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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现状与完善

发布时间: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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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所谓认缴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出资期限由股东自主决定, 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而实缴制强调的是公司成立时实际缴纳的资金数额。认缴制更侧重于公司的自治, 对公司成立约束较为自由, 例如认缴制在出资数额、出资期限都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根据股东主观意志约定。由于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 就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及时得到清偿, 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认缴制下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相对薄弱。实缴制则更侧重于法律的强制, 对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的出资数额、出资期限都有法律最低限制, 所以实缴制相对于认缴制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方面要求更加严格, 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市场交易更加安全。对公司债权人来说, 由于公司以股东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所以实缴制下公司债权人面临的风险更小, 利益便更加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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