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 经济增长向高质量转变, 经济增长水平将有所下降, 且在较长一段时期保持在适度水平,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也将更大。新常态下, 如何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并带动就业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大学毕业生因多种因素的影响, 创业意愿高而实际创业比例却偏低,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资金瓶颈。大学毕业生创业金融支持方面尚存在哪些问题, 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 如何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者给予金融支持, 值得进一步探究。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 创业; 问题; 对策建议;
一、引言
2008年10月,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下称人社部) 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其中指出“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2010年5月, 人社部发布了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 其中提到对大学生创业给予金融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 可享受注册资金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多渠道建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 多渠道拓展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2010年10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对大学生创业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即便如此, 大学生创业比例仍然偏低, 根据麦可思的调查显示, 2010~2014年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 2014年大学毕业生创业比例仅为2.9%, 远低于国外10%~20%的水平。
二、大学毕业生创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中国大学毕业生创业比例低, 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 包括高校创业教育不足、资金缺乏、风险承受能力弱、家庭背景和经验欠缺等, 其中一个主要因素就是资金缺乏, 对大学毕业生创业给予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 创业贷款额度缺乏灵活性。
地方政府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普遍限制在几万元的小额贷款范围之内。但大学生一般创业项目所需资金通常远大于这个数额, 如在重庆,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在2万元以内, 大学生自主创业并能吸纳两个以上下岗失业人员的, 贷款额度可增加到5万元。而在重庆市区, 租用办公场所, 购买基本办公设备用品, 2万元所剩无几, 后续运作资金则主要依靠创业者自投资金。若后续自投资金跟不上, 创业初期生存和发展则更为困难, 创业失败的风险显著增加。
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额度缺乏灵活性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财力的限制。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往往由当地政府给予担保, 就是将贷款最终风险转移给地方政府, 而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和防范大学生创业者道德风险的需要, 缺乏对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担保的能力和意愿。
(二) 大学毕业生创业资金来源渠道有限。
据有关调查, 有33.33%的大学生认为资金不足的最重要问题是融资渠道单一。大学毕业生创业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自有资金。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依靠家庭财力的支持, 这部分学生创业压力也最小, 没有外债的偿还负担, 创业失败了也不担忧后续信用问题;二是向亲戚朋友借款。部分大学毕业生可向经济较宽裕的亲戚朋友借款, 这部分资金偿还期限的弹性相对较大;三是向银行等信贷机构借款。向大中型银行借款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 向小型信贷机构如信用合作社、中小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相对简便、审批时间较短。无论向哪种金融机构贷款, 创业者都有较大的偿还压力, 且就目前各地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政策来看,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两年后若创业者无法偿还, 后续再贷款也更加困难。
从这三种资金来源比较, 不难发现, 大学毕业生创业筹措资金更加倾向于第一种方式, 后两种均有较大的偿还压力, 特别是第三种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2012届毕业生中, 60%左右创业资金是由“父母/亲友投资或借贷”而来, 其次的资金来源是积蓄和银行贷款, 占25%左右。而很多创业项目从投入到收回成本再到产生经济效益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部分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的大学毕业生创业的可能性, 或影响其创业项目选择的空间。
(三) 银行等信贷机构对大学生创业贷款积极性不高。
虽然国家和地方对大学毕业生创业有较多的优惠政策, 包括由政府贴息和提供贷款担保, 金融信贷机构对该类贷款风险也很小, 但因大学毕业生创业单项贷款额度小, 缺乏规模效应。并且大学毕业生创业失败率更高, 一旦创业失败, 即便大学生创业贷款是由地方政府给予担保, 但贷款回收的后续经济纠纷较复杂, 同样因缺乏规模经济, 回收成本显得较高, 所以银行等信贷机构对此类贷款不感兴趣, 缺乏积极性。
(四) 大学毕业生创业失败后的风险较高。
大学毕业生创业失败后的风险较高, 影响大学毕业生创业的积极性, 其风险既有经济上的风险, 也有制度上的风险。制度风险是指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 给创业失败后的大学毕业生带来的比正常就业学生更加不利的社会服务便利。如,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创业, 短期内失败了, 其社保缴纳、户籍档案、未来迁移工作等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困扰, 这种困扰影响大学毕业生创业动机。经济风险主要是大学毕业生创业失败后遭受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包括大学生创业者自己投入的资金和贷款等渠道借入的资金, 且因个人创业贷款逾期未能偿还可能被银行等金融机构纳入不良记录, 未来贷款重新创业或贷款消费都可能处于不利的境地。
(五) 政府对大学毕业生创业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创业给予很大的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 目前地方政府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主要是给予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无偿担保和贴息, 即创业者只需贷款到期偿还本金就可以了, 也无需再为贷款提供其他担保, 且对地方政府的担保无法支付其他费用, 可以说比正常的金融机构贷款成本低了不少。一些地方政府虽然承担了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的最终风险, 但是地方政府财力有限, 往往无力承担过多的担保风险, 这就造成地方政府一方面想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创业来带动就业, 另一方面又因财力有限不得不控制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最终造成地方政府对该类贷款支持积极性不高, 支持力度显得较弱, 且对该支持政策的宣传更少。
三、对策建议
(一) 增强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资金的灵活性。
大学毕业生单项创业贷款金额适度扩大, 贷款额度主要考虑创业项目的当前实际需要和后续经营资金的需要, 银行等信贷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给予适当的授信额度。除了贷款金额适度扩大, 贷款期限也可考虑适当放宽, 根据创业项目计划和预算, 考虑创业项目从投入到收回成本到产生收益的整个期限, 合理确定创业项目贷款的期限, 如创业项目需要3年方能产生较充裕的现金流, 获得净收益, 则贷款期限可放宽至3年, 政府免息期可暂定为两年, 让创业者一方面能较好地安排创业进度、克服创业初期的困难和市场的不利变化, 另一方面也可使创业者提高后期资金使用效率, 防范其贷款道德风险。
政府在扩大大学毕业生单项创业贷款金额、放宽贷款期限的同时, 对确需资金较大的创业贷款项目要提高项目评估水平, 大学生创业者也要认真调研、分析创业项目的可行性。
(二) 拓宽大学毕业生创业资金来源渠道
1、互联网金融融资。
2015年7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肯定。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代表精神的, 以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为核心模式的新兴领域。
大学毕业生创业可借助的互联网融资主要模式有两种:P2P网络贷款和众筹。当大学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资金不足时, 通过P2P网络贷款不失为较好的缓解办法。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 2014年P2P网络借贷规模约为2, 528亿元, 而2017年高达28, 048亿元, 增长速度极快, 说明其正在成为一种新兴的重要融资渠道。众筹模式是一种较好的创业风险分散模式, 在众筹模式中, 参与者主要都以小股东身份参与进来, 共同承担创业企业未来的经营风险。
2、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也是大学毕业生创业融资的较好选择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 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方式。
私募股权融资的方式与众筹相似, 创业者将风险间接分散, 由参与私募投资的投资者共同承担, 但创业者只需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即可。所以, 继续促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展, 鼓励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大学生创业给予一定的支持。
(三) 鼓励商业银行等传统信贷机构给予支持。
金融机构的融资环境对青年新创企业的融资扶持存在一个“门槛”, 相对困难。商业银行等传统信贷机构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缺乏积极性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缺乏规模经济, 效益低下。为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进行贷款, 中央银行可实行窗口指导, 对给予大学生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的金融机构根据贷款情况降低其法定准备金率要求, 或对其增加贴现贷款额度等金融措施;在税收上根据银行等信贷机构对大学生创业贷款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 从而增强其参与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意愿。
(四) 降低大学毕业生创业失败后的风险。
我国大学毕业生创业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创业失败后的风险较高。如前所述, 不仅面临创业本身带来的经济损失, 还面临创业失败后的管理制度给其带来的不便性成本及未来的信用成本。为此, 政府对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现在基本可以免除了管理制度上给大学毕业生创业失败后带来的不便性, 但创业失败后的信用成本未能减除。
所以, 一方面征信部门和机构对大学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 一旦其创业暂时失败, 若其失败的原因并非违法犯罪造成的, 则其信用不良记录可考虑予以消除, 毕竟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绝大多数希望创业成功, 不至于将借贷资金随意支用;另一方面对其未能偿还的债务根据其未来收入状况给予较宽裕的偿还期限。通过降低大学毕业生创业失败后的风险, 减除其更多的后顾之忧, 来进一步提高大学毕业毕业生的创业比率。
(五) 政府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天使基金, 增加天使基金的规模, 积极参与大学毕业生创业项目, 天使基金因对创业者没有创业失败后的经济压力, 是较好的融资方式。天使基金可借鉴上海的做法, 由政府主导、参与注资, 吸纳部分社会资本进来, 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激励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大学毕业生创业融资, 对于参与大学毕业生创业融资的私募股权机构可考虑财政税收的优惠、给予其自身融资方面的优惠条件等。
大学毕业生创业项目因确实需要资金而通过P2P网络贷款融资的可考虑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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