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本科职业化教育转型的背景下, 结合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试图寻求一种新型的“师徒式”教学方法, 重视教师、法律职业者和学生三位一体的互动理念, 彰显法学理论与实践交融的特点。
关键词:实践教学; “师徒式”实习; 实习案例;
目前, 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仍摆脱不了封闭式教学的影响, 婚姻家庭法也不例外, 仍以课堂教学为主。这与当下的就业需求以及正处于本科教学转型期间的培养定位严重不符。如何使高校教育不再仅仅着眼于教材, 课堂, 而能放眼市场, 服务实践, 培养出具备良好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法律人, 此乃法学教育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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