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乡(镇)两级农机组织机构现状
1.1 县级农机机构和工作情况
广丰县农机局隶属广丰县农业局,业务上受市级农机主管部门领导,按照有利于各方面工作的高效管理和公益性职能履行的原则,近年农机局主要领导换届后,在何鸿弘局长的领导下,农机局各股室机构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增设了调研科,并对农机管理进行了创新改革,主要体现在各股室用人机制上,知人善任,重新调整组合各科室人员的最佳配备,这样人人工作各司其职,各尽所能。
1.2 乡(镇)农机机构和工作情况
我县各乡(镇)将原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农业技术岗位重新整合设置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全县共设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的管理模式进行工作。其中: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中的农机人员归县农机局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工作。
2 我县农机发展现状
广丰县地处上饶市东北部,东北部与浙江省江山市、江西省玉山县接壤,西南部与上饶县、福建省浦城县相连、属丘陵山区。全县现有人口90多万人,可耕地只有1.67万hm2,人均不足三分地,是一个典型的人多田少的农业县。2012年底,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50.7万kW,农机保有量达到二万多台。其中变型拖拉机2189台;大中型拖拉机101台,手扶拖拉机488台,收割机18台,水稻插秧机5台,农用排灌动力机械8556台,耕整机(微耕机)1106台,旋耕机185台,机引耙760台,机引犁460台。全县耕种收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为25%(约6.25万亩)。每年送教下乡活动8期左右,培训人数1200人次,乡级农机管理员年培训3次,县级培训机手200人(目前呈下降趋势)。农机专业大户16户,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只有一个。
从以上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我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虽然达到50万kW,但农田作业机械机具配套单一,总体机械布局不合理,农业机械化耕种程度偏低。
3 我县农业机械化今后发展方向初探
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机械化,从我县农业机械化现状结合我县地处丘陵山区的特点,笔者认为:我县农业机械化今后的发展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3.1 应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农业机械
1)发展小量的大型耕作机械,播种机械,联合收割机,如我县嵩峰乡拓阳畈,桐畈镇俞宅畈,洋口镇鹤山畈,这些地方田块面积大,交通方便,便于大型机械连片作业,且可以充分发挥机械的效率,精耕细作后确保农业增产增收。但首要条件是在农户自愿将田地流转或承包到农机合作社或农机专业大户,推进土地连片和集约化经营的前提下进行。
2)发展适量中型耕作、播种、收割机械。如各乡镇公路边、机耕道尚存地方,农机可以到达田间作业的乡村两级。
3)根据我县丘陵山区的特点,应大力发展小型耕作、播种、收割机械为主,如微耕机,小型插秧机和小型收割机等农田作业机械,小型作业机械具有重量轻、操作灵活、转移方便,适合丘陵山区地带作业,深受农户欢迎。
3.2 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购机补贴资金的到位工作
我县购机补贴资金指标落实工作滞后,应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发展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激励和调动我县广大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性能良好,使用安全可靠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同时应鼓励农机大户购买适用性联合收割机,中小型插秧机,为我县提高耕种收机械化水平作贡献。
3.3 继续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以适应机械化发展之需
要我县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只有2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0%,且农机专业合作社到目前为止只有泉波镇鸿坛村华峰农机专业合作社一户,远远不能适应农户的需求,同时制约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因此,农机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将我县现有的16户农机大户分期分批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
以社员需求为导向,以满足社员的生产,采购,销售等自身服务需要为出发点,整合现有农机和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土地规范化经营水平,发挥合作社的效益。在服务内容上完善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规模积极发展合同化服务方式,建立穏定的供求服务关系。大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方式,鼓励农机服务组织承包闲置土地和流转土地,实行集约经营,提高规模效益,稳定农业生产,支持劳务经济发展。
全面推广全程“一条龙”作业及产后加工“一条龙”服务方式,提高农机系列化服务水平,增加服务能力。在组织形式上,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组织好农机合作组织,发展一批起点较高、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主管部门指导农机合作社健全完善自主决策、自我约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公共积累,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在运作机制上,建立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运营机制,规范服务标准,统一服务价格,既要考虑服务主体的经济效益,提高参与服务的积极性,又要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接受服务的主动性。
3.4 应大力加强我县农机市场监管力度
我县农机市场监管到目前为止仍然处于薄弱环节。县农机主管局虽然成立了农机质量监督股,配备人员2名,但因种种原因农机市场监管力不从心。因此农机部门应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在农机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对全县范围内农机维修和经营网点的市场治理与整顿,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大力加强对全县农机维修,经营网点的管理,许可证的核发和职业技能签订发证工作。每年可在3.15、春耕、双抢和各种农忙之时,由农机局主动联合技术监督、工商、消防等部门取得他们的支持,集中开展农机打假、维权服务行动(农机部门也可单独行动)。坚持依法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对农民和机手所投诉问题,做到认真受理,深入实地调查取证,了解情况后,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地帮助投诉人与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沟通,使投诉人得到满意妥善处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农机打假和维权服务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农机经营市场秩序,可有效地预防农机假冒、伪劣产品流向市场和农机产品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促进农机化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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