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正式做出这一阐述之后,越来越多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也给予公开的倡导和弘扬,并将之作为自己或相关的国家机关的执政或施政目标,从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那里集聚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然而,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永远都不可能与现实的复杂性一一对应,在每一个具化的司法案件中,要让具体的每一个利益相关人---直接间接来源于案件的参与者,而非抽象的、集合概念的群众,主观的去评判、感受公平正义,从法律实践的层面来看,却是一个只能无限接近却又难以完全达成的目标,这点也是世界各国法治进程中难以回避的共同命题.
法律的信徒,绝不允许他们所信仰的法律受到一丝一毫玷污,所憧憬的秩序与公正受到一点点伤害.即使明知倾尽全力也只能接近一点点,还是心甘情愿的为之殚精竭虑.人类社会的法治进程,也正是被这样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执着推向前进.然而,就今天我国的法治发展而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还是有一段路要走的.这其中,既有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法律的可执行性差,也有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严重匮乏.然而,这其中真正的短板,却是跟群众利益、观感直接相关,也是最容易招致反感、甚至恶感的执法环节.深究其因,是因为我们的执法者缺乏那张在法律面前如履薄冰的感觉,缺乏对法律的信仰.
公安机关作为我国执法主力军,在打击刑事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巨大奉献和牺牲,这也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然而,不时见诸报端的损害群众权益、对群众报警求助置之不理、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等各种各样的执法问题,却也是广受诟病,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由此引发的社会热点,屡屡将公安机关推到了社会矛盾和媒体舆论的风口浪尖.同样,暴露出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还是民警法律观念的淡薄.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对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由此,提升广大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切实提高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认识,其根本还是要先增强法律信仰.让人民警察成为法律坚定的信徒,才能在事实和法律面前,站稳脚跟、挺直脊梁,才能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才能使人民群众看得见公平正义,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而使法律成为法律人和全体国民的信仰.
首先,要在执法活动中更加突出人民性.民主性和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人民的利益应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人民群众眼里的公平正义是居家能不能安心、出行能不能放心、生活能不能舒心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所以,执法活动就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工作的大事来办.
其次,要时刻怀揣对法律的敬畏.中国传统法文化在经过清末礼法之争、五四运动、文革及改革开放的四次冲击后,本土法律发展进程的断裂,使得作为信念的法淡然无存,留下的只是作为具体制度的法律.随之伴生的政治权力结构配置失衡,执法者权力的无限扩大等因素,导致法律沦为政策和权力的附庸,压抑着法律的有效执行.所以,要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培训、准入、考核、监督、问责等机制,使民警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重拾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在法律面前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感觉.
最后,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实现公平正义.正如前文所述,公平正义,是一个无限接近却又遥不可及的"虚"的目标,而要集聚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就要实实在在的将其以专业化、触手可及的形式呈现出来,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具体而言,就是让每个法律文书的格式都合乎规范、内容都有理有据,让每个犯罪嫌疑人都得到人道的对待,让每个报警求助都得到查证与负责的答复,让每个案件、每个执法环节都经得起专业的审视和历史的检验,进而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成为全体民警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行动,让所有民警和执法者成为法律坚定的信徒……直至公平正义成为法律人和全体民众的共同信仰.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当我们在每一件执法、每一项管理活动中,都能顺应民意,都能怀揣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都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体现公平正义、维护公平正义、倡导公平正义,坚持下去,当每个民警都成为法律坚定的信徒,假以时日,这个目标一定能实现.
参考文献:
[1]公安部人训局. 公安教育概述[M]. 北京: 群众出版社,1997.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