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是维系家庭共同体的物质保障, 直接影响着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个人财富也不断增长,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重视财产所有权, 另外夫妻财产制所涉及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因此, 夫妻财产制问题广受关注, 本文对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进行了分析, 首先对夫妻财产制进行了介绍, 说明了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完善的意义, 然后说明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 最后重点研究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措施, 旨在促进夫妻财产制的完善, 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 婚姻法; 完善;
一、夫妻财产制介绍
(一) 夫妻财产制的定义
夫妻财产制又称为婚姻财产制主要用于规范夫妻财产关系。广义上讲, 夫妻财产制是对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婚后所有财产的归属权以及夫妻财产的管理、使用和夫妻债务清偿等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时分割婚姻财产的制度。狭义来看, 夫妻财产制就是指在有效婚姻期间, 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进行管理、使用。处分等内容的制度。
夫妻财产制中的“夫妻财产”包括的内容有: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 消极财产就是债务的承担, 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是夫妻财产关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直接关系到交易安全, 所以在各国立法中将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并列为夫妻财产制调整的客体。另外, 夫妻财产不仅指实体财产, 还包括公司股票、银行存款等。最后, 在夫妻财产制中还要注意夫妻财产制终了不仅是因为婚姻解除, 还会因为其他因素终了, 如,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对财产制的类型进行改变, 或者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破产法院强制终了原有的财产制等。
(二) 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
1. 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类型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夫妻财产制形成了多种类型, 每一种类型的具体内容都不相同。各国会根据国家传统以及社会实际情况确定夫妻财产制类型。大陆法系国家的亲属法通常将夫妻财产制确定为一种法定财产制。
2. 夫妻的财产权利
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不仅影响着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还会对第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所以在各国的立法中都十分关注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夫妻的财产权利主要有:财产使用权、财产管理权、财产收益权以及财产处分权等。
3. 家庭生活费用的承担
财产制不同当事人对家庭生活开支的承担不同, 在夫妻财产制立法中家庭生活开支的承担也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共同财产制中家庭生活开支主要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不足部分由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承担;在分别财产制中, 家庭生活开支由夫妻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
4. 财产清算、补偿以及分割
在婚姻有效期间如果婚姻双方中有一方死亡、双方死亡、离婚或者是财产关系变更时, 就要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在清算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共同财产与个人特有财产的相互补偿问题, 法律会在分清家庭财产以及个人特有财产的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进行分割。
二、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完善的意义
(一) 立法意义
在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完善夫妻财产制意义十分重大, 具有一定的立法意义。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婚姻家庭的正常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在建立婚姻家庭时不是简单的增加家庭成员, 也是责任的增加。在婚姻家庭中面临的问题非常多, 而物质是在基础的保障。通过法律用夫妻财产制确定婚姻家庭中各项费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人们的约束力。
(二) 社会意义
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夫妻财产制的确立与完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不断完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另外, 夫妻财产制还体现出男女平等, 因为夫妻财产制进一步确立的女性的社会独立地位。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
(一) 立法方面的不足
在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方面存在立法理念落后、通则性规定缺乏以及体例不合理等缺陷。目前, 我国夫妻财产制单一、落后的立法理念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所以我国需要更新立法理念, 向其它国家学习先进的立法理念。树立科学合理的立法理念, 之后再对夫妻财产制度进行合理的设立, 以此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婚姻财产关系同不仅涉及夫妻双方的权益, 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他人的权益, 所以要设置通则性规定。但, 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制中缺乏通则性规定。最后, 在现行的婚姻法中存在体例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法条法规不集中, 缺乏逻辑, 不够严谨。
(二) 继承、赠予以及所得财产归属不明确
目前, 我国夫妻财产制中规定, 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存在有效医嘱应该按照医嘱确定继承财产所有权。如果遗嘱中未说明归属权问题, 继承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 在一项规定与我国《继承法》相悖, 在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继承财产为法定继承人所有。这就导致《婚姻法》的规定与《继承法》规定不符, 容易造成财产纠纷。
(三)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存在缺陷
首先夫妻对财产约定的时间未明确, 从法律精神的角度上来, 我国采取的是放任自由主义, 夫妻双方任何时间对财产进行约定都可以。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的司法活动带来困扰, 不利于维护夫妻利益与共同利益。其次, 夫妻对财产约定的内容规定未完善, 在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挑选的财产制种类进行了规定, 但法律没有制定其需要包含的内容。所以, 在实际对夫妻财产进行预定时存在很大的问题, 如果当事人因为财产约定纠纷要向法院诉讼, 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 没有法律依据, 所以审判机关在对该案做出裁决时存在一定的困难。最后, 没有规定夫妻对财产约定的形式, 在发生纠纷时存在很多争议, 难以合理的解决纠纷。
(四) 家庭费用承担问题
目前, 在夫妻财产制中存在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家庭支出的分配问题。家庭生活需要物质保障, 但是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一样, 加之部分家庭并没有对家庭费用进行合理的分配, 所以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家庭费用负担问题非常重要。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对家庭费用承担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另外, 家庭责任规定也不完善,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承担有一定的责任, 可是在《婚姻法》中并没有对债务进行明确的规定, 这就容易引发家庭纠纷, 并且在家庭纠纷发生后难以合理解决。
四、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个人财产不断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形式有关夫妻财产的纠纷不断增多。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 满足社会的需求, 我国制定了三部《婚姻法》并且根据社会的发展不断对《婚姻法》进行修订,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但夫妻财产制依旧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以下是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 完善立法理念
首先要落实男女平等原则, 解决男女实际平等问题。我国《婚姻法》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十分重视, 同时也一直强调男女平等。但是缺乏实际制度维护, 只是体现在法条和宣传上, 由此可见男女平等只是形式上面的平等, 并没有落实。所以在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时要列出夫妻对财产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救济措施。其次, 要注重个人财产的保护, 在实际的立法中注重权利以及义务的分配和限制, 对夫妻财产制中的财产管理权以及财产处分权进完善。最后, 要树立交易安全理念, 立法者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上进行立法, 对各种规则进行详细的制定, 以此化解夫妻双方因他人交易产生的纠纷, 以此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
(二) 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的内部结构设计
首先在夫妻财产制中增设通则性规定, 具体规定有:对夫妻财产制的适用效力进行规定, 夫妻双方在协商之后挑选夫妻之间运用法律所许可的财产制;对家庭生活费用负担进行说明;增补夫妻经济补偿请求权, 此规定不限于离婚时适用;增补夫妻财产制变更,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夫妻财产制进行变更。
(三) 完善夫妻特有财产制
首先, 将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个人财产的替代物规定为夫妻特有财产。目前,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的代替物不能非常明确的归为个人财产。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时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等, 在夫妻双方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的分割就存在很大的纠纷。其次, 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从事职业必需的用品规定未夫妻特有财产, 这样有利于增加物的效用, 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交易的安全。
五、总结
综上所述, 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都会受其影响。近年来夫妻财产纠纷案件不断增多, 一些夫妻财产纠纷案件难以合理解决, 对社会和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这主要是由夫妻财产制还不完善, 加之新婚姻法修订的影响导致的。所以, 完善夫妻财产制非常重要, 本文对夫妻财产制在婚姻法中的制度完善进行了分析, 重点分析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具体措施, 希望通过以上分析能够促进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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