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经济组织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形式, 其中中小型企业由于经营方式灵活, 工作效率高, 经济效益好等优点, 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所以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也引起广泛的关注, 而目前中小型企业会计规范化存在许多问题, 制约其发展。本文将积极探讨中小型企业在会计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根据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 以保证中小型企业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中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 会计规范化; 问题; 对策;
中小型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不仅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中小型企业规模较小, 经营的业务较简单, 组织制度不健全, 财务系统不完善, 缺乏高端人才等原因, 导致其产品的质量和品质得不到保障。除此以外, 由于中小型企业主要以经济效益为发展目标, 所以存在不规范建账或建账不合法等行为, 存在偷税漏税骗税等问题, 这些会计不规范化操作的行为, 严重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
1 中小型企业会计规范化存在的问题
1.1 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
由于许多中小型企业都是民营企业, 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划分不清, 投资者往往就是经营者, 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分不清个人支出和企业支出, 这就导致会计建账时往往会将经营者的个人支出部分当做企业的支出部分进行登记, 这种会计核算的主体界限不清造成了企业会计工作的不规范化。除此以外, 许多经营者将自己的个人支出当作企业的支出进行财务报销, 这就增加了企业的费用成本支出, 加大了会计核算难度, 这种会计不规范化的操作, 必使企业发展受到影响。
1.2 会计工作基础薄弱
中小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把较多的关注点放在能直接产生利益的生产和销售部门上, 从而忽视了不能直接带来利益的会计部门, 且企业的会计部门也没有合理的组织机构, 这就造成会计工作的开展较为困难。而且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存在任人唯亲的问题, 导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专业能力较为低下, 但是会计工作本身对专业知识要求就比较严格, 这就使得企业的会计工作效率降低, 没有办法确保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性、规范性。
1.3 建账不规范或建账不合法
因为中小型企业缺乏完善的组织机构, 内部监控和监管制度方面不健全, 当企业会计核算存在违规操作时, 企业并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而且一些中小型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 存在人为操纵利润、胡乱建账等诸多违规行为。除此以外, 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薄弱, 并不能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 这就会造成许多会计问题的出现。
1.4 对会计工作监督力度不够
许多中小型企业只重视会计核算方面的事务, 而忽视了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例如企业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严格, 使得不合规的发票、收据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和剔除, 这就造成了企业会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加深。除了企业内部监督力度不够以外, 企业会计工作也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 这就加剧了企业会计工作的不规范行为。
2 提高中小型企业会计规范化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中小型企业要立足于现今的条件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会计核算部门要建立比较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 对于不合格的原始凭证, 不合规的发票, 坚决予以剔除。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有利于解决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的问题, 有利于促进中小型企业会计工作的规范性。
2.2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中小型企业要改革会计部门设置, 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及素质。要改变任人唯亲的观念, 聘请拥有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 积极吸收社会中优秀的会计人才, 以此确保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企业还要提高对会计部门的重视, 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性培训, 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 优化会计人员队伍, 确保企业会计工作的规范性。
2.3 加强会计工作监管力度
国家要加强对财税部门的监管和培训力度, 让财税部门积极指导中小型企业建立健全正确的账簿体系, 监督中小型企业建立完整的内部会计制度。中小型企业要加强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重视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监察, 及时纠正会计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因为只有加大内外监督力度, 才能实现会计的规范化, 促进中小型企业的稳定发展。
3 小结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给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 中小型企业要想持续健康发展, 必须努力解决会计规范化存在的各种问题,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加大监管力度。因为只有这样, 中小型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徐海清, 黄寿.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研究[J].肇庆学院学报, 2013, 34 (1) :23~26.
[2] 林宇馨.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 2016 (4) :213~214.
[3] 王淑芹, 王钊.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研究及对策[J].电子制作, 2013 (8) :279.
注释
12019年第1期