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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现代化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19-09-29

  摘要:中国经济法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 并且在一个特殊动荡的年代里受到了一定的破坏, 阻碍了经济法现代化的步伐。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 我国经济法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开始面向世界, 不断进行适度改革逐步实现了现代化。但是, 这个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尤其是受到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 经济法的发展走了不少弯路, 而在当今社会发展变革日益加快的时代, 经济法的现代化依然要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关键词:中国经济法; 现代化; 思考;

  一、中国经济法及其现代化发展概述

  中国经济法是指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商品经济进行的一种综合调整的法律, 它主要调整的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过程中参与经济活动的组织及其行为, 其目的在于对此进行一定的经济管理和在特定范围内的经营协调最终实现维护并维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正常运行。在计划经济时代, 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控相当严格, 也造成了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困难, 过度干预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依赖于国家宏观层面的经济调控手段已经被证明是难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的。因此, 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是源于改革开放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所制定并实施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等。当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建立, 尤其是改革开放后, 我们的经济活动开始面向全世界, 所面临和遇到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也是过去难以想象的, 只要经济社会在发展, 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进程就永远不会有终点。

  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脱离不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 虽然经过了社会主义改造, 在一定程度上与本土资源进行了适度的融合, 但是其具备的几个基本特征大体上是相似的。其一是经济法的现代化强调的是一种有限理性的假设, 即经济发展过程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 依赖于人的主观能动性而开展的经济活动都会存在不理智的情形;其二是现代经济法认可国家对于经济的干预, 但是这种干预是适度的而不应是全盘接管的, 既然人的理性具有局限性, 那么国家宏观干预就有存在的必要, 但是过度干预会导致经济发展背离市场规则, 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其三是经济法现代化特别注重强调和保护经济民主, 面对日趋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纵使在经济活动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 也承认国家干预的合理性, 但是自由平等是现代商品经济的主要内容之一, 而且市场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内在调控能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甚至这种力量更强, 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法制健全上更有力。

  二、中国经济法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思考

  (一) 国家干预问题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在民主建设进程中也强调中央集权的重要性, 而经济法作为一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部门法在服务社会与国家经济体制的统一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前文已经论述了经济法认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逐步建立起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对于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已经逐步突显了出来, 尤其是过去几十年时间里我国的计划经济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正在被放大, 如何在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属性的前提下放开市场对于经济的内控, 逐步降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但又不能放弃国家干预的作用是我国经济法现代化进程中所要面临和解决的首要问题。结合我国经济法发展过程中所总结出来的一种“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法律规范”的一种基本共识来说, 在立法上应该更多地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出发, 结合当下国际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大趋势并对未来发展做出理性的预期, 从而确立起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及其适用条件, 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 放开束缚, 让市场自发地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二) 本土化问题

  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进程中另外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就是在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移植过程中出现的本土化问题。现代社会的发展早已不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年代了, 对于国外已经取得一定成功的经济法律制度并不一定是普适的, 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且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而言, 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发展规律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 其经济法律制度生搬硬套在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中自然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因此, 经济法现代化进程中的本土化问题就需要我们用睿智的眼光和手段来解决。

  三、结语

  中国经济法体系已经建立并在逐步完善, 依托于市场经济活动而建立起来的庞大的经济法体系在现代化进程中所要面临的问题依然很多。只有全面掌握和了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涵, 准确把握住国家与市场的关系, 才能在经济立法过程中协调好法律规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最终促进经济法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刘继峰.经济法理论的历史负重与现代化拓展[J].学术论坛, 2010 (07) :141-147.
  [2] 李昌麒, 鲁篱.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J].法学研究, 1999 (03) :90-100.
  [3] 鲁篱.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与本土资源——与张世明君商榷[J].经济法论坛, 2004:6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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