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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电子借阅中的版权问题与解决策略

发布时间:2019-09-29

 

  1 电子阅读的大趋势
  
  在传统的阅读理念中,电子书作为纸本图书的补充和延伸,长久以来充当着多媒体资源教学和网络资源获取的角色,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图书开始不仅仅局限于PC平台或者纸质书后附着的那一张光盘,它开始走上时代的前端,逐渐有了和纸本书分庭抗礼的资本。
  
  随着电子书阅读成为许多人的习惯,各大图书馆也顺势展开了相应的电子图书借阅服务,电子借阅指的是图书馆根据与电子书供应商签订的许可协议,向注册读者提供短期借阅的服务。目前的电子借阅包括两层含义:
  
  ①电子书籍的借阅,图书馆提供电子书的副本,由读者通过电子书阅览器进行阅读;②电子书阅览器的借阅,阅览器中包含有一定量的书籍,供读者阅读。国际上最早尝试使用电子书阅读器的图书馆是美国的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图书馆,早在2000年,该图书馆就开始了此项尝试,但效果并不太理想。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尤其是kin-dle系列产品的问世和逐渐深入人心,电子书借阅服务开始成为美国及许多发达国家图书馆的研究课题和常规服务项目,截至2012年,已有95%的美国大学图书馆和76%的公共图书馆提供了电子借阅服务[1],但是总体的效果却差强人意。在2007年的一次调查中,552位高校图书馆员中,只有6%的馆员用“卓越”描述了用户使用电子书的情况。相比之下,22%的馆员将其描述为“糟糕”.2009年展开的一项针对3 000名美国教授的调查显示,电子书在大多数教员的工作中不具有中心地位[2].显然,技术并不是低借阅率的主要原因,产品本身随着不断地更新换代,已经基本达到了和纸质书一样的阅读体验。阻碍用户借阅的原因有许多,首先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相较于电纸书,大部分用户依旧对传统纸质书更为青睐。然而,考虑到电纸书易于携带、全天候随时借阅、全方位、全媒体服务等优点,其满意度本不应该那么低才对,这其中,图书馆对于电子书借阅的诸多限制事实上也对电子书的借阅率造成了影响,而这些限制很大程度上和出版商的版权限定有着极大的关系。可以说,数字版权的困境已经成为了图书馆电子书借阅的一个重要问题。
  
  2 电子借阅中版权问题形成的原因
  
  电子书和传统图书的差异,导致了图书馆无法用既有的传统图书版权策略去制定电子图书的版权策略,出版商对于版权问题始终不肯让步的主要原因集中在纸质书和电子书的传播载体不同、利益划分和法律保护方面。
  
  2.1 电子书与传统图书的载体差异性
  
  传统图书的载体与内容是不可分离的,除非借助于复印或者扫描等手段,但事实上,因为操作不便等原因,人们宁愿借或者买一本书,也不愿意复制一本书。因此,对于纸质书的版权控制只需要关注对于载体的传播、控制即可;但电子书则不然,只需要简单的复制粘贴,一本电子书即可以传播到所有网络能够触及的地方。这意味着对电子书版权进行管理既要控制其载体的未经授权的传播使用,更要防止其内容的非法复制和网络传递。电子书的这种载体和内容的可分离性还表明,一方面,拥有电子阅读器的用户并不一定拥有电子书的使用权,另一方面,即使拥有电子书的使用权,这种权利也可能被版权人、电子书生产商等靠技术手段利用载体和内容可分离的特征而被剥夺。
  
  2009年7月,亚马逊公司就因为版权原因,对kindle用户中存储的乔治·奥威尔的《1984》和《动物农场》两部书强行进行了技术删除,给用户造成了极不愉快的体验。
  
  2.2 出版商和图书馆在利益点上的差异
  
  出版商和图书馆在利益点上的差异是造成版权困境难以解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图书馆希望在电子书的借阅上保证最大程度的借阅自由。挪威图书馆协会基于图书馆和其他机构的关于电子书的版权交涉时,提出了6点原则,可以视为图书馆电子书借阅的6点终极目标:
  
  ①在图书选择上,销售和借阅没有区别;②销售和出借之间没有时差限制;③保证图书馆内容选择的自由;④保证阅读平台自由;⑤图书馆在版权上满足图书交易的标准要求;⑥在图书协议范围内已经购买的电子书,应该能够保证可以被无限制的借阅[3].这6点原则除了在第5点上对出版商的权益进行了让步之外,其他5点,在目前看来,都是比较难以实现的,尤其是第6点,无限制借阅已经触及到了出版商的核心利益。由于担心图书馆的电子书借阅服务会影响电子书的销售,许多出版商纷纷出台对图书馆电子书的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出售价格高于市场价、副本借阅限制、借阅人数限制等,美国六大主要出版商都已经各自采取措施对图书馆电子书借阅进行限制。
  
  HarperCollins副总裁Josh Marwell在2011年3月的致图书馆员公开信中,明确表示如果不改变向图书馆出售永久使用权的政策,将会削弱新兴的电子书生态系统,导致销售额和作者的版税减少[4].
  
  持这一观点的,还包括许多书籍作者,他们的担忧主要集中在盗版和电子书的版税问题上,有些作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已经明确表示了对图书馆电子书借阅的抵制,如,加拿大作者Michael Elcock向出版商说明,如果图书馆电子借阅服务条款损害其经济利益,将要求书商撤回其作品对图书馆的电子销售权利[5].
  
  2.3法律保护的争议及缺失
  
  电子书借阅虽然在2000年就已经有图书馆开始进行尝试,但毕竟还是一个新兴领域,现有的关于版权方面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对电子书的版权、借阅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范。这个问题是中外图书馆都要面对的。图书馆首先需要面对的是“权力穷竭”问题(Exhaustion of Rights)。在传统图书版权领域,因为上述提到过的,载体和内容的不可分离性,这种规则保证了商品的自由流通和市场秩序。但在电子书的版权领域,“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失去了这种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交易由于作品载体的消失,再也不会出现传统环境下载体所有人和作品所有人的冲突,着作权权利穷竭失去了其存在的根本意义。许多图书馆主张权利穷竭原则对数字作品依然适用,这样显然更有利于电子书的借阅传播,但出版商认为权利穷竭原则不再适用于电子书的出版,版权人有权决定作品获取的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出版商也往往使用出借而非出售的方式对权力穷竭问题进行规避。
  
  就我国而言,虽曾于2001年,2010年,2012年3次修改《着作权法》,然而,基于网络环境修改的第三版《着作权法》秉持的依旧是“利益平衡”的原则,一方面,它要照顾到图书馆和大众的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它也要考虑作者和出版商的实际权益。因此,最新版的《着作权法》虽然对授权机制和交易模式做了重大调整,但依然没有采纳图书馆人士关于电子书自由流通借阅的相关提议,只允许图书馆等公益机构通过版权限制和例外或许可制度等在公有领域自由使用作品。
  
  3 版权对图书馆电子借阅的制约
  
  版权问题给图书馆的电子书借阅服务带来诸多不便,ALA前主席莫莉·拉斐尔在2012年11月接受采访中历数了六大主要图书出版商在电子书领域对图书馆借阅服务的各类限制[6],这些限制贯穿了电子书从出版商到图书馆到公众借阅的全流程,最终影响的是公众的阅读体验,为图书馆在电子书领域新业务的拓展设置了障碍。
  
  3.1 价格歧视问题
  
  价格是出版商给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服务设置的第一道坎。在欧美国家,六大出版商中的兰登书屋和阿歇特出版集团对图书馆的电子书售价明显高于市场价。其中兰登书屋允许图书馆购买使用其目录中的所 有 电 子 书,但 收 费 比 市 场 价 高 出 一 大 截(47.85美元:9.9美元),他们认为,对于图书馆的电子书定价政策与图书馆用户的永久借阅权和多用户并发访问的高价值相匹配;而在国内,这一问题同样普遍,台湾凌网科技旗下的Hyread平台销售给图书馆每本电子书的价格是其纸本书定价的3~5倍[7].作为公益性机构的图书馆,显然没有那么多资金去购买价格高昂电子书版权,出版商的定价歧视,使得用于购买电子书版权的预算大大超出了图书馆原先的预期,电子书计价模式的复杂和缺乏统一的市场标准,使图书馆很难做出准确的采购预算,从而影响到电子书的采购和服务。
  
  3.2 借阅模式障碍
  
  出版商在对图书馆出售版权的同时,往往会对图书馆的电子图书借阅模式设置重重障碍。这些障碍包括:
  
  借阅次数的限制。某一本电子书在图书馆的借阅次数是有限的,超过了一定的借阅次数后,该书就会从图书馆的电子书库自动下架,除非图书馆再次支付购买复本。这一做法的典型代表是全球第二大电子出版商的哈珀·柯林斯,2011年2月底该公司发表一份声明,宣布从2011年3月起停止之前2001年起施行的图书馆可永久不受限使用的电子书出售政策。转而实行有限授权使用,即其出售给图书馆的电子书最多只能向外借出26次,最大借阅次数到了之后图书馆可以以低于原始价格的价钱重新购买使用权;②借阅时差的限制。这一举措是指,出版商的电子书市场销售和图书馆销售存在时差,通常时差在半年左右。比如六大之一的企鹅出版集团,他们与纽约公共图书馆和布鲁克林公共图书馆合作推出了一项新的试点方案,规定许多电子书可以开放借阅,但新书只有在出版6个月后才能借阅;③对用户的使用限制。这些限制通常包括对于读者的阅读和使用电子书行为的限制,比方说,浏览次数和打印限制,麦格劳·希尔公司就对电子书浏览的页数有限制,一般等于这本书页数的4倍 ,一本50页的书,读者的最大阅读页数就是200页,这意味着读者无法反复阅读书中值得咀嚼的片段,当他的浏览总页数超过200时,这本书就自动对读者关闭了。打印限制是指对用户打印电子书行为的限制,举例来说,Ebook Library公司只允许用户打印不超过电子书总页数20%的部分。这种对用户的限制行为还包括下载和传输方面的限制,出版商制订了严密的规范对图书馆用户的行为进行监控。
  
  3.3 馆际互借限制
  
  当前,馆际互借是促进和方便用户阅读的一大有效手段,与传统的纸本书馆际互借相比,电子书馆际互借采用网络传递,无需物流支持,因此传递速度快,能及时满足读者的需求,同时传递的费用也大大降低,理应得到大力推广,但在实际操作中,限于版权因素,电子书的馆际互借一直停滞不前。在英国,调查显示只有13%的图书馆将MARC记录整合到OPAC平台,导致了用户无法快捷的搜索到自己所需图书的具体馆藏,影响了他们的阅读热情[8].
  
  4 版权困境下的图书馆电子借阅发展模式探讨
  
  面对出版商的版权限制,世界各国(地区)图书馆不得不一再调整自己的电子图书借阅模式,以期能在最大限度内完善读者的电子书阅读体验。综合考察各国(地区)图书馆的应对策略,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条发展模式。
  
  4.1 政策支持是发展模式的基础
  
  作为公益机构的图书馆,其本身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和版权方相抗衡,在新环境下,政府有义务出面对图书馆面临的电子书借阅难问题进行调解。
  
  面对图书馆电子书的版权困境,各国政府都意识到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电子书这一数字信息的传播。在英国,2012年,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部长Ed Vaizey授权主持了“英国公共图书馆电子书借阅独立审查”项目,以促进图书馆及其用户、作者和出版商间的利益平衡;在北欧,2011年9月,在丹麦国家机构图书馆与媒体管理局DALM的倡导和资金支持下,由包含9个丹麦地方政府机构,以及丹麦文学网Litteratursiden.dk,图书馆中心和两个最大的丹麦出版社形成的联盟共同启动了一个项目,旨在要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电子书公共服务提供方式[3];在澳大利亚,政府社会服务部于2012年成立了电子借阅专家咨询小组,该小组的任务包括收集和确认目前在澳大利亚使用的电子借阅模型,与出版商、作者、代理商、图书馆等不同的利益群体提出关于供应澳大利亚图书馆电子书模型的原则建议[9];而美国和加拿大的政府也同样对图书馆的版权困境伸出援手,积极协调各方利益,以保障公民的阅读权利。
  
  4.2 寻求其他渠道的共赢
  
  对出版商而言,其逐利的天性是无可厚非的,除非图书馆也完全市场化,否则作为公益机构的图书馆,想要和出版商达成共赢,无疑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除了传统大出版商之外,图书馆依旧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来寻求更多的支持,并通过图书馆这一平台的良好口碑达到共赢。针对六大出版公司对图书馆电子书借阅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图书馆开始谋求与中小型出版商,甚至是作者本人合作,来扩大图书的阅读和影响范围,达到双赢的目的。如美国加州自建的Enki电子借阅平台,同一些自助出版作家中小出版商和独立分销商合作,无需主流集成商的授权,可直接购买并管理他们的电子书馆藏[10].另一方面,借助于数字出版平台的高速发展,自出版(self-publishing)正成为电子书出版的一大趋势,如着名的Smashwords自出版平台。它为作者提供快捷、免费的自出版服务,分销网络包括苹果iBook-store、巴诺、索尼、Kobo和Diesel等电子书店。此外,亚马逊也推出Kindle直接出版系统(Kindle Di-rect Publishing)。任何作者都可以通过这个服务向亚马逊提交图书,并申请进入Kindle Singles类别后由Kindle平台直接向消费者出售这些图书。电子书自出版平台为图书馆提供了新的采购渠道,使图书馆跨越传统出版模式转而直接从作者获得资源成为可能。美 国 道 格 拉 斯 县 立 图 书 馆 就 购 买 了Smashwords的电子书,未来随着技术和平台的发展,甚至图书馆还有可能主动争取与作者的直接合作,在资源采购方面变被动为主动[11].
  
  4.3 组成图书馆联盟,提高话语权
  
  面对六大出版商的抱团抵制,图书馆也开始意识到与其单兵作战,不如组成联盟战线,提高话语权。美国图书馆行业协会(ALA)就于2011年成立数字内容工作组,研究图书馆电子内容借阅机制。
  
  实践证明,图书馆联盟在电子资源的共建共享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图书馆联盟在电子书资源的联合采购过程中,由联盟代表成员与厂商进行谈判,这样花费在谈判协商上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将会大大节省。在威尔士,20所公共图书馆组成了威尔士电子书联盟,共同面对电子书商的不合理要求;而在台湾,联盟购书已经成为台湾图书馆的共识,台湾地区电子书联盟主要有台湾学术电子书与资料库联盟(TAEBDC)、台湾电子书供给合作社(即台湾电子书联盟,TEBNET)、中文电子书共建共享联盟、台湾电子书协会等,电子书联盟的联合采购方式节省了成员馆的采购经费,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7];在美国威斯康辛州,早在2000年就建立了公共图书馆联盟,该联盟囊括了全州17个公共图书馆系统,385所公共图书馆,州内所有的公共图书馆都通过这个联盟进行电子书采购借阅,联盟内的内什科罗公共图书馆2012年只交纳了63.55美元购书经费,其价格优势显而易见[12].而在2013年2月,国际图联也发布了《国际图联图书馆电子借阅原则》,用以指导图书馆专业人员与出版商和经销商就电子书许可问题进行复杂的谈判,可见联盟的协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是当下应对版权困境的大势所趋。
  
  4.4 读者驱动,协同共建
  
  读者 驱 动 模 式 (Patron Driven Acquisitions,PDA)是图书馆界在电子书借阅模式中的又一新尝试。这种尝试以读者的选择为导向,有选择性的购买图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因版权问题带来的经费短缺。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在2012年将PDA列为影响大学图书馆的10大趋势之一,PDA是图书馆为自己争取权利的一种新方式,是图书馆与电子书出版商或销售商之间的博弈所确定的平衡双方利益的一个选择方案。用户是推动图书馆建设的原动力,以用户的需求为导向购书,一方面,可以节约经费;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图书馆在信息资源争夺中被边缘化。
  
  5 结束语
  
  自有数字技术和图书馆结合 始,关于纸质书消亡的论调就不绝于耳,早在1978年,着名的图书馆学家兰开斯特就认为到21世纪,纸质书将会消失,图书馆也将失去存在的必要[13].大英图书馆甚至认为到了2020年,纸质书将会消亡。然而事实证明,他们都高估了技术的发展速度,同时也低估了人类的阅读惯性。
  
  我们必须意识到,技术仍旧在不断的发展,目前的电子书在翻页等阅读体验上依旧无法和纸质书相提并论,但并不代表它以后做不到,电子书的另类代表,数字听书服务如今已经悄然成为了许多人的“阅读”首选。笔者相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纸质书依然将占据图书市场的绝大份额,但电子书对纸质书市场的侵占可能也只是某一个时间点上,某一个技术节点突破的问题。图书馆应当着眼于未来,积极研究合理的电子书借阅模式,版权问题是新兴的时代潮流中必然会出现的阻碍,但相信随着电子书的日益发展,图书馆和出版商会在利益上达成平衡,制定出更合理的电子书借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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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吴小翠,傅文奇。台湾地区图书馆电子借阅服务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5,(15):63.
  
  [8]傅文奇,王海霞。英国图书馆电子借阅服务的现状、障碍及对策[J].情报资料工作,2015(1):89,90.
  
  [9]贺美琪。澳大利亚图书馆电子借阅服务研究[J].图书馆,2015,(11):67.
  
  [10]王雪。英国公共图书馆电子书借阅试验探索[J].图书情报工作,2015,(7):70.
  
  [11]陈大庆。国外电子图书发展述评及未来展望[J].图书馆杂志,2015,(5):86.
  
  [12]谷俊娟。美国公共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服务模式的启示与思考---以威斯康辛州公共图书馆联盟 为 例 [J].图 书 馆 工 作 研 究,2012,(10):36.
  
  [13]F.W.Lancaster.Towards Paperless Infor-mation Systems[M].New York:AcademicPress,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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