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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人假说”与中国经济学构建

发布时间:2019-09-29

  摘要:国内外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表明,无论是西方经济学提出的“经济人假说”,还是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人假说”,都存在有一定缺陷与局限性,必须加以创新和发展。本文在吸收马克思的“社会人假说”和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说——“经济社会人假说”,并认为该假说可以准确地描述和反映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大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因而可以将其作为构建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假说和底层逻辑。本文提出的“经济社会人假说”,不仅对于构建科学的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而且对于设计合理的中国经济激励机制和制定合理的中国经济激励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人的行为方式; 经济人假说; 社会人假说; 经济社会人假说; 中国经济学;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国内学术界围绕为何和怎样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中国经济学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尽管上述讨论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笔者认为有一个重要问题特别值得学界关注、探讨和解答,即: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中国经济学的底层逻辑究竟是什么?或者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中国经济学的核心假说或基础假说是什么?众所周知,合理的底层逻辑或核心假说是正确构建一个学科以及分析经济问题的基本前提。可以讲,没有合理的核心假说,就很难构建起一门令人信服和有实用价值的学科。因此,只有正确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中国经济学的核心假说,才有可能建立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中国经济学。笔者认为,国内外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表明,西方经济学的核心假说即“经济人假说”与马克思的“社会人假说”都存在有一定的缺陷与局限性,必须加以创新和发展。基于此,笔者提出了“经济社会人假说”,并认为“经济社会人假说”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中国经济学的核心假说和底层逻辑。笔者认为,“经济社会人假说”的提出,不仅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中国经济学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设计和制定合理的中国经济激励政策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说”的缺陷

  西方经济学的核心假说是“经济人假说”。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经济人假说”最早是由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以下简称“斯密”)率先提出来的。在斯密看来,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从利己出发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牵引下,通过追逐个人利益,可以有效地实现整个社会福利的增进和改善。斯密说:“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1]27斯密关于人是自利的,并通过追求个人利益进而实现促进社会利益的论断,被其后的西方经济学家及西方经济学称之为“经济人假说”。西方经济学一直把“经济人假说”作为构建西方经济学的核心假说和底层逻辑。尽管后来有一些西方经济学者先后提出了“理性人”或“有限理性”等假说,但这些假说总体上看是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在“经济人假说”基础上的进一步推广和拓展。

  “经济人假说”是西方经济学的底层逻辑,而个人主义方法论又是“经济人假说”的奠基石。斯密主要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即从人的天性和本能来论证“经济人假说”的。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写道:“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2]102,每个人都把改善其自身生活条件看作“人生的伟大目标”。斯密认为,人之所以迷恋发明、改良和革新,主要是人的天性所驱使。他说:“天性很可能以这种方式来欺骗我们。正是这种蒙骗不断地唤起和保持着人类勤劳的动机。正是这种蒙骗,最初促使人类耕种土地,建筑房屋,创立城市和国家,在所有的科学和艺术领域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1]231他还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1]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斯密所说的参与经济活动的人或经济人的天性是自利性,利己主义是经济人的主要行为方式。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有很大的片面性。从斯密的相关论述中可以看出,斯密认为人的天性主要有三部分构成:一是自利性;二是利他性;三是损他性;与之相适应,人的行为方式也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利己主义;二是利他主义;三是损他主义。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有关美德的品质时指出了人的前两种行为动机和方式,他说:“对自己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谨慎的美德;对别人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正义和仁慈的美德。前一种美德约束我们以免受伤害;后一种美德敦促我们促进他人的幸福。在不去考虑他人的情感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是什么这些问题的时候,那三种美德中的第一种最初是我们的利己心向我们提出的要求;另两种美德是我们仁慈的感情向我们提出来的要求。”[2]343在《道德情操论》这本书里,他在分析人对恐惧、愤怒的抑制行为时,指出了人的第三种行为动机和方式。他说:“对恐惧的抑制,对愤怒的抑制,总是伟大和高尚的自制力量。当它们为正义和仁慈所驱使时,不仅是伟大的美德,而且为其他美德增添了光辉。然而,它们有时也会受到截然不同的动机驱使;而且,在这种场合,虽然这种自我控制仍然是一种伟大的和值得尊敬的力量,但是,它们可能是极端危险的力量。大无畏的勇猛可能被用于最不义的事业。”[2]314斯密这里所说的“它们有时会受到截然不同的动机驱使”的动机和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与利他行为截然相反的损人行为。

  斯密不仅分析了人的三种天性和与之相对应三种行为方式,还对人的上述三种动机和行为方式的后果作出了评价。他认为,自利行为“虽然被视为最值得尊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可爱的和受欢迎的一种品质,但是,它从来不被认为是最令人喜爱或者和最高贵的美德” [2]278;“利他行为则是一种比自利行为更伟大和更显著的美德”[8];与利他行为相反,损他行为则是一种极端危险和最不义的品质[2]278-279。

  斯密对人的行为方式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他对影响和调节人的行为方式的因素和力量进行了深入分析。斯密从多个视角,如从正义、仁慈、习惯和风气、效用、美德等多个视角,分析了这些因素对人的行为动机与方式的影响和调节作用。很有意思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斯密的著名短语“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他的两部重要论著《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各出现一次。在《国富论》中,斯密所说的“一只看不见的手”,主要是用来说明如何通过竞争机制这只手来激发和调节人的自利性进而促进实现社会利益。而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所说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则主要是用来说明如何通过正义和仁慈的美德来调动人的利他性、抑制和调节人的损他性进而增进社会利益的。他说:“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他们的消费量比穷人少;尽管他们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佣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须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2]232也许是一种偶然和巧合,这两只“看不见的手”在《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里实现了珠联璧合,共同引导和调节着人的行为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应该指出的是,尽管斯密也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研究人们追求财富的动因以及影响和调节人的行为方式的因素与力量,但是由于他的阶级和历史局限性,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最完美的社会制度,因而他把上述决定和影响经济人行为方式的因素和力量主要归结于道德的、情感的因素,从而忽略了对人所在的经济社会及经济社会所形成的复杂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对经济人的行为动机与方式的影响分析。这也正是西方经济学或斯密提出的“经济人假说”的根本缺陷所在。

  二、马克思“社会人假说”的局限性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有关人的本质或人性的一个著名论断。人的本质或人性决定着人的行为方式。据此,我们亦可把马克思的有关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人的行为方式概括为“社会人假说”。

  马克思曾对斯密等人只从人的自然属性分析人性的方法提出了批评。马克思认为斯密和李嘉图对人性的看法是一种错觉,他说:“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这样的错觉是到现在为止的每个新时代所具有的。”[3]

  马克思明确主张必须从人的现实社会性视角分析人的本质及人的行为方式,他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的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50马克思这里所讲的社会关系,就是“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3]345。社会是由在一定关系中的人所构成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5]408。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意味着人的行为方式并不能完全随心所欲,因为人的天性或行为方式总是被现实中已经形成的复杂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影响和制约。所以,现实经济活动中人的行为方式,已经不是一个“经济人假说”中所讲的“原生态”似的经济人行为方式,而是一个已被“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塑造过的“经济人”的行为方式。

  西方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关系是完美的和永恒的,所以资本主义社会里经济人的行为方式也是一成不变的。与西方经济学家的看法不同,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或人的行为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指出:“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3]345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先后形成了五种生产关系,即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奴隶主占有制的生产关系、封建主占有制的生产关系、资本家占有制的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由于人的本质或人的行为方式是由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总和决定的,所以,如果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变化了,人的本质或人的行为方式自然也会随着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其实,斯密也认为,世界上不存在一个永恒不变的人的性格和人的行为方式,他说:“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容易使生活在这些时代和国家中的大多数人形成不同的性格,人们怎样看各种品质,认为各种品质应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责备或称赞,也随着国家和时代的不同而不同。”[2]

  马克思在人的本质或人的行为分析方面的另一个贡献,就是他不仅在一般意义上从现实社会性视角分析了人的本质或人的行为方式,而且还对资本主义社会里处于不同阶级的人的具体行为方式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6]49,结果进一步激发和膨胀了资本家不择手段疯狂追求利润的欲望和行为。他说,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都成为交换品,“最后到了这样一个时期,人们一向认为不能出让的一切东西,这时都成了交换和买卖的对象,都能出让了。这个时期,甚至像德行、爱情、信仰、知识和良心等最后也成了买卖的对象。”[7]80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可以驱使资本家追求利润的动机和行为变得更加疯狂。

  一般说来,西方经济学者偏重于对经济活动的表层现象及经济运行分析,而马克思则偏重于对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本质分析。同样,在分析人的本质、天性或人的行为方式时,马克思同样偏重于对人的本质或人的行为的社会属性分析,而忽略了对人的本质或人的行为的自然属性以及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间关系的分析。这也是马克思的“社会人假说”的局限性所在。

  三、“经济社会人”的行为方式与主要特征

  合理的人的行为方式假设尤为重要。这是因为有什么样的人的行为假设,自然会要求人们一定要按照这种假设所揭示的人的行为规律分析参与经济活动的人的行为,设计和制定经济激励政策,而这种经济激励政策的实施又会产生相应的经济后果。

  由于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认为人的行为方式主要是利己主义,而且认为这种自利的结果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所以西方发达国家自然就会制定各种竭力鼓励人们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激励政策。然而,这种一味鼓励个人追逐经济利益的“经济人假说”也遭到了一些西方经济学家的质疑。美国国际经济学会主席Kaushik Basu教授明确指出:“这种无利不在的自利哲学不仅危害社会和道德,甚至还影响经济增长和发展。”他还说:“全球很多经济发展一败涂地的地区往往是自由放任市场的典范,在这些地区,毫无道德观念的人们倾尽全力追逐的唯有自我的扩张。”[8]35人类学家何柔宛(Ho Karen)在其撰写的《清算:华尔街的日常生活》一书中指出,2008年美国次贷引发的金融危机,正是华尔街一群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行为结果。华尔街一群金钱精英主义之所以疯狂追求利润,与华尔街的制度环境、意识形态、培训方式等对华尔街人的塑造密切相关[9]。

  实际上,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并没有准确地反映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数参与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的人的行为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人假设”中的经济人的行为方式,并不像斯密所描述的那样完美地促进实现社会利益,而是在不同程度上因自利性过度膨胀而演变成了损他性。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在分析人的行为的动因时,忽视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对人的动因和行为的激发与调节作用。如果一个社会完全实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往往会促进和加剧膨胀人的损他性动机和行为。

  同样,马克思的“社会人假说”也没有客观地反映我国大多数参与社会主义经济活动的人的行为方式。我国改革前的经济发展实践表明,一味强调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对人的行为的制约和决定作用,忽视人的自然属性尤其是忽视人的自利性,同样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例如,改革开放以前一个时期里,我国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发达的实际,提前采用与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相适应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一大二公”,与之相适应,要求强调和充分发挥人的利他性,全面推行利他主义,完全否认自利性和个人利益,结果到“文革”结束时,我国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10]。

  上述可见,不论是西方经济学提出的“经济人假说”,还是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人假说”,都没有准确地反映参与经济活动中的大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因此,必须对经济学的核心假说进行创新和发展。笔者认为,从参与现实经济活动的大多数人的行为方式看,参与经济活动的人,既不是纯粹的“经济人”,也不是纯粹的“社会人”,而是“经济社会人”。这种用“经济社会人”描述和反映参与经济活动大多数人的经济行为方式的假说,也可称之为“经济社会人假说”。

  “经济社会人假说”认为,决定人的行为方式的主要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人的自然属性;一个是人的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人的天性。人的天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人的自利性;一个是人的利他性;另一个是人的损他性。而人的天性如何发挥,三种天性谁会占据主导地位,三种天性如何平衡,则受制约和受限制于他所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经济社会中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是非常发达的情况下,在还存在市场经济和市场主体独特利益的情况下,在人的天性的发挥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往往是人的自利性。比如,如果人所在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不仅人的自利性会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自利性往往会膨胀演变成为损他性,因为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激发和调节的必然结果。如果人所在的社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特性就会以利他性引导自利性和抑制损他性。

  “经济社会人假说”对人的行为基本假设是:人具有自利行为、利他行为和损他行为;人的自利行为、利他行为和损他行为三者的发挥及平衡,主要受制于其所在经济社会形成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特征。概括地讲,“经济社会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经济社会人”既具有人的自然属性,又具有人的社会属性,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体。

  第二,“经济社会人”的自然属性具有主动性和能动性,但其发挥又受制约于其所在的经济社会形成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同样,“经济社会人”的自然属性,即自利性、利他性和损他性各自的发挥及平衡,同样受制于其所在的经济社会形成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

  第三,“经济社会人”的行为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的变化,经济社会里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而受制于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经济社会人的行为方式自然也会做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

  四、“经济社会人假说”提出的重要意义

  毫无疑问,“经济社会人假说”的提出,无论是对于构建有说服力和实用价值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或中国经济学,还是对于中国设计科学的经济激励机制与制定合理的经济激励政策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经济社会人假说”对于构建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前所述,对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人的行为方式作出合理的假设是构建中国经济学的关键。尽管学术界对围绕如何构建中国经济学特别是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但是迄今为止鲜有学者对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假说进行探讨。可以不夸张地讲,如果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没有对人的行为方式作出合理的假设并将其作为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底层逻辑,那么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至少是不完整或缺乏说服力的。

  基于“经济社会人假说”可以准确地反映参与经济活动的人的行为方式,因而笔者建议可将“经济社会人假说”作为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假说。

  尽管“经济社会人假说”可以应用于分析任何经济社会中的人的行为方式,但由于不同时代不同经济社会不同国家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不同,所以经济社会人的行为方式也各不相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以下几个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的显著特点: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三是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承认和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四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上述几个特点,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社会人”的行为方式呈现出独有的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因为实行市场经济,承认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特经济利益,所以“经济社会人”会主动追求个人经济利益,主导“经济社会人”行为方式的是自利行为;二是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不断促进人民共同富裕,而且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样必然就会要求合理引导和激励“经济社会人”的利他行为的发挥,并抑制“经济社会人”的损他行为的膨胀。简而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社会人”的行为方式,主要是以利他性为引领和调节的以自利性为主导的行为方式。

  其次,“经济社会人假说”的提出对于设计和制定合理的中国经济激励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改革开放很长一个时期里,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的一个时期里,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说”在中国流行,许多人误认为放任经济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而在经济发展实践中没有制定合理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以人的利他性对人的自利性加以合理引导,也没有通过制定合理的鼓励利他性激励政策对损他行为进行有效抑制,结果导致经济活动中的许多人私欲膨胀,自利行为不断演变为损人行为,一些人不择手段寻租,腐败盛行,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环境污染日趋严重[11]。这是中国不顾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要求,简单教条搬用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说”导致的严重后果。同样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纠正简单教条搬用西方“经济人假说”导致的不良后果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又走向另一个极端,这就是不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的特点和要求,片面夸大人的利他性的作用,过度抑制人的自利性,结果导致平均主义重新回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们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如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社会人”的行为方式是以利他性为引领和调节的以自利性为主导的行为方式,因此,这就要求中国在设计和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时,首先要承认和尊重“经济社会人”的自利性,承认并鼓励人们去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合理鼓励“经济社会人”利他性的发挥,并以此引导和调节人的自利性,抑制人的损他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早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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