、平等的融资环境,形成了一整套保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及促进金融体系创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法律体系。

  4.3.3 融资形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

  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日本政府通过金融服务形式创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形成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鼓励中小企业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等证券,进行资产证券化;二是鼓励中小企业直接通过政府专门设立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或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三是国家设立风险投资机构直接投资高新科技中小企业;四是设置上市条件较为宽松的二板市场。

  4.3.4 担保体系创新,完善融资体系.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日本政府对担保体系进行改革创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担保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与金融机构出资。担保体系由信用保证协会与信用保险公库组成。具体操作是信用保险公库为信用保证协会进行担保,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担保的双担保模式。这种模式降低了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有利于中小企业及时顺利的获得资金,形成了完善的融资体系,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4.4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策略的启示.

  美国、意大利及日本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这些措施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有针对性地借鉴美国、意大利及日本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结合分析,以期为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重要的借鉴作用。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意大利及日本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的措施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自身及法律等方面的措施。如设立专门部门从事管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立法将扶持中小企业工作制度化,进行金融改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中小企业税负等。这些措施对于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通过分析,可总结以下几条借鉴启示:

  第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对美国、意大利等国对于中小企业立法工作的重视,及为此采取的相应的措施,可以看出将扶持中小企业制度化,有助于提高政府、社会及企业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企业能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健康发展。对此,我国政府在立法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应尽快健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美国、意大利等国设置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这有助于政府机构明确职能,有针对性、全面地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对口帮助。目前我国在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职能机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没有形成全面不同层次明确职能的管理机构,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也有待提高。

  第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美国、意大利等国非常重视金融创新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促进作用。从金融服务创新的角度,对金融融资市场进行必要的改革创新,使其更能满足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通过金融体系的创新,反过来促进中小企业为适应金融创新后融资体系要求,对自身的财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实现顺利获取发展资金和提高自身竞争力。

  通过对美国、意大利及日本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分析,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等共同努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政府加强立法工作;需要加强有针对性的管理服务工作;需要对金融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创新;需要中小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进行技术创新;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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